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和初戀生了孩子,老婆卻死活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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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自述:
「和老婆在一起13年,結婚7年,老婆是一個比較傳統的人,思想一根筋,不懂生活。但是對我的父母很好,也有工作,可以說除了沒生孩子,不做家務,不懂得心疼我,和我沒有共同語言,其他都挺好。
從一開始談戀愛,就是我主動,當時還小,不懂得什麼叫適合過一輩子。後來在一起後,慢慢發現,買衣服眼光不同,總是吵架回來。喜歡的東西不一樣,對事情的觀點看法各執一詞,漸漸的,我們不一起逛街,不一起出去吃飯,不一起看電影。我也是個傳統的人,我仍然覺得在一起那麼多年,我理應給她一個名分。婚後,我們晚上在一起睡覺,白天各自工作,中午都在單位吃飯,晚飯偶爾跟她一起回娘家吃飯,這就是我們一直認為的過日子吧,而我也以為這樣的生活就是愛吧。
十五年前,我十六歲時,交往了第一個女朋友,那時只是很單純的喜歡,牽個手都要紅個臉,不敢望著對方的眼睛。而那個女孩,從此把我放進了心裏面,一直到現在。後來,那個女孩也有自己的男朋友,21歲大學的時候交往了一個男朋友。他們是異國戀,但是女孩堅持了六年,最後男孩劈腿,女孩最終選擇放棄,因為她知道並不適合的兩個人,在多堅持最後還是傷害,最後也還是同一個結局。
前幾年女孩出國回來了,我們偶爾會見面,但也只是坐在車裡聊幾句話而已,畢竟我已婚,不能在公開場合見她。女孩確實愛我很深,在知道我非常想要一個自己孩子的時候,她說願意給我一個孩子。但結婚這麼多年沒有孩子,我也不確定到底老婆的問題比較大,還是我也有問題。而我也確實愛上了女孩,女孩說過幾次,覺得這樣在一起很不好,她想離開我,不想插在我的家庭中間,可嘗到甜頭的我,叫我如何放的下。我執意不讓女孩去相親,不願意她離開我。後來,女孩也知道,我們兩個各方面都很合適,在一起很開心,她只能再次妥協於愛情。沒有分開,那麼自然就得有一樣把我們永遠綁在一起的東西,除了房產,房產我還沒有能力給得起,那就是孩子了,我們決定開始備孕,結果出乎意料的是,那個月我們成功了,我是一個可以當爸爸的人。心情是喜悅的,畢竟盼了那麼多年,一時之間忽略了家裡還有一個老婆。
孩子生出來過後的事情越來越複雜,在寶寶兩個月後,我依然還是沒處理好和老婆的關係,但是我已經極力在讓老婆討厭我,她也知道女孩生孩子的事,我希望她能主動離開。老婆已經不甘心了,說如果我選擇女孩,一定讓我們都不好過。我很想在爭取,老婆死不放手,其實這樣的生活,我和老婆是真的回不去了。我現在每天工作不順心,心情也不好,除了喝酒,一點都不想回到那個家。我知道現在說什麼都是我的錯,但目前是不是要先考慮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來彌補所有的過錯。我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這件事你有明顯錯誤,無論和老婆再沒有感情,也不能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其他人發生婚外情並且生了孩子,這種局面很難收場。要麼選擇家庭給初戀一筆錢補償,要麼選擇初戀給老婆一筆補償,不論哪一種選擇就要徹底,這樣再拖下去,恐怕會出大事。事到如今,殘局只有你來收場,你的哪一種選擇最後傷害的都是兩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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