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腫瘤藥物要求高,避光保存、避光輸注有講究
作者:廣東省藥學會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 李曉燕
大多數抗腫瘤藥物的說明書所載明的貯存條件中均要求避光,而市面上也出現了很多具有避光功能的醫療器械,那麼是不是需要避光保存的藥物就一定需要避光輸注呢?
避光注射器
避光輸液器
不同光線對藥物的影響
藥物在光線的照射下會發生分解、變色、氧化、沉澱等現象。例如,順鉑在光的照射下會發生水合作用和氧化還原反應,表現為色澤加深,直至金屬鉑析出;達卡巴嗪遇光和熱會變紅;阿糖胞苷在酸性條件下,光線可促使其水解為阿糖脲苷。這些變化後的藥物一方面可能造成有效成分的含量下降,另一方面可能引起一些毒副反應。例如達卡巴嗪遇光後的降解產物diazo-IC,可以引起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在內的不良反應。
是否所有抗腫瘤藥物輸注時都要避光?
在很多不同級別的文獻及網站上,對同一種藥物是否需要避光輸注也存在分歧。例如阿黴素,在某些雜誌上寫明要求避光,而追溯該雜誌引用文獻的原文顯示:阿黴素在日光下10分鐘內含量下降10%左右,但在室溫漫射光條件下,10小時內含量基本沒有變化。所以是否需要避光,還要看針對的光線是日光還是室內漫射光。室內漫射光的情況下,阿黴素是無需避光輸注的。
再來看一下前面提到的順鉑,國產廠家說明書對輸注時是否需要避光不做要求,而進口廠家對該葯要求避光輸注。有關研究顯示:模擬病房床旁及走廊靠窗的輸液袋懸掛高度處的光照度強度下,無論國產還是進口順鉑,8小時內藥物降解均小於5%。故建議臨床在不避光條件下輸注順鉑,時間應控制在4~6小時以內。
對於達卡巴嗪,在自然光照下,無論避光還是不避光,1小時內的原葯濃度沒有太大變化;但其光降解產物diazo-IC,在未避光條件下,濃度較避光條件下有明顯的上升,故該葯必須避光輸注,且要求現用現配(該結論來源於參考文獻,實驗數據見下圖)。
(圖片來源於參考文獻)
而對於說明書只寫明需要避光貯存,但未註明避光輸注的抗腫瘤藥物,可以不避光輸注。但某些藥物,說明書要求限時輸注的,例如多西他賽,在室溫及正常光線下,須在4小時內輸注完畢。
既然藥物需要避光貯存,那麼就是有一定的光敏感性,但是不同的藥物在相同光源下的降解速率是不同的,在不同光源下降解速率則更是不同。另外很多藥物在一定時間範圍內,也是可以不避光輸注的。由於影響藥物穩定性的因素很多,比如不同廠家藥品質量差異等,因此是否需要避光輸注,除了遵循藥品說明書的要求外,還要結合具體品種的臨床應用情況而決定。
一審專家:廣東省藥學會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 劉韜
二審專家:深圳市第二民醫院 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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