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因為400萬!當年雷霆為什麼要放走哈登?
雷霆絕對是今年休賽期最豪氣的球隊,他們一下子引進了東部的兩位全明星,同時還不至於完全拆掉原有的主力陣容,因此很多人把雷霆稱作是休賽期最大的贏家,然而,看到雷霆變強的同時也要看到他們的工資單,隨著喬治和安東尼的到來,雷霆下賽季的工資總額高達1.3億,這一數字僅次於騎士和勇士排在聯盟第三,甚至比工資帽還要高近3500萬,他們也因此要付出巨額的奢侈稅,不過為了留下威少,這一切對於雷霆而言都是值得的。
而如果你還有印象的話,在2012年夏天雷霆管理層也曾經遇到過一個相似的難題,當時伊巴卡和哈登的合同同時到期,最終雷霆為了避免交巨額的奢侈稅決定只留下伊巴卡,哈登則被交易至火箭,並且在火箭成長為一個MVP級別的巨星。
看了太多「如果當年雷霆三巨頭沒有分開會是如何」的討論,我們不妨來回憶一下當時的情況,為什麼雷霆已經留下了伊巴卡,卻不一起留下哈登?
回到2011-12賽季,雷霆憑藉著極其年輕的「四巨頭」陣容擊敗馬刺闖進總決賽,當時四位主力球員除了杜蘭特其他三位都處於新秀合同期內,因此縮水賽季雷霆並沒有付出額外的奢侈稅,除了杜蘭特之外雷霆隊中薪水最高的是帕金斯的712萬,帕金斯正處於雷霆2011年給他的4年3500萬合同的第一年,但是受過大傷的帕金斯顯然沒有達到水準,他在季後賽場均只能拿到4.6分6.2籃板,同時命中率低至41.6%。
到了夏天,伊巴卡和哈登合同同時到期,對於一個擁有多個潛力球員的球隊而言,最難的就是續約問題,好比今年的凱爾特人,他們深知明年無法留下布拉德利因此選擇把他交易走,雷霆也是如此,他們先是給了「蓋帽王」伊巴卡一份4年4800萬合同,因為伊巴卡更加適應威少和杜蘭特,然後在哈登的續約問題上遲遲沒有做出決定。據悉當時雷霆提供的是一份4年5200萬合同,而哈登最高能夠拿到4年6000萬。對於哈登而言,他的要求其實很明確,既然球隊地位有著威少和杜蘭特存在,那麼金錢上就要有所補償,他甚至同意頂薪續約後繼續打第六人,可惜到最後雷霆只願意開到4年5550萬,僅僅400多萬的差距最終導致了哈登的離去。
當時的哈登值得頂薪嗎?這一點也許完全不用考慮,那時哈登才22歲,他雖然身為替補,但是不管面對哪一個球隊都是巨星待遇,場均16.8分4.1籃板3.7助攻拿下最佳第六人,就算總決賽發揮不佳,西部決賽的高光表現依然能讓他成為任何一個球隊的未來核心。火箭經理莫雷就是看中了這一點才做出了賭博,不僅給哈登送出頂薪,還把當時火箭的第一得分手凱文馬丁和潛力新秀蘭姆送到了雷霆。
事實上雷霆管理層應該比任何一個球隊都了解哈登,他的三分命中率達到了39.0%,同時造罰球比重將近一半,不僅僅是真實命中率驚人,在二少身邊也能打好無球,關鍵時候還能持球組織——沒有比哈登更加適合雷霆的球員了。然而他們不肯開出頂薪的也有著自己的考慮,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奢侈稅,考慮到未來還要續約威少以及年份增多後的重複罰款,雷霆擔心多付出來的400萬薪水未來可能會成為一個更大的數字。
針對這一問題,其實雷霆還有一個選項,當時的雷霆還有特赦條款沒有使用,因此早在雷霆遇到難題之時就有專家提出建議——特赦帕金斯。如我們所說,帕金斯在前一年的表現完全沒有達到預期,而隨著熱火的成功,未來聯盟絕對會更加傾向小球化,而且帕金斯並非沒有替代品,雷霆隊中的科里森也可以頂上首發中鋒,再不行可以選擇讓杜蘭特頂上大前鋒,伊巴卡客串中鋒,就像安東尼在尼克斯和詹姆斯在熱火做的那樣,但是執迷不悟的雷霆選擇了保留打法。後來的事情我們也知道,帕金斯再也沒有復甦回來,他的防守沒有之前好,進攻上更是沒有一年得分能上5分,雷霆就這麼守著他到合同到期。
另一方面,也是雷霆最終決定送走哈登的一大原因,那就是他們自認為找到了完美的替代品,蘭姆和凱文馬丁。凱文馬丁的造犯規和無球技術並不會落後哈登,而且他也能補上哈登的火力,事實也證明2012-13賽季馬丁在第六人這個位置上相當不錯,雷霆並沒有出現太大的起伏,他們在常規賽拿到了60勝西部第一,問題在於,馬丁在季後賽威少受傷後沒有扮演好哈登的持球角色,而且他只在雷霆打了一年就走了。而蘭姆,當初期待他成為一個頂級的3D球員,結果只在2K里兌現了天賦。
總而言之,雷霆管理層當時其實是有辦法解決哈登的薪水問題,但是他們考慮的實在過於短淺,且不說後來的工資帽會漲到這種地步,對未來聯盟的趨勢判斷失誤以及對替代品球員的判斷失誤最終沒讓雷霆成功,而對於哈登,加盟火箭絕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不然我們就不會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