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哭窮了!其實早在宋朝「月光族」就已經很普遍了!
我們先來看一下宋代最廣大人民的收入情況:
北宋後期,張耒提到洛陽西部山區山民的生活狀況時,寫詩道:「山民為生最易足,一身生計資山木。負薪人市得百錢,歸守妻兒蒸斗粟。」大概是一天收入100文左右。四川嘉州漁民黃甲,自祖父以來,世代以捕魚為業。南宋前期,「家於江上,每日與其妻子棹小舟,往來數裡間,網罟所得,僅足以給食」。「極不過日得百錢。」每天一般不超過100文(鐵錢)。南宋中期,三峽地區的長江漁民中,「老父家住逢家洲,無田可種漁為舟。春和夏炎網頭坐,茫茫不覺秋冬過。賣魚日不滿百錢,妻兒三口窮相煎。朝飧已了夕不飽,空手歸去蘆灣眠」。每天的收入,最多也不過100文。
李昭玘也曾指出:「販婦販夫,陸拾棗栗,水捉螺蠯,足皸指禿,暴露風雨,罄其力,不過一鈞之舉;計其價,僅足一日之食。」他的論斷可以概括以上論述:一般而言,下層百姓每天辛勤勞動的收入,僅夠一天的生活費用。淳熙年間,臨海縣令彭仲剛在諭俗文中也指出:「農工商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盡用,博奕飲酒,以快一時,一有不繼,立見飢凍。」一般也是每天收入100文。
有這可以看出當時人們的收入也就是100文的樣子,下面我們在來看看當時的消費水平:
平均男女老幼,宋代普通百姓大概一人一天吃1.5升糧食,搭配食用的副食品大約是糧食的40%。這些食物被做成兩頓飯,早飯和晚飯,宋人不吃午飯,中午一般吃一點點心。購買1.5升糧食和所需副食品,大約要花20文錢。算上婚喪嫁娶、年節應酬、穿衣住房、維持簡單再生產,平均每人每天需要生活費100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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