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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麼痛的領悟:人生苦短,別在爛事上糾纏,別跟垃圾人死磕!

【原創】【首發】文:黎海濱(whlihaibin)

難得有閑。我靜靜翻讀作家劉震雲的小說《我不是潘金蓮》。

此前,我已經看過馮小剛導演、范冰冰主演的同名電影。

說實在話,看電影輕鬆愉快,省時省力。可是,看紙版書(原著),更能深刻地體察作者的寫作意旨。

越讀越明白。這一次,我讀《我不是潘金蓮》這本書,收穫甚大,感觸頗多。

越讀越明白:《我不是潘金蓮》

—1—

《我不是潘金蓮》書中的主角,是一個已婚的農家女,名叫李雪蓮。她在風景秀麗的河邊開著一家農家樂,小日子過得愜意。自己犯傻,為了讓丈夫秦玉河在單位多分一套房子,主動策划了一場假離婚。誰知離婚後,丈夫卻跟別的女人另外結了婚,過上了小日子。

李雪蓮火了,要到法院打官司,她希望得到的結果是:

法院判定自己跟秦玉和的離婚是假離婚,裁決兩人復婚;復婚以後,她再跟這個「畜生」男人真離婚。

為了達到自己的不合理訴求,李雪蓮先找到了縣裡的法官,法官判決離婚是真離婚,李雪蓮敗訴。

雪蓮不服,攔截縣長轎車請願。縣長急著開會,謊稱自己不是縣長,讓其找信訪辦。

李雪蓮得知實情後非常惱怒,接著去市政府請願,這一次,連縣長和法官一起告。告他們貪贓枉法,玩忽職守。

自此,李雪蓮走上了一條漫長的告狀請願之路,一直告到了北京的人代會。

李雪蓮所到之處,草木皆兵,片甲不留。凡是和這事情沾上邊的,全部倒霉;凡是和李雪蓮說過話的官員,全部牽連。

十幾年後,依然走在上訪路上的李雪蓮,驚聞前夫秦玉河已死。被告死了,這狀沒法再告,李雪蓮悲痛欲絕,頓覺人生失去了支撐和意義。

事已至此,她才反躬自省:這些年,我是不是太偏執、太執拗,以致耽誤了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人生苦短,千萬別在爛事上糾纏,千萬別跟垃圾人死磕!

如果李雪蓮不在「假離婚」以及丈夫罵她是潘金蓮這件爛事上糾纏,那麼,她的人生,本來可以有另一種寫法。

李雪蓮很美,離婚的時候三十來歲,眉眼清秀,身材苗條,除了演員范冰冰難以掩飾的國色天香以外,影片里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同學趙大頭對她的執念,屠夫對她的貪慾,都從側面反映了,這是一個頗有姿色的農村少婦。

李雪蓮很能幹,你看她一個弱女子,攪動了整個官場,一路告到北京,這除了有一股子牛勁兒以外,還得有點本事。

李雪蓮有手藝,她做的牛骨湯遠近聞名,色香味俱全。

李雪蓮有資本,她在一個風景如畫的河邊,有一棟小樓,她就是在那裡,經營著她的李雪蓮牛骨湯館。

臨水而立的徽州小樓,馬頭牆上樹影娑婆;風雨飄搖中,姿態萬千的老闆娘,扭著纖細腰肢,把一碗碗冒著熱氣的牛肉麵端到客人面前。

這樣的日子多好啊!門庭若市,欣欣向榮,顧盼生姿,人生幾何。

可是,執拗的李雪蓮十幾年如一日地纏鬥、纏訟、纏訪,糾纏不休。結果,一手好牌被她徹底打爛。她把人生最好的時光全部用來撕逼、扯皮、請願、上訪,到最後,年華老去,生意破敗,人生無望。

許多人支持李雪蓮,讚歎她一心討個說法,活的純粹,活的勇敢,不屈服,不將就。

可是,誰為李雪蓮想過:她如此固執、偏執、執拗地糾纏於過去的爛事,怎麼能過好未來的日子呢?她自毀的一生,誰來補償?

人生太短,誰也別在爛事上糾纏。否則,害人害己。

人生苦短,千萬別在爛事上糾纏,千萬別跟垃圾人死磕!

—2—

我有個女同事,結婚後遭遇了背叛,遭遇了家暴。她不願隱忍,請律師告丈夫,要求離婚。最終,丈夫與婆家不得不鬆口,同意離婚。

哪知,在財產分割的時候,這個女同事方面竟然主動對不佔理的丈夫作出較大的讓步,同意少分許多夫妻共有的財產。

外人看不懂。問她:「為什麼?憑什麼?」

她細聲細氣地說:「不為什麼,不憑什麼。我不想在訴訟與離婚這件爛事上長時間糾纏,我只想儘快與渣男分道揚鑣,然後趕緊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相比於李雪蓮,我這個女同事不知聰明多少倍!

不在爛事上糾纏,是眼光比生活高一點的大智慧。

須知,你和爛事糾纏,你就永遠陷在爛事里,即使最後目的達到了,你的時間、精力、機會成本,卻一去不復返。

你為了離婚多分一二十萬,多打一年官司,會錯過了好多追求者,死掉好多腦細胞,白掉好多頭髮,甚至耽誤工作影響升職加薪……還有可能把老人或者自己氣出個好歹來,那就更加不值了。

蠢笨如我,也忍不住給那個女同事點贊。

人生苦短,千萬別在爛事上糾纏,千萬別跟垃圾人死磕!

—3—

讀著《我不是潘金蓮》這本書,我回想起二十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那年,社長帶我去澳門參加一個重要的國際科技大會。我和社長在珠海過關去澳門的時候,被一個乞丐扯住了。乞丐身強力壯,一副不給錢不讓你走的樣子。

那個時候,我25歲,年輕氣盛,仗恃自己的新聞記者身份,頓時非常氣憤,就和他杠上了,想教教這個乞丐怎麼做人。

我當時的態度是:「你這是搶錢還是乞討?你還這麼年輕,不知道自己去賺錢啊?就算你扯住了我,我也不會給你一分錢!」

社長發現我沒有跟上來,原路返回找到了我。

他大致了解清楚情況後,當即跟那個乞丐賠了個笑臉,還從皮夾里掏出10元錢給了他,帶著我匆匆離開。

一路上,我有點悶悶不樂,社長看穿了我的心思說:「是不是還在為剛才的事情,心裡感到憋屈?」

我說:「是啊,這種人就不應該慣著他,不能認慫,憋了一口惡氣在心裡,有點不舒服。」

社長拍拍我的肩,笑著對我說:「那是個垃圾人。我們哪有功夫跟他死磕呢?那麼盛大的國際會議還在澳門等著我們呢,耽誤了報到與報道怎麼辦?我們有正事要做,犯不著跟垃圾人死磕。」

社長的一番話,讓我恍然大悟。

是啊,我們有正事要辦,甚至還忙著做些大事,哪有時間在爛事上糾纏,哪有精力跟垃圾人死磕呢?

李雪蓮不知道,爛事之所以爛,是因為你越在乎它,它越爛,讓你跟著它一起爛,永遠陷在裡面。即便最後你搞贏了它,你所耗費的時間,人力、物力、財力,一去不復返,非常不值得。

不在爛事上糾纏,不跟垃圾人死磕,是一種處世哲學。

人生苦短,我們要做的事情很多,如果你想要收穫一個豐盛美滿的人生,就千萬不要和爛事如糾纏。

人生苦短,千萬別在爛事上糾纏,千萬別跟垃圾人死磕!

—4—

再次回到《我不是潘金蓮》書中的故事中來。

李雪蓮花了十幾年四處折騰,結果,前夫死了,她的生活也結束了。

她這才發現:自己前半生,除了和前夫這個熱爛人死磕,激起許多風波,傷害了身邊的許多人之外,竟然毫無意義。

李雪蓮拼了命的要向全世界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然而,哪有人真的在意她是不是潘金蓮呢?

她的前夫當年撂下那句難聽的話「我看你就是潘金蓮」,只是為了趕緊擺脫她的糾纏,和新歡去過新的幸福生活。

當地一些知情或者不知情的吃瓜群眾,就算議論,也不過茶餘飯後當個談資,就算他們知道她不是潘金蓮,也依然會拿這當個笑話兒佐酒下飯。

生活就是這樣,有時你笑話一下我,有時我笑話一下你。誰也別太在意。誰也別太較真。講真,你真的沒有你想的那麼重要。

世事紛紜。除了生命中為數不多的親人和朋友,沒人真的在意你。就算那些明星,他們的八卦緋聞也火不過一個禮拜,很快被新鮮的猛料迭代。

你的生活,你的生命,也不該只是陷在一個圓圈裡。

《我不是潘金蓮》書中的李雪蓮,最後離開了家鄉,在北京站附近開了個小麵館。遠離故土,天高雲淡;如織人流,都是過客。

她這才發現:她以為的眾人皆知,她以為的千夫所指,只是在自己畫地為牢的一個圈圈裡面。

走出來,就是另外一片新天地。

人生苦短,千萬別在爛事上糾纏,千萬別跟垃圾人死磕!

對李雪蓮來說,這是多麼痛的領悟啊!

越讀越明白。讀完《我不是潘金蓮》,我覺得自己若有所得、若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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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語:以文會友,同悟中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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