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一個陋習,滿清入關就禁止,結果滿族女人跟著學…到了民國三十年還在毒害婦女…

一個陋習,滿清入關就禁止,結果滿族女人跟著學…到了民國三十年還在毒害婦女…

原創歷史熱文:明朝那些事兒 裡面的歷史都是真的嗎|慕容復要恢復的大燕國有多奇葩|極簡中國游牧民族史|古人木有套套,咋辦|國外歷史書吹水的現象很嚴重|我們為什麼要放棄永生

授權自

01

裹小腳這個陋習歸功於猥瑣兒媳婦的朱熹,

這個毒瘤種下後…

就流毒久遠,

想要改變,是很費勁的。

比起這個,歷史上還有更加匪夷所思的惡習。

五代時期,梁朝皇帝朱溫(朱老三)即位後,就面臨過類似的情況。

那時,民間盛行自殘。

蒲台縣王知嚴的妹妹,父親死後,斷了自己的兩根手指祭奠。

最糊塗的不在這裡,而在地方官員,喜歡拿這種事上奏朝廷,表彰縣裡的孝道。

期待寫進列女傳,弘揚一下地方的精神文明。

正由於此,以及民間的傳頌叫好,導致了事情的不可收拾。

你斷了兩根手指,你有情有義,那我斷三根,我就比你孝順。

後來乾脆砍腿,把自己弄成二等殘廢。

就算父母沒死,病了,也要「割股療疾」。

就是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來熬湯餵給父母,父母的病就能好了,因為「我的孝心感動了上蒼」。

朱溫分析,這幫人砍腿也不全是為了孝道,就是戰亂年代,逃避兵役,是怯弱的表現,他們就是一群小婊砸。

花大力氣下了禁令,結果後世依然盛行這種風氣。

02

到了清代,神廟前頭還有磕頭禱告順帶割腿肉熬湯給爹媽喝的。

去過泰山的朋友,大略都知道山頂上有個喚作捨身崖的地方。

故事和斷指、砍腿差不多,父母病了,兒女為了感動上蒼,從捨身崖跳崖,一命換一命。

從明代到清代,愈演愈烈,官府攔都攔不住。

明萬曆初年,巡撫何起鳴在崖側築牆阻攔,更名愛身崖。

清康熙年間,知泰安州事張奇逢重修圍牆,派更夫守護。

但每年,懸崖下頭還是有許多捨命的屍骨。

設立欄杆的作用,本是保護愚昧的捨身者,但恨石欄最多的,卻恰恰是這些人。

03

說這些什麼意思呢?

在《閻錫山日記》上,有這麼一段很有意思的問答:

閻錫山怕是沒有說謊。

強禁纏足,從清代就開始了。

結果給熏回去了,原本指望能讓漢族女子不再纏足,卻沒想到最後熏染得滿族也有女子開始纏足。

這種禁錮,與中東宗教熏染有些類似,正常的變成了不正常,不正常的反倒正常了。

正常人遭到排斥和鄙夷,好事者要給正常腳送出個大腳的稱謂,好好好整治一下這個不合群的怪物。

好好一個皇后,民間非要冠名「大腳」

04

可想而知,不裹腳的女人,就跟不長屌的男人一樣,壓力是很大的。

到了民國,民國政府下達了禁纏足的命令,並出台了強硬措施,效果比較顯著。

起初發布禁令,執行很差,後來強制執行,有專人勸導、懲罰,效果就好多了。

譬如酒泉縣對拒不放足的家庭給出的懲罰是每次五個銀元,富戶罰款加倍,沒錢的拘役。

縣長魏允之騎著洋車親自走戶詢問檢查,查看執行情況,導致酒泉放足事業成效斐然。

這是民國二十年左右的事情,但都快被當時的鍵盤俠噴死了,說魏允之野蠻執法。

民國縣長示意圖(非魏允之)

到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纏足基本得到禁絕。

順序是從沿海到內地,從富庶地區到貧困地區,逐漸延伸。

但地方偏一些的,到四十年代還纏腳也並不稀奇。

就如採訪魏允之的那位記者說的那樣:「恐民國三十年(1941年)後之西北,三寸金蓮之餘孽,尤可開一比賽大會也。」

山西的閻錫山革除惡習,遭了很多惡罵,以他這樣的能力,尚且如此,其餘地方官員在禁纏足這件事上遭遇的阻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民國三十年西北尚且能開個「三寸金蓮比賽」,民國四年就更不用說了。

老王:纏足照片太不雅,所以沒放。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歷史教師王漢周 的精彩文章:

詳盡爆料 美國史上最恐怖的槍擊案
看到螞蟻搬家 他命令部隊立即轉移 違令者立馬殺頭
得到項羽屍首後 他們家出了兩個皇帝
47張老照片:長崎原子彈爆炸後、因穿著暴露被逮捕的姑娘...
北極中心是「溫暖富礦」,美國人已帶著兩中國廚子發財去也…

TAG:歷史教師王漢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