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法經濟學家Michael Faure教授做客珞珈環境法講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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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6日下午,珞珈環境法講壇第五十八講在法學院325教室開講。本次講壇有幸邀請了國際知名的法經濟學家、來自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的Michael Faure教授,講座的主題為「環境法律政策的經濟學分析」。本期講座由我所劉靜副教授主持,我所Alexander Zahar教授、吳宇博士和在校博士生和碩士生參加了此次講座。
講座開始,Machael Faure教授向大家拋出問題:我們為什麼需要環境法?在學生回答之後,Machael教授從經濟學家的角度向大家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Faure教授首先向大家解釋了:什麼叫做外部性。Faure教授指出,市場失靈使得外部性成為一個經濟問題。我們希望使得這種外部性內在化,其最大目標就是實現社會成本的最小化。那麼法律在其中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Faure教授接著舉例對此進行說明。Faure教授指出,當交易成本很低或者為零的時候,污染者和受害者之間可以通過討價還價來解決外在性問題,這時候就不需要法律來參與。但是在交易成本偏高的時候,為了實現社會成本的最小化,我們就需要適用一些法律規則,如過錯責任制度或者嚴格責任制度。經濟學家們考慮問題的側重點常常在於實現效率,也就是說,在實現社會成本最小化之後,經濟學家們的任務就完成了。但是法學家們就會進一步考慮分配問題,也就是誰應該承擔使得社會成本最小化的成本。比如環境法中的污染者付費原則,就是一個同時考慮到了效率和分配的原則。Faure教授最後向大家介紹了實現社會成本最小化的我們經常使用的一些機制,如責任制度,命令和控制、補貼制度,環境稅的應用以及排污權交易等。Faure教授向大家強調,無論做哪方面的研究,都應該熟練地運用實證分析方法和規範分析方法。
講座最後,劉靜副教授對Machael Faure教授的講座進行了簡要總結,並再次表達了對Faure教授的歡迎和感謝。在場的學生也積極提出了自己的疑問,Faure教授一一詳細地給出了解答。本次講座在溫馨輕鬆的氛圍中順利結束。
據悉,Michael Faure是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的全職教授,同時擔任馬斯特里赫特歐洲跨國法律研究所(METRO)和國際社會研究學院的學術顧問。他的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國際環境法和環境刑法方面。他採用經濟分析的方法,使得研究涉及到更廣泛的層次,如保險、金融危機、擔保制度等。他出版了眾多的出版物,並在頂級期刊上發表過許多文章。Michael Faure教授與我所有著長期的交流與合作,他曾多次來我所訪問和參加學術會議,並指導過我所派出的多名博士生和訪問學者。
綠法相約
靜候光臨
珞珈環境法講壇(Luojia Lecture Series on Environmental Law)是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主辦的系列學術講座。講壇秉承「法理與實務兼顧、權威與前沿並重」的宗旨,邀請國(境)內外環境法學理論權威和實務精英對環境法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精彩演講。
※共享經濟,刮的是什麼風?
※謝暉:論規範分析方法
※竺效:論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救濟的實體公益——環境侵權與生態損害救濟的繼承與發展
※陳迎:環境公益訴訟中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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