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濫用旅遊簽赴加產子等同造假
據加拿大統計局的數字顯示,10年簽證的流行極大增長了一些國家的旅遊人數,中國大陸旅遊人數在2016年一年內就增長了23%,而在加拿大,全國範圍的旅遊者共有610,000人。
近年來,濫用十年旅遊簽證來加拿大生孩子的中國「遊客」人數劇增,引起了加拿大政府注意。
他們以旅遊為理由申請簽證,真實目的卻是來加拿大生孩子。
在加拿大列治文的月子中心裡,一些華人醫生與月子中心取得合作,負責接待這些雙非產婦,而且只收現金。
據一位雙非孕婦介紹,順產的話入院押金是7000加元,多退少補,通常會花到8000-10000加元左右。剖腹產入院押金是15000- 20000加元。而這僅僅是住院的費用,專科醫生手術及麻醉師的費用還要另付,分別為3000加元與1500加元。
儘管一趟生子之行下來價格不菲,但產婦們卻覺得很值,孩子一生下來就會自動成為加拿大公民,等他/她長到19歲,他們父母也可以選擇是否入籍加拿大。
然而,當大量產婦理所當然地湧入,加拿大卻突然變了臉。
一對來加生子的中國夫妻給寶寶辦理加拿大護照時,由於手持旅遊簽證,結果被工作人員質疑他們在申請十年簽證時撒了謊,隱瞞了來加拿大的真正目的。他們被發出一紙「待決申請回條」,要求他們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理解釋,並可能在移民簽證檔案上留下永久的污點。
中國「遊客」一旦被查,將會留下永久污點
移民部16日的回應與從前只強調《入籍法》不會改變現狀不同,對生育旅遊明顯態度較為強硬,特彆強調懷孕婦女不能在赴加目的上造假,否則會視同申請造假,且會被禁入境長達5年。
移民部發言人聖約翰指出,根據護照申請規定,所有兒童護照申請時提交有關的父母身份證件,均需要經過確認,以及進行保安檢查,確認父母身份及國籍並無造假。
她強調,任何人在申請短期在加拿大居留時,均應該誠實說明赴加拿大的目的,如果對移民部提供假的信息或是假的文件,就視同移民造假,將有嚴重後果。任何到加拿大的旅客均必須符合《移民及難民法》(IRPA)的規定,包括懷孕的婦女,必須符合所有臨時居民的要求,才能夠給予簽證。
在聯邦層面,自由黨和保守黨議員在這個問題上出奇地保持一致,都表示「生子旅遊」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對此自由黨解決方案包括:
1. 加拿大應該加強海關控制,禁止外國人持旅遊簽證入境做其他事情。
2. 修改入籍法,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父母至少其中一方必須證明自己是永久居民或公民,孩子才能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3. 儘管加拿大的移民法規中並沒有對孕婦的明文限制,不過簽證官可以以「擔心其身體條件也許不能安全返回中國」為由拒絕十年簽證申請。如果孕婦在申請簽證時隱瞞自己已經懷孕的真相,那麼已屬違法,不僅申請會被駁回,而且5年禁止入境。
移民部長鬍森表示自由黨政府雖然無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的計劃,但不會容忍鑽制度漏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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