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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感情的5層境界,你們達到了第幾層?——好書細讀之中國哲學簡史03

引子:

今天繼續聊《中國哲學簡史》。

中國古代哲學,最有影響力的是儒家、道家,其次還有墨家、名家、陰陽家、法家等。書中介紹了各家的代表人物/書籍、發展變化等。

各家思想各不相同,分別孤立去看時,覺得他們說的都好有道理。看完後,我專門挑出各家思想的衝突之處再去細看,覺得很有意思:對同樣的問題,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我選取其中幾個較為明顯的衝突,介紹給大家。通過這種對比可以更好的了解各家的思想,這種思想碰撞時的火花最美麗

為了便於理解,我們還是帶著現實中的問題去看,希望大家看完後,對下面幾個問題,能有自己的思考。

01 男女之間感情的5層境界,你們達到了第幾層?

02-1 「都是為了你好」——請不要以愛的名義來綁架、傷害我。

02-2 為什麼封建統治者推崇儒家超過推崇道家?

03 該愛隔壁老王的孩子,像愛自己的孩子一樣多嗎?

01道家與儒家的直接衝突

直接來說這個衝突,比較抽象。咱們以男女之間的感情來做個類比,看一下你們達到了第幾層?你認為達到第幾層,就算是比較理想了?

第一層:禮——舉行婚禮。是不是沒想到,第一層就到結婚了……好吧,古人比較保守,咱們就從婚禮開始作為第一層。那些婚禮之前的小曖昧、感情小糾結,咱們就不提了。

這個婚禮呢,是按照社會行為準則來舉行的。就是說,不管他們婚禮之前是否見過面,不管他們結婚是因為相愛還是因為對方有錢或長得好看,既然要成為夫妻,就舉辦個婚禮吧,讓親朋好友都知道一下,這倆人結婚了。

第二層:義——領結婚證。國家說了,法定的夫妻要領結婚證,領了結婚證,倆人之間就有了法律上的約束,這可比那個形式上的婚禮實際效力大多了。什麼夫妻共同財產啦、小孩上戶口啦、做手術對方可以簽字啦、一方去世後另一方可以繼承遺產啦,等等許多大事情,都和這張結婚證有關。

這張證雖然很重要,但依然不涉及感情和許多具體的行為。沒感情的兩個人,可以辦婚禮、也可以領結婚證,成為合法的夫妻。

第三層:仁——到這一層,夫妻必須得有夫妻的樣子了:生活中彼此照顧、感情上避免出軌、一起買車供房、育兒養老、甘苦與共。

儒家推崇仁義禮,到此算是最高境界了。但老子認為,還有更高的境界:

第四層:德——這一層,類似於「靈魂伴侶」。我愛你,便是自然而然的愛你,發自內心的愛你,與其他一切無關。什麼婚禮、結婚證、甚至夫妻這種形式,都是我不在意、甚至鄙夷的。那些不過都是些形式而已,是社會規則強加給我們的約束,也是不夠相愛的人給予彼此的約束。

第五層:道——這一層,層次太高,我實在想不出怎麼類比。老子都說了:「道可道,非常道。」道是無名,說出來就不是道了,我在此處也不再強加解釋。總之就是一種最高境界,大家自行想像吧。

例子舉完,咱們來看一下儒家所說的「仁」、「義」、「禮」,道家所說的「德」、「道」到底是什麼。

先說一下儒家所推崇的「仁」、「義」、「禮」。

「仁」:孔子說:「愛人。」(《論語·顏淵》)真正愛人的人,是能夠履行社會義務的人。

「義」:義是事之「宜」,即「應該」,它是絕對的命令。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應該做的事,必須為做而做,因為做這些事在道德上是對的。

「禮」:禮節、禮儀、社會行為準則。

再來說一下道家所推崇的「道」、「德」。這兩個概念很抽象,我們可以按照如下的解釋大致理解一下。

「道」:是萬始之始,任何事物和每個事物都是由道而生。

「德」:按照「無為」的學說,一個人應該把他的作為嚴格限制在必要的、自然的範圍內。「自然的」是指順乎個人的德而行,不做人為的努力。這樣做的時候,應當以「朴」作為生活的指導原則。

順德而行的生活,超越了善惡的區別。

按照上面的舉例來說,我愛你,就是愛你,和善良不善良、我人好不好沒什麼關係。

老子鄙棄儒家的仁、義,以為這些德性都是「道」「德」的墮落。因此他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中信之薄,而亂之首。」

按照上面的舉例來說,就是,如果我們做不到是「靈魂伴侶」,那麼只好做同甘共苦、相互扶持的夫妻;若連這樣的夫妻都做不了,那麼便按照國家規定去領個結婚證吧,至少彼此之間有法律上的約束;若你連結婚證都不願意跟我領,那麼至少按照社會規則舉辦個婚禮吧。反過來,如果是「靈魂伴侶」,那麼這些所有的形式,都不重要、可以不需要了。

當然,儒家、道家講的可不光是男女感情,他們講的是哲學範圍內的大概念。再次強調,在此舉這個不是特別恰當的例子,只是為了便於理解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

02儒家的推己及人和道家的不治之治

「都是為了你好」,這句話是不是聽起來很熟悉?某些場景下,聽起來又很氣人?

有的父母偷看子女的手機或日記,被發現後,還理直氣壯的對子女說:「我關心你才這麼做的呀,還不都是為了你好。」

有一種冷,是「媽媽覺得你冷」,明明小夥子都熱得頭上冒汗了,媽媽還非得說:「穿上秋褲吧,都是為了你好。」

讀書的時候,一聽說女兒跟誰談戀愛了,做父母的恨不得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勸女兒趕緊分手,改邪歸正、好好學習。一畢業,勸著趕緊結婚、生娃的,還是父母。女兒領回家來的男朋友吧,這個太矮、那個太窮,這個學歷太低,那個工作不穩定,挑來挑去又催來催去的還是父母。如此讓女兒左右為難的他們,還是那句話:「我愛你才這麼給你操心啊,還不都是為了你好。」

父母們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深愛子女,又深受儒家「推己及人」的影響。他們恨不得把所有自己覺得最好的東西,一股腦的全都給了子女。

儒家的推己及人,即儒家的「忠恕之道」如下:

《論語》記載:「仲弓問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由此看來,如何實行仁,在於推己及人。

儒家推崇「忠恕之道」:己之所欲,亦施於人,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稱之為「忠」。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稱之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莊子,以講故事的方式,間接的批評了這種觀點。

《莊子·至樂》有個故事說:「昔者,海鳥止於魯郊,魯侯御而觴之於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魯侯以他認為是最尊榮的方式款待海鳥,的確是好心好意。可是結果與他所期望的恰恰相反。政府和社會把法典強加於個人以同其事,也發生這樣的情況。

為什麼莊子激烈反對通過正規的政府機器治天下,主張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原因就在此。

為什麼封建統治者推崇儒家超過推崇道家,答案就很明顯了。儒家所倡導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有利於統治者的統治、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社會的穩定。而莊子卻有如下思想:

一切法律、道德、制度、政府的目的,都是立同禁異。那些儘力立同的人,動機也許是完全值得欽佩的。他們發現有些東西對他們有好處,就迫不及待,要別人也有這些東西。可是他們的好心好意,卻只有把事情弄得更慘。

不過,這個問題還可以進一步思考。孔子所說的「推己及人」,其實是可以進一步深入的。

以莊子講的,魯侯養海鳥的故事為例,魯侯「推己及人」,是把自己喜歡的強加到海鳥身上,是低層次的「推己及人」,海鳥不能接受,三天就死了。如果魯侯有高層次的「推己及人」的精神,便能夠換位思考,想到如果海鳥天天給自己喂鳥食(比如生的魚),自己能喜歡嗎?肯定不喜歡。如此便能夠想到,自己以養人的方式養鳥,鳥兒也不喜歡。

03儒墨的根本分歧

男人的千古難題,是老媽和老婆同時掉水裡,先救誰。

可如果這個問題換成,自己的孩子和隔壁老王的孩子,同時掉水裡,先救誰,還是千古難題嗎?當然不是。

他會爽快的回答:我又不傻,當然先救自己的孩子了。

做出這樣的選擇,是出於人的本性。這樣先救自己的孩子,算不夠高尚嗎?

儒家認為:既然是出於人的本性,不算。

墨家認為:這樣是不對的,我們應該同等地、無差別地愛別的人。

在愛人的問題上,墨家強調同等,儒家強調差等。

墨子哲學的中心概念是「兼愛」,即天下的每個人都應該同等地、無差別地愛別的一切人。

初看,是不是會覺得墨家境界更高一些?但細思考,可能未必如此。

墨家所宣揚的兼愛,既然與人的本性相違背,必然要用強制的措施來讓人們實行:

人們若要實行兼愛,除了宗教的制裁,還需要政治的制裁。國君的主要任務是監察人民的行動,獎賞那些實行兼愛的人,懲罰那些不實行兼愛的人。

這就是說,如果你不實行兼愛,不等概率的去救隔壁老王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墨家會用鬼神來嚇唬你,還會用專制權利來懲罰你。

相比之下,儒家就顯得人性化多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這就是孟子所說的「善推其所為」,這種推廣是在愛有差等的原則基礎上進行的。

愛家人,推而至於也愛家人以外的人……這其間並無任何強迫,因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惻隱之心,不忍看得別人受苦。這是「仁之端也」,發展這一端就使人自然地愛人。但是同樣自然的是,愛父母總要勝過愛其他一般的人,愛是有差等的。

儒家認為,仁是從人性內部自然地發展出來的;而墨家認為,兼愛是從外部人為地附加於人的。

喵喵曼結語:

看完這些各家的「思想衝突」,是不是對各家思想了解更多了呢?其實,不僅各家之間有這種「思想衝突」,即便是同一家的思想,隨著時代的變化,和不同的人的繼承發展,也會有變化甚至「衝突」。這個後面再繼續跟大家聊吧!

PS:每次寫關於這本書的文章,都會死一大堆腦細胞……看這篇文章的你們,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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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藍色字體為書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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