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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別「任性」!非正常上訪,一條通往監獄高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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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鶴峰縣公安局、基層警務

上訪也可能坐牢?

上訪須依法,違法必打擊。依法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但是公民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和要求,依法表達自己的正當訴求。對於無理取鬧,纏訪、鬧訪、串訪、越級上訪等無視國家法律不聽勸阻的上訪行為,觸犯國家法律的,公安政法機關必將依法嚴懲。

2017年10月8日,周某在其信訪程序被依法終結的情況下,為滿足個人私慾,將家中506雙未售新鞋、棉被和被套堆放在走馬鎮政府大廳內及大門外,至10月9日正常上班後仍不聽勸阻清理,嚴重擾亂了走馬鎮政府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7年10月10日,鶴峰縣公安局以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將長期纏訪、鬧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刑事拘留。這是鶴峰縣首例因違法上訪被入刑的案件。

案情回顧

鶴峰縣走馬鎮陽河村四組村民周某,自2013年4月以來,因城管執法和新建房屋屬「兩違」建築不予供電等問題多次上訪,不服縣委政府給予的答覆意見及補償標準,並多次到縣到州赴省進京上訪,在北京非法上訪十餘次,經多次行政處罰仍不悔改,2017年5月,周某的信訪案件已被依法終結。

2017年10月8日,周某將家中506雙未售新鞋、棉被和被套堆放在走馬鎮政府大廳內及大門外,至10月9日正常上班後經勸阻仍不清理,周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走馬鎮政府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周某的行為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

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刑事拘留。

非法上訪 禁區千萬別碰!

如何正確上訪?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或那樣損害我們權益的事情,或小事或大事。當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有冤卻不得伸,需要進行進一步上訪時,我們應該怎樣正確的上訪呢?怎樣上訪才能更快解決問題呢?

上訪注意事項

涉及重大犯罪,自己是過錯方;涉及生活上的一點小事情等是不予處理的。

上訪要一級一級的上訪,不能越訪。

上訪的時候不要鬧訪,打橫幅、打罵工作人員、阻塞交通或者其它違反公眾秩序的事,這樣非但上訪不會成功,嚴重的則會被拘留。

準備好上訪材料,多複印幾份,要寫清楚上訪的事情的詳細內容。

上訪的途徑

面訪

就是當面上訪。可以利用交通工具前往當地的市政府。按照工作人員的指示到信訪室進行等待,如果當天上訪人數過多,可先申請或預約,然後等通知去進行面訪。面訪適合事件較大,且未處理的事情。

信訪

信訪就是通過文字上訪。過去互聯網不發達的時候,信訪就是通過寫信投遞到市政府的郵箱里。現在信訪的方式比較多,可以通過Email寫郵件發送給相關部門,也可以通過縣政府的官方網站里的互動板塊進行上訪。信訪適合生活類或困惑類的諮詢問題,比如一些政策的下發和處理情況。

電話上訪

電話上訪就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上訪。電話上訪涉及到的範圍比較廣,無論生活類,家庭情感類,消費類的事情都可以撥打上訪的電話。電話上訪適合生活方面的事情,或權益受損,處理較慢的事情。

注意事項-逐級上訪

《信訪條例》第十六條: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鄭重提醒:

以下22中行為,都屬於非正常上訪

1、圍堵、攔截公共和公務車輛或堵塞、阻斷交通的;

2、信訪人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3、信訪人損毀公共財物、尋釁滋事的;

4、信訪人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的;

5、信訪人強行沖闖政法機關設置的警戒線、警戒區或阻礙執行公務的車輛通行的;

6、信訪人組織、策劃、教唆、煽動、串聯、脅迫、引誘、欺騙、幕後操縱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之一的;

7、信訪人有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8、信訪人阻撓企事業單位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活動的。

9、信訪人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而纏訪、鬧訪的,信訪人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散發傳單、打橫幅標語、呼喊口號、穿狀衣、戴標語、非法滯留、聚集哄鬧或以自殺、自殘相威脅等擾亂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信訪人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訪的;

11、信訪人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纏訪、尋釁滋事、影響其他信訪人正常活動的;

12、信訪人將行動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國家機關門前或信訪接待場所的;

13、信訪人以違法形式越級上訪的;

14、因同一信訪事項五人以上集體上訪訪不按規定推選代表的;

15、信訪人到非信訪接待場所和機關上訪的;

16、信訪人以信訪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藉機斂財的;

17、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

18、信訪人對正在辦理或司法程序終結、行政程序終結的事項,繼續鬧訪、纏訪的;

19、信訪人惡意擴大事態,詆毀政府形象,侮辱、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揚言實施殺人、放火、爆炸等恐嚇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20、信訪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21、信訪人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

22、信訪人圍堵、衝擊國家機關的;

(趕緊轉給身邊的人科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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