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金國,為什麼南宋可以和金議和,可明朝卻沒有和後金議和
北宋滅亡後,趙構在南方建立了南宋。其實金國還是有進攻南宋的意願,但因戰線過寬過長,兵分勢寡,給養供應困難,加之缺乏對佔領地的控制與鞏固。而南宋雖僅據半壁河山,採取偏安江南的自守待敵的消極策略,但國力尚豐,軍民同仇敵愾,依江河設防,據險堅守,加之名將輩出,使得戰爭沒有按金國預想的發展,所以南宋可以和金國議和。
而大明朝崇禎帝朱由檢即位後,雖然很有作為,但局勢卻越來越差,外有後金虎視眈眈,內有農民軍作亂。朝廷無法集中力量對付其中一股勢力,於是明朝最高統治者產生了議和的想法。最終議和沒有成功,那麼是為什麼呢?
從明朝方面講,天朝上國,自大觀念極其嚴重。特別朱明王朝是推翻元朝異族政權而定國,民族意識一直是教育中最基本的原則。長期以來,朝野中所有大儒、正人,皆竭力反對與「蠻夷」講和,因為這讓他們想起靖康恥,想起南宋求和的屈辱。所以,明廷上下談和色變,和議絕對是一個最為忌諱的話題。誰講「和議」,誰就是賣國賊。但是面對著這麼危機的形式,其實崇禎還是在一些主和大臣的建議下秘密的開始了和後金朝的議和。
在條約中,清政府要求大明割讓長城以北的三個重鎮,並且要求明朝和清朝地位平等,但是明政府始終有一個心理障礙,那就是對於明政府來講,清政府無論從某種角度上說,都是一群叛亂分子,要是公開承認它的存在,心裡會不平衡,更有違儒家的「君賊不並立」的正統思想。而明政府的頭一個要求就是清政府必須撤掉皇帝尊號(可見明朝也沒把清朝當外國),這個條件在清廷看來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後來明廷和清廷妥協,清帝保留皇帝稱號,但清帝和明帝的名字,即朱由檢和皇太極不能在條約上並列,明帝排上,清帝排下,但明臣的名字不能和清帝並列排列,換句話說就是明帝和清帝占前兩行,第三行開始,明清臣子可以並列,所以說明亡清興的時候,明清之間都把自己當華夏一份子,且都想爭當華夏正統。
經過數次商談後,和解進入可行階段。然而。陳新甲一時馬虎,竟把這種絕密文件丟放在桌上,被助手公佈於眾,霎時引起龐大風暴,明政府官員可謂是各個慷慨激昂,跟這個證據確鑿的『賣國賊』誓不兩立。最愛面子的崇禎帝忍無可忍,把他殺了。
其實我們不能說明清議和,明朝就會翻身。但是假如議和成功的話,崇禎皇帝可以騰出精力對付內患,或許可以有所變化。但由於大明王朝確實已經到了風雨飄搖的時期,再加上崇禎性格上存在嚴重缺陷,且不懂用人之道,與朝臣們搞的離心離德,為明王朝的覆滅打下伏筆。明朝,不能不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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