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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BIGBANG數字音樂專輯銷量突破200萬張。

李宇春數字專輯《野蠻生長》累計銷量突破656萬張。

鹿晗「XXVII」系列數字音樂專輯總銷量突破1000萬張。(以上均為騰訊音樂數據)

數字音樂專輯的銷量的記錄正在不斷創造新記錄。單從數字上看,現在音樂市場已經足夠繁榮。

要知道在音樂行業最繁榮的90年代,一張唱片的銷量能夠突破百萬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成績了。可是,音樂市場真的變好了嗎?

只要你看看手機音樂App的歌單里,有幾首歌是最近一兩年發布的,應該心裡就有點數了。

被瓦解的「專輯模式」

國內的音樂人把音樂市場的凋零歸咎於互聯網音樂平台的盜版,因為盜版讓音樂創作者顆粒無收。他們錯了,音樂平台的正版化並不會讓音樂創作迎來春天。

本質上是數字音樂已經顛覆了傳統唱片的商業模式。

先說一個傳統唱片時代非常有意思的現象:即使是非常受歡迎的歌手,其一張專輯中也只有一兩首歌會流行,而不是全部的10首歌。

因為傳統唱片行業的商業模式是搭售。一張專輯中放一兩首主打歌,再搭上一些質量不那麼高的歌,通過電視、電台、排行榜去推廣主打歌,帶動消費者去購買專輯——實際上,消費者是為一兩首歌付整張專輯的費用。

即使歌手手裡有10首非常好的作品,也不會全部放到一張專輯中。一首好作品可以讓歌手保持1~2年的熱度,好作品當然要有節奏的放出來,把歌手的熱度時間拉長。等熱度過去還可以出一張收錄所有主打歌的精選專輯,再收割一輪。

十幾年的互聯網盜版音樂已經讓用戶習慣了免費聽歌,再讓其花費四五十塊錢購買音樂已經有很大難度。再搭售其並不喜歡的歌曲,更是難上加難。

所以,現在很多歌手賣數字音樂專輯,也只是mini版,只有2~3首歌,每首歌都是主打,配以低價,驅動用戶購買,這直接壓縮了音樂行業的利潤空間。

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即使一張mini專輯的定價只有5塊錢了,還是不能讓用戶打消尋找盜版的念頭。

時間回溯到2012年,那是一個數字音樂還沒有開始走向正規的時代。主流廠牌依然依靠實體專輯售賣賺錢,當年全中國的總專輯銷量是200萬張,這是個什麼概念呢?大概就是,全中國的歌手加起來,只賣出了阿黛爾當年的專輯《21》1/4的銷量。而如果和鄰國日本比,當年AKB48的任意2張單曲銷量就超過200萬張。

雖然國家版權局2015年的劍網行動之後,互聯網音樂平台再也不敢明目張胆提供盜版音樂了,但盜版音樂並沒有消失,只是轉入「地下」,只要用戶肯花一些時間,依然能夠找到免費版。

比如,陳奕迅本周一剛發布的新數字音樂專輯《C『mon in~》正在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平台以20元的價格售賣,微博上已經出現了免費下載的網盤鏈接。

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只要「有心」,免費的盜版歌曲在中國的互聯網上依然唾手可得,這讓原本慘淡的音樂行業更加雪上加霜。

音樂已變粉絲經濟副產品,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互聯網正在把音樂行業變得越來越不像音樂行業。

和傳統唱片相比,數字音樂專輯已經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傳統的唱片是在靠賣作品生存,所以90年代才有那麼多耳熟能詳的音樂作品,直到現在還被反覆傳唱;作品在數字音樂時代已經沒有什麼吸金能力,好的作品要花高價製作,卻受到盜版等因素限制並不一定能賣出高價。

無論是版權方還是音樂平台也沒有什麼耐心培養用戶對作品的付費習慣,他們選擇了更討巧的方式——與其讓一首好聽的歌被10萬人購買,不如圈住1萬粉絲每個買10次。

2014年,QQ音樂第一次嘗試發布了數字音樂專輯,他們選擇合作的歌手是話語歌手中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周杰倫,《哎呦,不錯哦》取得了16萬的銷量。隨後他們又和周筆暢等歌手合作,隨著數字專輯的不斷發布,QQ音樂摸到了一些規律。

騰訊數字音樂部高級產品總監計鳴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那些擁有活躍的、忠誠度較高粉絲群的藝人更容易獲得成功。一位藝人的音樂作品在平台中的播放量,他的粉絲在空間、部落以及各類社交群中的活躍度都是判斷標準。

此後騰訊音樂選擇合作的藝人轉向人氣偶像,比如TFboys、吳亦凡、鹿晗。中國特色的數字音樂銷售模式也就此形成——打榜,即重複購買,粉絲為偶像付費,而不再是為作品。

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騰訊音樂music+計劃已獨家簽約TFboys、李宇春、周筆暢、王力宏、張藝興

為作品付費,用戶總能通過各種方式免費下載到盜版;為愛豆的人設付費,粉絲們唯恐自己不夠衷心,沒有人再肯下載盜版。

於是,歌手中的實力派周杰倫《周杰倫的床邊故事》的銷量只有100萬張,王力宏直接撲街,鹿晗一張專輯可以賣到330萬張,Reloaded系列專輯總銷量超1000萬。

於是,如今已經鮮有優質的音樂作品問世,選秀節目中反覆唱的依然是20年多前的作品。

要怪只能怪盜版,只能怪音樂的盜版成本太低——曾經電影也一樣面臨盜版的窘境,但隨著反盜版措施的嚴格執行和院線及電影文化的普及,「和朋友去看電影」變成了一種主流社交休閑活動,而你總不能和朋友約著去看盜版電影吧?

粉絲經濟雖然也滲入電影行業,但最終並不足以左右電影行業的發展。一個例子是,今年電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上映期間,楊洋的粉絲惡意鎖場,同期上映、沒有流量偶像的《戰狼2》依然刷新票房記錄。

如果說日本的偶像-粉絲經濟是自發形成,那麼中國的偶像-粉絲經濟就是被迫形成。市場不夠大、盜版防不住的中國音樂,只能靠粉絲經濟求生,也是不得已的選擇。

粉絲經濟救活的只有互聯網音樂平台

然而,音樂行業並沒有好,而且還會因此變得更差。

音樂平台通過銘牌、打榜等形式將數字專輯引向粉絲經濟,換得了銷量的繁榮,但也壓榨了沒有流量的新人的生存空間。

我們再來算筆帳:以數字音樂專輯的人氣王鹿晗為例,其一張專輯價格是5塊錢,Reloaded系列專輯總銷量超1000萬,收入是5000萬元。這個收入由平台方和版權方分成,以55分成為例,版權方只能獲得2500萬元的收入。據專輯製作方風華秋實公司的 CEO唐正一透露,整張專輯的投入在8位數。也就是說最終藝人和唱片公司獲得的收益並不會太高。

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而且,大部分數字專輯能賣到10萬張就不錯了。這意味著歌手單純靠賣作品賺錢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這導致的結果就是唱片公司幾乎不再包裝新的歌手。音樂人梁歡曾在微博表示,如今發專輯是一個極低效的行為,且耗時耗資都太過巨大,但是發單曲或 EP,兩三首歌又很難傳遞一個完整的世界觀設定。

眼下國內專輯歌手就剩三類了:1.創作歌手,自己創作花的錢相對少;2.非創作歌手,基本就剩特別能給公司賺錢的了;3.簽的上一份合同里寫著得做幾張專輯,公司硬著頭皮做。

音樂市場被偶像綁架,因為只有人設不會被盜版

那麼,數字音樂專輯的高銷量為人氣偶像帶來了什麼呢?並沒有什麼值得炫耀的,因為眾多非粉絲的用戶甚至都不知道他們曾發過專輯——粉絲是在為他們的人設付費,而不是作品,可人設是有保質期的。

薛之謙糊了,公布戀情打破粉絲幻想的鹿晗還會遠嗎?一旦他們的人設崩塌,粉絲脫粉,作品就什麼都不是了。

受益者只有音樂平台。賣一張數字音樂專輯,平台賺一張的分成,賣得越多,平台分得越多。一個偶像糊了,還會有下一個偶像站起來。

這不,騰訊音樂又簽下了張藝興,他的新專輯已經開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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