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承秦制,秦法暴虐無道,為什麼漢朝一點不剩的繼承了?
漢承秦制,指的是秦統一後,建立了一套以丞相為核心的中央
官僚體制。西漢建立後,承襲秦制,雖略有所改,但在漢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體制,基本上沒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漢承秦制」之說。只是在漢武帝時,中央官制出現了內朝與外朝的劃分,皇權也進一步集中。秦統一後,建立了一套以丞相為核心的中央官僚體制,其主要職官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長,其職責是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所謂「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太尉,負責管理軍事,「金印紫綬,掌武事」,「為百官之長」。御史大夫,其位次略次於丞相,是丞相的輔佐。《漢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紫綬,掌副丞相。」在秦代,掌司法是御史大夫的主要職掌。御史大夫並不受制於丞相,而是直接受命於皇帝。秦朝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推行郡縣制。《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二十六年……秦初並天下……皆為郡縣……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後又在今河套地區建九原郡,在兩廣地區設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共四十郡。郡下設縣,《漢書·百官公卿表》「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為郡守。秦統一全國後,各郡均設守以掌其民。《漢書·百官公卿表》曰:「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縣的最高行政長官是縣令、長。《漢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縣制在秦代以基本定型,並成為我國兩千年來帝制社會一種固定的地方行政區劃。漢朝建立後,實行郡國並行制。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分化項羽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經分封了一些「異姓王」。後來,他們的力量過大,威脅中央集權,劉邦便借故一一翦除。但在誅滅「異姓王」後,劉邦「懲戒亡秦孤立之敗」,又陸續分封自己的子侄為王,共封了楚、齊、梁、趙、燕、代、吳、淮南、淮陰等九國。當時九個諸侯王的封地包括了原東方六國的領土,只留下原秦國的舊土十五郡由中央直轄,並仍劃分為郡、縣兩級。這種王國與郡縣並存的體制,被稱為「郡國並行制」。劉邦即位之後,一方面消除來自於各方面的干擾,一方面開始著手政權建設。漢承秦制是劉邦政權建設的一個很大特點。像秦始皇一樣,劉邦總攬了一切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和國家的財政大權。為了便於國家機器的運轉,漢承秦制,建立了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制度。在中央建立了以丞相為首的中央政府,設立九卿分管國家具體事務,同秦朝一樣,漢政權也體現了專制與集權的特點。在地方,漢朝也承襲秦制設立郡縣鄉亭制度,保證了國家對地方基層的控制。西漢建國後,在蕭何的主持下,以秦律為藍本,制定完善了法律制度。在叔孫通的主持下,以秦的禮樂制度為基礎制定了漢王朝的禮樂制度,在張蒼主持下制定了曆法及度量衡制度,西漢的各種制度基本完善起來。 在用人和選官方面,漢初沿襲秦制,主要以軍功為主,同時為了彌補軍功官吏多武少文的缺陷,劉邦也多次下達求賢令,想方設法籠絡知識分子,充實各級官吏隊伍。這些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使漢朝開創了中央集權帝國發展的新局面。
七國之亂平息後,景帝將王國封地收歸中央,由中央派官員管理。至此,封國雖然名義上仍然存在,但封制與郡已基本相同。漢武帝解決王國問題後,漢朝逐漸形成了州、郡、縣三級管理體制。 秦和漢初官吏選任主要有察舉與徵辟。所謂察舉,主要是中央與郡國長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皇帝推薦各種人才,如賢良方正、孝廉、茂才異等。大約二十萬人推薦一人,推薦後,由皇帝加以考試,然後任官。徵辟,又分徵召與辟舉。徵召是對全國特別有名望的人才,由皇帝派專人去聘任;辟舉也叫辟除,是由中央或郡國長官對所轄部門或地區內有名望的人加以聘任,闢為自己的幕僚屬吏。關於秦漢的選任制度,《史記》中說,叔孫通「秦時以文學征,待詔博士」。劉邦於漢十一年下詔:「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我能尊顯之。」文帝時,下詔舉賢良方正。武帝以後,又有秀才、孝廉 等。另外漢朝還承襲了秦朝的法律制度、賦稅制度、官吏管理制度等等。 民族關係承襲
秦朝建立統一的多民族的郡縣制國家。西漢時,中原和西域各族、西南少數民族的關係都得到加強。 思想文化
秦朝採取法家思想,焚書坑儒;西漢則吸取法家、道家的合理成分,後又改造和發揮儒家學說,強調天人合一,確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統地位。 希望大家能夠指正。
※他被稱西漢最厲害酷吏,但他治理的郡縣,反而能做到路不拾遺!
※中國歷史上哪個王朝最剛?不是漢朝不是唐朝更不是軟宋
※一生的掙扎悲嗆,漢朝李陵,是否真投降匈奴?家人已死,不願歸漢
※能讓華夏族改稱漢族,喊出犯我強漢雖遠必誅的西漢究竟有多麼強大
※小小的馬鐙,竟成為「五胡亂華」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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