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寫信,原來是這樣的體驗!
《文徵明致吳愈尺牘十通》,又稱《致吳參政十札冊》。此十通尺牘均系文徵明寫給其外舅父吳愈的函札,為文徵明35歲至55歲間書寫。外舅者,岳丈大人也。
書法人之所以喜歡書家信札,一方面,信札是個人私物,最能體現一個人的情性、品德;另一方面,信札乃日常隨手所書,不為技法所囿,真可謂「情之所至、筆之所到」,更能體現一位書家的藝術水準。
觀文徵明此箋,其本為小楷,俊逸流美、秀色可餐,但因為日常隨手所書,故其中多出夾雜著行草書,讀來更覺隨性活潑真實。無意於法,而無不尊法,技法至此境界已為書家之本能,於是下筆時全不需考慮技法之事,這才見得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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