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最悔恨的一件事是什麼?解密外蒙古獨立真相
外蒙古獨立真相:
1911年,中國爆發了辛亥革命。早已覬覦外蒙古的沙皇俄國,乘機策動外蒙古的活佛和王公們脫離中國。11月30日,外蒙古宣布「獨立」,成立「大蒙古國」。接著,俄蒙軍隊包圍了清政府駐庫倫(即現在的烏蘭巴托)的辦事大臣衙門,解除了清軍的武裝,並將辦事大臣三多及其隨從人員押送出境。
與此同時,沙俄政府不顧中國政府的抗議,於1912年11月3日,同由它扶植起來的外蒙古當局訂立了《俄蒙協約》,規定:由俄國扶助外蒙古的「自治」及訓練外蒙古軍隊;外蒙古不得允許中國軍隊入境,不準華人移植蒙地;外蒙古准許俄人享受本條約廣泛的特權(如自由居住來往,經商,開礦,務農,以及開設銀行、郵局等等)。
內外交困的北京政府別無出路,只得與沙俄談判尋求解決外蒙古問題。
1913年11月5日,沙俄當局迫使袁世凱的北洋政府簽訂了《中俄聲明》。聲明雖然也承認外蒙古是中國的一部分,要求外蒙古取消獨立;但規定,中國不得在外蒙古派駐官員,不駐軍,不移民;逼迫中國承認外蒙古的「自治權」由俄國實際控制外蒙古。
1915年6月7日,沙俄政府、外蒙古當局和北洋政府三方又在外蒙古的恰克圖簽訂了《中俄蒙協約》,確認1913年的「中俄聲明」,並予以具體化。
1917年,俄國爆發了十月革命。新成立的蘇維埃政府雖然在1919年和1920年兩次發表對華宣言,宣布廢除沙俄與中國訂的不平等條約,放棄從中國掠奪的一切。但是,在外蒙古問題上,它事實上是繼承了沙俄的衣缽。1919年7月25日(也就是發表第一次對華宣言後不久),蘇俄政府對外蒙古也發表了一個聲明,說:「外蒙古是一個自由的國家,它的一切權力屬於蒙古國,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它的內政。」並表示,蘇俄要求立即同外蒙古建立外交關係。
其實,來了一個插曲:1919年11月7日,外蒙古當局又突然致電北京政府,要求取消「自治」,恢復前清的舊制。究其原因,外蒙古本來是靠沙俄的支撐來維持其「自治」的。現在沙俄政府垮了台,外蒙古的外援斷絕,於是導致了財政困難、社會混亂,民眾反對「自治」。庫倫當局難以自保,只得求助於北京。於是,北洋政府的總統徐世昌順水推舟,在11月22日下令取消外蒙古的「自治」,恢復舊制;同時,廢除1913年的《中俄聲明》和1915的《中俄蒙協約》。
但是到了,1921年,遠東白俄謝米諾夫的軍隊在東北日本軍人的支持下侵入外蒙古,1921年2月21日,他們佔領庫倫,扶植起新的政權。外蒙古的活佛、王公們又一次宣布「獨立」。接著,蘇俄紅軍借口白俄軍隊入蒙,也進軍庫倫。7月,在紅軍的支持下,外蒙古成立了親蘇的新政府,實行君主立憲制度。11月5日,外蒙古宣布成為「獨立國」,建立「人民革命政權」。同日,蘇俄和外蒙古訂立了《蘇蒙修好條約》,雙方相互承認為合法政府。(為了確保這個政權,蘇俄軍隊一直留駐到1925年3月。)
北洋政府對蘇俄的出兵以及隨後成立的政府,雖然提出過抗議,但鞭長莫及、無能為力。
另一方面,蘇聯為了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幾經周折,在1924年5月31日同北洋政府簽訂了《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聯在協定中,表示承認外蒙古是中國的一部分,尊重中國對外蒙古的主權,並答應從外蒙古撤軍。由此,中蘇正式建立了外交關係。 但是,幾個月後,即1924年11月26日,外蒙古政府宣布廢除君主立憲制度,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國」。事實上,外蒙古從此就脫離了中華大家庭,日益成為蘇聯的衛星國。蘇聯也不再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主權問題了。
蘇聯為了自身的安全,於1941年4月13日同日本簽訂了《蘇日中立條約》;並且雙方發表聯合聲明說:為了維護兩國的友好關係,蘇聯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對此,當時的國民政府外長王世傑曾鄭重聲明「絕對不能承認」,他強調說:「《蘇日中立條約》,對於中國絕對無效。」
1945年2月,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和斯大林在雅爾塔舉行三國首腦會議。在商討對日作戰問題時,斯大林提出蘇聯對日作戰的條件之一是「外蒙古的現狀須予維持」。(其他的條件是:共管中長鐵路、大連港國際化和租借旅順口等。)斯大林的要求得到了羅斯福和丘吉爾的同意。他們並就此簽訂了一個秘密的協定,世稱「雅爾塔協定」。斯大林所說的「現狀」就是指的「蒙古人民共和國」。斯大林知道這是件很燙手的事,所以提出由美國出面通知中國政府,並取得其同意。
1945年6月15日,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奉命把雅爾塔協定的內容正式通知了蔣介石。蔣介石感到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只得同意派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外交部部長王世傑和蔣經國赴莫斯科談判。
1945年6月底至8月中旬,中蘇雙方在莫斯科舉行多次會議,爭論激烈。斯大林幾乎是以威脅的口吻對宋子文說:外蒙古人民「既不願加入中國,也不願加入蘇聯,只好讓它獨立」;如果中國不同意,蘇聯就不會出兵打日本。宋子文據理力爭,毫無結果;也曾經提出過給外蒙古「高度的自治權」的主張,作為妥協,但蘇方一概拒絕討論。
這樣,在嚴酷的既成事實面前和強大的國際壓力下,無可奈何的蔣介石只得指令宋子文接受蘇方條件。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不援助中共等三個條件下,允許外蒙古「獨立」。1945年8月14日,宋子文、王世傑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其附件。雙方關於外蒙古問題的換文是這樣說的:「鑒於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願望,中國政府同意,將在日本戰敗後舉行公民投票以確定外蒙古的獨立。」
當然,所謂「公民投票」,也不過是蔣介石為了下台階而採取的一種辦法。所以,後來奉命前往觀察外蒙古「公民投票」的國民政府內政部常務次長雷法章出行前,蔣介石特別交代他:只是「觀察」,不得「干預」;也不要發表任何言論。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當局一手操辦了這次「公民投票」(記名投票)。據外蒙古方面的報道稱:共有49萬選民,「98%的選民參加了投票,一致贊成獨立」。雷法章事後對這次投票的評價是:「其辦理投票事務人員,對於人民投票名為引導,實系監視,且甚為嚴密」,「此項公民投票據稱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獨立願望之行動,實則在政府人員監督下,以公開之簽名方式表示贊成獨立與否,人民實難表示自由之意志。」
1946年1月5日,中國的國民政府正式承認外蒙古的獨立。
蔣介石在大陸垮台、逃往台灣後,又想起了外蒙古問題。他似乎有點「悔不該當初」了。1953年,他宣布廢除1945年中蘇條約中關於外蒙古的換文,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並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
蔣介石還在國民黨的中央會議上,沉重地「檢討」了一番,說:「承認外蒙古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仍願負其全責。這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
然而這種可笑的舉動已經無法改變歷史鑄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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