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城血案後,你是禁槍派還是擁槍派?五個德州人講述他們和槍的故事
在今天的美國,應該沒有比槍支管理更具爭議的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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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59人死亡的Las Vegas槍擊案發生過後,站在對立面的控槍派和擁槍派更加堅定了自己的立場:控槍防止大規模屠殺,擁槍保護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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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民風剽悍的德克薩斯,曾經是完全不存在這種爭議的。州內的歷史和傳統一向對槍支友好,不少德州人家裡還留著祖上傳下來的獵槍;連歷史上最liberal的州長Ann Richards,都會在閑暇時去獵只鴿子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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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經濟發展以及人口流動,支持禁槍的德州人逐漸變多。2016年,州政府出台新法允許公開持槍,並在UT校園槍擊紀念日當天,將open carry新法的覆蓋範圍,延伸到了德州各大學校園裡。這一點深深觸怒了德州的控槍派,他們上街遊行、發起聯合簽名,勢要將槍從德州人的日常生活中連根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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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的槍管法,正在成為一些人離開德克薩斯,或者,搬來這裡定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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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槍支管理話題再一次被推至風口浪尖之時,這裡有5個德州人與槍的故事,比起盲目支持控槍或者擁槍,希望他們的故事能給大家帶來一點啟發,一些理解。
Khoa Le
打獵愛好者
我出生在德州奧斯汀,祖祖輩輩都喜歡打獵。父親跟著祖父打了一輩子獵,後來因為工作太忙,雖然繼承了好槍法但卻沒空帶我出去練手。
20歲那年,我第一次跟著朋友出去打獵。在德州,你的人脈圈子裡總能找到1、2個喜歡打獵的,這一點都不奇怪。
雖然第一次並不算成功,但是德州野外那種蒼涼感、跟獵物四目相對那種緊張刺激的感覺,一下子就牢牢抓住了我。從此以後我經常去打獵,一發不可收拾,我爸說我體內的獵戶血統被喚醒了。
在我眼中,槍是工具,唯一的目的是用來打獵。我有一把.30-06的雷明頓700獵槍,和一把短款12號霰彈槍。
我不認為自己是trophy hunter,不喜歡和自己的獵物合照,打獵的過程對我來說更有吸引力。平時我是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我覺得打獵與我的職業並不衝突。
我並不反對我的孩子們愛上打獵或者擁有獵槍,事實上,我的大女兒去年10月獵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頭鹿,我想我們家的獵戶傳統也算後繼有人了。
Leslie Ervin
支持控槍
我的大兒子名叫Lex,生於1992年。在Lex還小的時候,我和他爸就覺得這孩子和其他人不太一樣,彷彿永遠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Lex四年級的時候,被確診患有亞斯伯格症,這解釋了我們之前的疑問。作為父母,我和他爸用盡了一切辦法,但Lex的病情一直都在不斷惡化。八年級的時候,Lex整日整日地把自己關在房間里,一出來就不停的用語言攻擊和謾罵我們,還隱隱有了精神分裂的跡象。
Lex十八歲生日那一天,我接到了附近槍店的電話:「你兒子在我們這,他要買槍,我們覺得他並不適合擁有槍支,請你過來一下。」我一下子就慌了,是的最後我報了警。警察跟我們談了很久,大意是他們也覺得Lex不適合有槍,但除非Lex被捕或者做了什麼對社會構成威脅的事,否則德州的法律對此無能為力。
當時Lex並沒有說什麼,轉天,他去Cabela s買了人生中第一支步槍,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坦白的說,和Lex生活在一起我們感到很害怕。他看我們的眼神就像在看著殺父仇人,他甚至還曾躲在暗處試圖攻擊他爸。有一天,他爸對我說:「也許只有我們的死亡,才能阻止Lex了。」
一語中的,2013年的一個夏夜,他爸死在了Lex手下,就在我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晚餐的時候。Lex的妹妹告訴我,殺人的時候,Lex嘴裡不停呢喃:「我為CIA工作,我是專業殺手,這個男人(他爸)是入侵者,我要殺了他。」這不是瘋了是什麼?因為他的精神狀況,Lex最終被判無罪,他現在在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你問我恨不恨這個讓我痛苦一輩子的親生兒子?我只想說,希望時間能倒流回Lex買槍的那一天,在我報警的時候,德州有那麼一項法律,可以幫我們及時地阻止他。
Suzanna Hupp
支持擁槍
我是一個理療師,18歲那年,家裡一個朋友送了我一把手槍。我買了個專門放槍的小皮包,走到哪裡都帶著它,彷彿自己是一個獨當一面、順帶保護地球的神奇女俠。
三個月後,因為害怕被人發現我隨身帶槍而被吊銷理療師執照,我開始把槍留在車裡,而不是隨身攜帶。
1991年的一天,我和父母在Kileen的一家Luby s自助吃飯,一個瘋子開著卡車從窗口撞進來,然後開始朝著人群掃射。
當時大規模槍擊還不像現在這麼頻繁,餐廳里所有人都愣住了,隨後才反應過來要跑。不過那時已經有不少人倒在血泊里了,全場都回蕩著子彈砰砰砰的聲音和女人的尖叫。
我的皮包就在手邊,通常裡面放著一把手槍。槍手就在我正前方50米的地方,我有把握可以一槍弄死他。
可惜的是,那天我選擇把槍留在車裡。就是這樣,我的槍在幾百米開外的停車場里,而我只能躺在地上眼睜睜地看著一個又一個人倒下。
那天,瘋子槍手一共打死了23個人,其中包括我親愛的爸爸媽媽。那一天,被人稱為「德州Luby s大屠殺」。
在那之後我加入了槍支協會,用之後的十幾年時間,在德州甚至全美國的立法機構間遊說,告訴議員們允許公共場所配槍的重要性。2016年,我們成功了,德州立法允許open carry,但是我的父母和其它21個Luby s大屠殺的受害者,總歸是再也回不來的了。
Joe Gamaldi
現役警官
我在紐約出生和長大,加入警校前從來沒有碰過槍。2005年我正式加入NYPD,成為一名光榮的紐約警察,配有一把9毫米口徑的Smith & Wesson。
我第一次開槍打人是在布魯克林。當時是凌晨2點左右,我跟著其他警官一起去抓捕嫌犯,卻不巧在一個小巷子里跟他面對面碰到。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衝上去撂倒他,因為技術不熟練,那個時候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配槍的。最終,從他槍里射中的子彈打中了我的大腿,從我槍里射出的子彈打中了他的肩膀,他乖乖束手就擒,我修整了一段時間重回工作崗位。
三年後,我搬來休斯頓,加入Houston PD。一次巡查過程中,我發現了當時正受到通緝的一名搶劫殺人案嫌犯,和他駕駛的尼桑轎車。我很猶豫,要不要跟上去,還是在原地等待後備。後來,對放他逃跑的擔心超過了個人安危的思量,我跟上把他pull over了,然後用槍指著他讓他下車。
直到走近我才看到他車裡有槍,這個嫌犯也在猶豫要不要跟我硬拼。我知道自己當時唯一能做的,就是牢牢用我手裡的槍指著他,一有動靜就開槍。所幸最終他投降了,我也平安回到了隊伍里。
很多人對美國警察有誤解,認為我們亂開槍濫殺無辜,但對於和我一樣的普通警官來說,槍是自保的工具,當惡魔手裡也有槍的時候,很多時候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
Sharon Risher
牧師
我在北卡Charleston出生和長大,現在在達拉斯的Parkland Memorial醫院工作。每當有重傷的人被送進急診室,我的工作就開始了:安慰傷者家屬。
我見過太多太多因槍擊而丟失生命的人,平均每周都要有那麼3、4個。而射中他們的槍,很多都是非法的,從街上的黑市裡買來的。
2015年6月17日,我正在上班突然接到女兒的電話,她說在Charleston,我媽所在的那個教堂遭遇了槍擊,現在那邊根本聯繫不上。我記得當時自己還安慰她說沒事的,外婆不會有事的。然而2個小時後我接到了確認電話,我母親和兩個表姐妹,都在槍擊中喪生了。
是的,我就是2015年查爾斯頓教堂血案中,受害教堂執事Ethel Lee Lance的女兒。我並不怪那些支持擁槍的人,在我看來,憲法第二修正案中關於持槍自由的條例是值得支持的。
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是這些法律中的漏洞。殺死我母親的少年槍手,根本就沒有完成買槍前的背景調查,但由於法律漏洞,賣槍的dealer還是打擦邊球把槍賣給了他。如果說,我母親和表姐妹的死能帶來任何積極的影響,那一定是督促各級政府加強槍支管理,保證像槍這樣的殺傷性武器,不會流到不該有的人手裡。
本文由快報小編整理編輯,內容源自Texas Monthly、KHOU,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圖片來自網路,否則將追究責任。圖片來自網路,版權屬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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