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教你如何放棄迷亂人心的財富、榮譽、肉體快樂這三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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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哲學的目的
選自斯賓諾莎《知性改進論》
顧壽觀 賀麟譯
(一)當我受到經驗的教訓之後,才深悟得日常生活中所習見的一切東西,都是虛幻的、無謂的,並且我又確見到一切令我恐懼的東西,除了我的心靈受它觸動外,其本身既無所謂善,亦無所謂惡,因此最後我就決意探究是否有一個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正的善,它可以排除其他的東西,單獨地支配心靈。這就是說,我要探究究竟有沒有一種東西,一經發現和獲得之後,我就可以永遠享有連續的、無上的快樂。
(二)我說「最後我就決意」這樣做,因為初看起來,放棄確實可靠的東西,去追求那還不確定的東西,未免太不明智。我明知榮譽和財富的利益,倘若我要認真地去從事別的新的探討,我就必須放棄對於這些利益的尋求。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在於榮譽和財富,那末,我豈不是交臂失之,但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不在於榮譽、財富,而我用全副精力去尋求它們,那末我也同樣得不到最高的幸福。
(三)因此我反覆思索有沒有可能找到一種新的生活目標,或者至少確定有沒有新的生活目標的存在,而不致改變我素常生活的秩序和習慣,這是我所屢次嘗試的,但總是沒有成效。因為那些在生活中最常見,並且由人們的行為所表明,被當作是最高幸福的東西,歸納起來,大約不外三項:
財富、
榮譽、
感官快樂。
縈擾人們的心靈,使人們不能想到別的幸福的,就是這三種東西。
按拉丁文原文為institutum,兩種英文譯本皆譯作「原則」,未加生活二字,德文譯本作「生活計劃」,俄文譯本作「生活目標」。這裡採取俄文譯本的譯法。——譯者
(四)當人心沉溺於感官快樂,直到安之若素,好象獲得了真正的幸福時,它就會完全不能想到別的東西。但是當這種快樂一旦得到滿足時,極大的苦惱立刻就隨之而生。這樣一來,人的心靈即使不完全喪失它的靈明,也必會感到困惑而拙鈍。對於榮譽與財富的追求,特別是把它們當作自身目的,最足以使人陷溺其中,因為那樣它們就被當作最高的善。
這點可更加詳細解釋,可以將財富認作本身目的而追求,與將財富認作增進榮譽、滿足肉慾、或補助健康、促進科學與藝術而追求加以區別。俟於適當地方再加以討論,這裡可無須深究。(作者原注,下同。——譯者)
(五)然而人心陷溺於榮譽的追求,特彆強烈,因為榮譽總是被認為本身自足的善,為一切行為所趨赴的最後目的。而且我們獲得榮譽與財畜,不象獲得感官快樂那樣立刻就有苦惱與悔恨相隨;反之,榮譽、財畜獲得愈多,則我們的愉快愈大,因而我們想要增加榮譽、財富的念頭也就愈強烈。但是當我們的希望一旦感到沮喪時,極大的苦惱便跟著發生。榮譽還有一種缺點,就是為了追求榮譽,我們必須完全按照人們的意見生活,追求人們通常所追求的東西,規避人們通常所規避的東西。
(六)現在我既然見到,所有這些東西實在是尋求別的新生活目標的障礙,而且不僅是障礙,實在是和它正相反對,勢不兩立,二者必去其一,因此我不能不考察一下,究竟哪一個對於我比較有益;因為,象前面所說過的,我好象是自願放棄確定的善而去追求那不確定的東西。但是當我仔細思考之後,才確切地見到如果我放棄這些東西,來從事新的生活目標的探求,則我所放棄的就是按本性說是不確定的善,象上面所指出的那樣,而我所追求的卻不是在本性上不確定的善,(因為我要尋求的是持久的善,)只不過獲得這種善的可能性卻不很確定罷了。
(七)經過深長的思索,使我確切見到,如果我徹底下決心,放棄迷亂人心的財富、榮譽、肉體快樂這三種東西,則我所放棄的必定是真正的惡,而我所獲得的必定是真正的善。我深知,我實在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我不能不強迫我自己用全力去尋求藥方,儘管這藥方是如何不確定;就好象一個病人與重病掙扎,明知道如果不能求得救藥,必定不免於一死,因而不能不用全副力量去尋求救藥一樣,儘管這藥方是如何不可靠,因為他的全部希望只在於此。但是世俗一般人所追逐的名利肉慾等,不惟不足以救濟人和保持生命,且反而有害;凡佔有它們的人——如果可以叫做「佔有」的話——很少有倖免於沉淪的,而為它們所佔有的人則絕不能逃避毀滅。
此點將作更詳細的證明。
(八)世界上因擁有財富而遭受禍害以至喪生的人,或因積聚財產,愚而不能自拔,置身虎口,甚至身殉其愚的人,例子是很多的。世界上忍受最難堪的痛苦以圖追逐浮名而保全聲譽的人,例子也並不較少。至於因過於放縱肉慾而自速死亡的人更是不可勝數。
(九)由此可見,所有這些惡的產生,都是由於一切快樂或痛苦全都繫於我們所貪愛的事物的性質上。因為凡是不為人所貪愛的東西,就不會引起爭奪:這種東西消滅了,不會引起悲傷,這種東西為人佔有了,不會引起嫉妒、恐懼、怨恨,簡言之,不會引起心靈的煩擾。所有這些心靈的煩擾都起於貪愛前面所說過的那種變幻無常的東西。
(一0)但是愛好永恆無限的東西,卻可以培養我們的心靈,使得它經常歡欣愉快,不會受到苦惱的侵襲,因此,它最值得我們用全力去追求,去探尋。但是必須注意我上面所用「我如果徹底下決心」等字,並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即使我所要追求的東西已經明白呈現在我的心靈上,我仍然還不能立刻就把一切貪婪、肉慾、和虛榮掃除凈盡。
(一一)但是有一層我卻體驗到了,就是,當我的心靈在默念上述的道理時,它就不為那些慾念所佔據,而從事於認真考慮新生活的目標。這種體驗給我很大的安慰,因為我確實見到這些病痛並不是絕對不可醫治的。雖說這種私慾消散、心安理得的境界,起初是很稀少而短促的;但是我愈益明確見到真正的善所在,這種境界顯現在我心中,也就愈加經常、愈加持久。特別是當我確切認識到,如果把追求財富、榮譽、肉體享樂當作自身目的,而不把它們當作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實在有百害而無一利時,則我的心靈便愈覺沉靜不為所動。但是,反之,如果只認對於財富、榮譽及快樂的追求為手段而非目的,即它們就會受到一定的節制,這不但沒有什麼妨害,而且對於我們所以要把它們作為手段去追求的那個目的的實現,也有很大的幫助。這一點我得便將加以適當的說明。
(一二)現在簡略解釋一下我所謂「真善」(verumbonum)的意義和「至善」(summumbonum)的性質。為了正確理解這一點,首先必須注意,所謂善與惡的概念只具有相對的意義;所以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觀點之下,可以叫做善,亦可以叫做惡,同樣,可以叫做完善,也可以叫做不完善。因為沒有東西,就其本性看來,可以稱為完善或不完善,特別是當我們知道萬物的生成變化皆遵循自然永恆的秩序及固定的法則的時候。
(一三)但是人既然薄弱無力,不能在思想中把握這種法則,只能設想一個遠較自己堅強的人性,而又見到自己並沒有不能達到這種人性或品格的道理,於是便從事於工具的尋求以引導他達到這種完善境界,而認為凡是足以幫助他達到這種完善的工具為真善。但至善乃是這樣一種東西,人一經獲得之後,凡是具有這種品格的其他個人也都可以同樣分享。至於這種品格是什麼性質,我將於適當地方指出,簡單說來,它是人的心靈與整個自然相一致的知識。
關於這點別處我另有詳細解釋。
(一四)因此這就是我所努力追求的目的:自己達到這種品格,並且儘力使很多人都能同我一起達到這種品格,換言之,這也是我的一種快樂,即儘力幫助別人,使他們具有與我相同的知識,並且使他們的認識和願望與我的認識和願望完全一致。為了達到這種目的,我們必須充分了解自然,以便足夠使我們達到上述品格,並且還有必要組成這樣一種社會,以便利於促儘可能多的人儘可能容易而且確定地達到這種品格。
這裡我著重在列舉足以達到吾人目的的必要科學的名稱,而不著重排列各科學的次序。
(一五)此外,我們還必須致力於道德哲學與兒童教育學的研究。再者,健康既然對於達到我們的目的不是一個不重要的手段,所以不可不充分講求醫學。又憑藉技術可以使得許多繁難的工作變成簡易,並且可以節省生活中不少的時間和勞力,因此機械學也不可忽視。
(一六)但我們首先必須儘力尋求一種方法來醫治知性,並且儘可能於開始時純化知性,以便知性可以成功地、無誤地、並儘可能完善地認識事物。由此人人都可以見到,我志在使一切科學皆集中於一個最終目的。這就是要達到我們上文所說過的人的最高的完善境界。因此,各門科學中凡是不能促進我們目的實現的東西,我們將一概斥為無用;換言之,我們的一切行為與思想都必須集中於實現這唯一目的。
一切科學所應該企求的目的只有一個。
(一七)但是當我們正在努力達到我們的目的,並指導知性使趨向正確途徑的時候,我們必須生活下去,所以我們首先必須規定一些被認為很好的生活規則如下:
一、言語必須使眾人可以了解。一切不妨害於達到我們的目標的事情,都必須儘力去做。因為我們如果能充分照顧到眾人的理解力量,也可以獲益不淺。這樣就可以使得眾人欣然接受真理了。
二、享受快樂必須以能保持健康為限度。
三、最後,對於金錢或任何其他物品的獲得,必須以維持生命與健康為限度。對那些不違反我們目標的一般習俗,都可以遵從。
※他可能是中國最才華橫溢的人,對羅素頂禮膜拜,認為羅素最接近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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