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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自己的心理邊界,無非就是「不委屈」

用心理學陪伴生活

鳳凰

在與他人交往中,大約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體驗過委屈。

小雅是我的同學,一次我們一起吃飯,她同我聊起了她的苦惱——搞不定的婆媳關係。

原來小雅的婆婆從開始就不是多喜歡她,再加上老公常年在外地工作,有了孩子以後,因為要婆婆幫著自己帶孩子,小雅便免不了要整日和婆婆面對面,一晃就十幾年過去了。這些年來,儘管小雅明知婆婆不喜歡自己,但她仍感念婆婆幫自己照顧孩子,所以即便婆婆說自己兩句難聽話,她也不想計較,還主動幫婆婆分擔些家務。偏偏小雅的婆婆是個偏心的主兒,心疼大兒子、大孫子,捨不得用,又害怕大兒媳婦厲害,不敢用,於是小雅這個二兒媳婦就成了倒霉蛋,一大家子的事,婆婆直管吩咐小雅去做,可憐小雅是既出錢,又出力,關鍵還不落好。這樣的事情擱誰身上時間長了也生氣,最近便發生了一件事,小雅和婆婆徹底翻臉,大吵一架,多年的積怨集中爆發,小雅委屈得不得了。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小雅和婆婆的關係發展到今天的局面肯定也是日積月累的結果。而你要說小雅的婆婆就純粹是個惡婆婆,這也有失偏頗,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對方如何對你,其實都是你允許的」,通俗地說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我們可以試著對小雅的婆媳關係複復盤。

首先,相對於兒子和媳婦,做婆婆的基本上都是心疼兒子多些,因此幹活的事當然就更喜歡讓媳婦做。其次,小雅的妯娌是個厲害角色,而小雅卻是個「懂事」的媳婦,即便婆婆不吩咐,也會心疼婆婆不易,主動幫忙做些事情,做婆婆的當然就更樂於用小雅。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後,一方面小雅感激婆婆幫忙帶孩子,而另一方面婆婆也覺得自己勞苦功高,於是婆婆更加理所當然地用小雅做這做那,也不管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該小雅去做,但小雅卻礙於這層關係,即便很不情願,也都勉為其難地做了,這便更加鞏固了婆婆認為小雅好用的意識。

可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和妯娌比起來,小雅總是付出更多,時間長了心理難免不平衡,就算能找到各種理由說服自己,做起事來也總歸不那麼痛快,少不得心中有些抱怨。然而換個角度來看,不論小雅是心甘情願,還是勉為其難,在婆婆看來,既然你答應了,那便要負起責任,把事情做好,做不好就是態度問題。她不會覺得是自己給小雅安排了不該做的事,反而覺得小雅脾氣見長,不知感恩,這麼一來,結果自然是,小雅無論做了多少事,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就成了罪過。前面也說了,婆婆從開始就不是多喜歡小雅,這些年磨合下來,婆婆更是覺得小雅確實不多討喜,這小雅豈不是比竇娥還冤?

那麼,小雅的婆媳矛盾到底根源在哪裡呢?這便是小雅沒有把握好自己的邊界了。

「邊界」是心理學中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我們從內心區分自己與別人的界限。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保持自己的個性空間,心理邊界就是要讓我們明確知道什麼是我的,我應該對什麼負責,反之,什麼不是我的,我不應該對什麼負責。心理邊界和領土邊界相似,它也是在我們周圍畫了一個圈,但這個圈裡包圍的是情緒、態度、信念、思想、才能、選擇、慾望、限制和愛,等等。但是心理邊界和領土邊界又有很大區別,最大的區別在於,領土邊界是清晰可見的,而心理邊界很多時候是模糊不清的。

作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他的心理邊界應具有三個最基本特徵:

第一,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信念、選擇、價值觀、限制、才能、思想、慾望和愛,不在這些方面干涉別人,同時也絕不容許他人在這些方面干涉自己;

第二,為自己的態度和行為負責,不將自己在這方面的問題歸罪於他人,同時也不會「越界」,不會承擔他人態度和行為失當的後果;

第三,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不將自己的情緒困擾歸咎於他人,同時也不會因為他人的傷心、憤怒、失望、擔憂、痛苦等負面情緒,而放棄自己的原則和立場。

怎麼理解這三句話呢?我們不妨結合小雅的例子來說明。

在第一條里,所謂「尊重」就是認可和允許。這一點其實很難做到,尤其是當對方的信念和價值觀等與我們不同,且必須面對的時候。比如在面對朋友、同事的時候,我們就比較容易做到尊重,因為我們可以與他們「道不同不相為謀」,而面對家人時則不同,我們不能離開,但彼此的不同又總在挑戰「同一性」的本能,讓我們覺得不舒服。對此,我們很多人習慣去改造對方,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對方不但沒有改變,彼此之間的嫌隙卻加深了;還有一些人選擇放棄自己的信念去迎合對方,但結果仍然不好,因為這種做法只是把同對方的衝突變成了同自己內心的衝突,衝突本身還在。

那麼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呢?就是允許對方有自己的信念觀點,明白每個人都是不同的,但同時對方也必須允許我們保持自己的觀點,當對方用他的信念和觀點來要求甚至是強迫自己的時候,我們要勇敢地說「不」。比如小雅的婆婆不喜歡她,心疼兒子、孫子等等,這些都是婆婆的信念和價值觀,也是小雅需要接受的,但是,當婆婆抱著這樣的信念來要求小雅做她不喜歡或認為不應該做的事情時,小雅必須懂得拒絕。

再說第二條,「負責」就是不論結果好壞,都自己承擔,絕不推諉。然而這一點也很難做到,因為這往往意味著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問題,接受由此帶來的後悔、內疚、自責、羞愧等負面情緒,相對而言,把「責任」推給別人就容易多了。但區別是,當我們對自己「負責」時,我們能夠真正解決問題,從而不斷進步,而後者只是暫時讓我們擺脫了心理上的痛苦,卻不解決任何問題,也限制了我們的進步。比如小雅,不論她是否願意,但本質上來說,還是她自己選擇了接受婆婆的不合理安排,那麼,承認自己懦弱膽怯不懂拒絕,這叫「負責」,埋怨婆婆不近人情就叫「不負責任」。前者會讓自己很不舒服,但下一次小雅就能夠拒絕不合理的安排,滿足自己真實的需要,而後者,婆婆還會「不近人情」,小雅除了抱怨兩句,還是繼續委屈。

反過來,我們也不需要承擔對方選擇的後果。還是拿小雅的例子來說,婆婆心疼兒子,不捨得用自己的兒子,那麼就只能由她自己承擔替兒子多做事的後果。固然,當婆婆額外做了他兒子應該做的事情後,會顯得很辛苦,但這是她的選擇,小雅不必因此覺得不忍心而去分擔這種責任,即便婆婆因此有些不滿,小雅也應當確定,這不是自己的錯,不需要為別人承擔後果。

最後看第三條,它實際上是第二條的延伸,第二條說的是行為層面,第三條則說的是心理層面,我們不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要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我們經常聽到這樣一句話:「他簡直氣死我了!」事實上不是「他」在氣我們,而是我們自己選擇要「生氣」,也許這讓人難以接受,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面對同一件事,有的人會生氣,而有的人就不會,甚至就自己而言,也是有時候會生氣,有時候就不會,說明生氣或是不生氣,不過都是自己的選擇罷了,怪不得別人。同理,別人的情緒也是一樣,不必讓自己背上心理負擔,認為是自己導致對方難過痛苦,更不必因此而改變自己,迎合對方,那樣只會讓自己陷入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之中。

總結全文,「心理邊界」就是我們與他人相處的基本法則,當我們每個人都能捍衛好自己的邊界,亦尊重他人的邊界,既不允許他人跨越自己的邊界,亦不侵犯他人的邊界,人與人之間便能夠舒服地共存了。然而知易行難,心理邊界有時候是很難界定的,就像很多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那麼,如何確定自己的心理邊界呢?或許可以用三個字作為標準,那就是「不委屈」,一旦你覺得做某件事是在被人「強迫」,而你心裡有一絲不情願,這時候你就應該停下來審視一下,或許這裡就是你的「心理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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