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蔚:我們為什麼喜歡對別人指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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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君:在今天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我們常常自以為懂得了很多道理。常常有人借著這些「道理」跨過私人的邊界,對別人的人生指手畫腳。心理學家李松蔚老師告訴我們,如何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這些「道理」。
文/李松蔚(思想食堂講師)
有一篇朋友圈刷屏的熱文,是一位愛好心理學的媽媽寫的。
寫文章的是一位媽媽,有一次帶孩子坐計程車。司機看孩子可愛,就想起了自己在老家的孩子。
媽媽就問司機,怎麼不親自帶娃呢?司機解釋說,家裡有些困難。
然後孩子說話了。孩子說:你知道嗎?像你家孩子這樣的,我們都管他叫孤兒。
這句話其實是幫媽媽說的,媽媽在心裡默默點了個贊。
但我看到這裡的時候,是捏了一把汗的。站在司機的角度想,這句話也就是孩子說,這要是大人說的,我恐怕當時就要翻臉。說不定會把車停到路邊:下車吧!我是給你們服務的,不是為了聽你們批判的。這裡存在一個態度上的問題。
盡量減少孩子跟父母的分離,這當然是件好事(用不著從心理學的角度去論證)。但寫這篇文章的人,恐怕不理解心理學家的工作方式。
心理學家如果在那輛計程車上,會問的是:「你們沒有把孩子帶在身邊,是有什麼困難嗎?」而不是義正辭嚴地:「就算你們有困難,怎麼能不把孩子帶在身邊?」
這兩個問法是不同的。
「你們沒有把孩子帶在身邊,是有什麼困難嗎?」這個問題本身含有尊重的態度在(雖然陌生人問出來有點唐突)。
而「你們怎麼能不把孩子帶在身邊」這種說法,不管背後有怎樣的善意,總還是有一點何不食肉糜的優越感。
很多人對心理學的誤解,就是以為心理學應該提供一種「正確人生」的指導——心理學教你怎麼生活。
背後的理念,其實是把「道理」放到了比一個活生生的人更高的位置上。
帶著這種理念,如果一個人的言行不符合某個「心理學家看是好的」教條,他們就會理所當然覺得,這個人犯錯了,他要改正做法,符合教條。但心理學作為一門學科,它提供的只是對世界的觀察,理解,和分析。
換句話說,它一直在圍繞活生生的現實打轉。理論是用來理解現實情況的。一個物理學家觀察到的實驗結果和他的假設不符,他不會去指責那個結果錯了。他會去重新檢查自己的假設……
這兩種態度最根本的差別在哪裡?
前面那種態度,是一種執念,相信「我所信奉的道理絕對是對的」。遇到跟「道理」不一樣的現象,他就無法認同。無法認同還算是輕的,有的會看不慣,會生氣,覺得世界怎麼可以這樣。
生活中隨處可見這種「心理學家」。
但是真正把心理學當成一門學問來做的人,最基本的出發點還是好奇心。
有這種好奇心的人,更多的時間是在觀察世界,帶著一種開放和探索的心態:有人跟我想的不一樣,我看到了這種不一樣,就想辦法理解這種不一樣。
用當前的理論,我也許可以理解,也許不能理解。但我必須承認,這個不一樣是現實存在的,它的存在一定有原因,只不過是我不能理解而已。這是我的局限,所以我要做的事情是反思,提問,學習,修正我從前的局限性。
這種好奇的態度,在我看來,首先不是為了別人,是為了我們自己。
很多人遇到困惑,認定問題出在自己身上。自己一定出錯了,因為「明明不這麼做才是正確的」。但事與願違,我偏偏就在這麼做!聽過很多道理,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
我們懷疑自己哪裡出了毛病。道理是那麼的正確,而現實又總是啪啪打臉。
為了搪塞這種反差,我們迫不及待給自己貼一張類似於「殘次品」的標籤:不能遵從道理,是因為我這個人出了毛病。
有人常用的標籤,叫做無知。這在批評別人的時候更好用一些,並且還能給自己優越感,你幹嘛這麼做?因為你不懂啊。
坐計程車的媽媽就用了這個邏輯:為什麼司機不把孩子帶在身邊?無知啊!都不懂得分離會給孩子造成痛苦。現在我教給你了,你曉得了伐?
但無知常常不是一個有效的解釋。你確定那些被迫和孩子分離的父母,只是因為他們「不懂」孩子會感到痛苦么?他們懂得之後,都把孩子接過來了嗎?
又有人用「道德」的標籤來解釋這一反差。他不是不懂,他就是明知故犯,因為他懶,他壞,他貪,他好逸惡勞,他在往錯誤的方向加速墮落。
我們發明了很多的辭彙,用來評論那些看不順眼的行為。他們有自由選擇的能力,卻故意不按照正確的方式去生活,這是他們的劣根性。
有的人更平和一些,他們說,也許不是因為人家不想做,只是因為做不到,他們在功能上是有缺陷的。
雖然知道什麼是對的,但無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做選擇。這種情況類似於「生病」了。
病是一個很方便的概念。我為什麼遲遲不寫報告?因為我有拖延症啊。我為什麼有拖延症?因為我遲遲不寫報告啊。這樣雞生蛋蛋生雞地問下去,問得急了,就說:「因為我童年缺愛嘛。」
這下問不動了,童年是一個無可辯駁的理由。當然也沒辦法改變。
但你有沒有想過,這都可能只是一些說辭而已?無知也好,缺德也好,生病也好,都是在說「這個人」出了問題。
這個人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地違反了某種道理,這一現象周而復始,讓人生氣。但很少有人去懷疑:會不會是這些道理錯了?
這個世界上,我們深信不疑的道理太多。於是我們相互指責,或只能懷疑自己。
其實,自我懷疑深重的時候,每個人只要挑戰一下對世界的解釋,就可以讓自己解放出來。方法很簡單,多問幾個「為什麼」就好。
這是一種思維上的慣性。這種慣性常常讓我們以為自己好像已經解釋了一切,但其實我們不知道的事情還很多。
有時候覺得,心理學家還挺不好當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很多堅信不疑的理論,看起來整個世界確定無比,沒有絲毫錯漏(想一想那位媽媽,她對司機堅定地說:你要是不把孩子接到你身邊,就等著三生三世的後悔)。
另一方面,反倒是心理學家自己,覺得處處充滿了疑難。
有人說,我們理解了這些,又有什麼用?我也明白存在都是合理的。
明明想努力卻每天打遊戲是合理的,明明愛一個人卻拚命傷害他也是合理的,明明身體吃不消卻胡吃海塞是合理的,明明心疼孩子卻把孩子送回老家也是合理的……
但我們承認了這些現象背後的合理性,不就等於什麼都改變不了了嗎?
當然不是,改變本身也需要更深一層的理解。並非單純以「這不對,我怎麼能這樣」為特徵的自我較勁,就像「何不食肉糜」這種話,空有改變的心愿,卻什麼都變不了。理解之後的改變,和理解以前的改變,會大不一樣。
但是這篇文章講的東西,也不用信以為真。畢竟你閱讀到這裡,只用了不到十分鐘。這是一個道理爆炸的時代。我們以為懂得了很多道理,還在吸收更多的道理……
這篇文章也不過是在此基礎上,增加了一條不一樣的道理而已。
而在我看來,至少在心理學,涉及到自我管理與人際關係的領域,比一切道理都更重要的,是先要有一點對「道理」的懷疑精神。
他跟我想的不一樣:不是因為他錯了。
我跟我想的不一樣:也不是因為我錯了。
李松蔚,師從國內臨床心理學名家錢銘怡教授,北京大學心理學系臨床心理學方向博士生。北大學心理諮詢中心諮詢師、清華大學心理發展指導中心講師。知乎心理學話題優秀回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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