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從何時興起?為何古代酸腐文人對三寸金蓮如此鍾愛?朱元璋又是為何把他放置全國?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讚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
三寸金蓮
「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辜鴻銘,字湯生,號立誠,自稱慵人、東西南北人,又別署為漢濱讀易者、冬烘先生,英文名字Tomson。清末民初時著名的翻譯家,號稱「清末怪傑」。
裹足
然而,他雖然留過洋,但最痛恨西服。學生犯錯時,卻喜歡用英語罵人。喜歡滿清服裝,嗜好小腳女子,謂愈臭愈佳。
當時,中國女子流行裹小腳,那種裹腳布,十天半月才鬆開一次,那種臭味令人無法形容。然而,辜鴻銘就喜歡那種臭味兒。
他在寫文章時,要聞女人的臭腳味,才能寫出文章來。他要自己的小腳太太脫了裹腳布,坐在身邊,一邊寫文章,一邊聞那種臭味。寫得高興時,他右手寫文章,左手還握摸著小腳。據說,他許多好文章,都是在這種場合下寫作完成的。
他曾說:「小腳女子,特別神秘美妙,講究瘦、小、尖、彎、香、軟、正七字訣,婦人肉香,腳其一也,前代纏足,實非虐政。」
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裹足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朱元璋開創的大明王朝,中國有兩項獨特「文明」被發揚光大。但包括近鄰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是不學的。什麼「文明」?「閹割」與「纏足」。這兩項「文明」歷史悠久,發明權當然不屬於明太祖朱元璋,但這兩項「文明」所造就的兩種「准人類族群」,卻在明朝最為興旺。關於閹割,我們前面已經說得夠多了。這裡再說說纏足。
明朝之前,纏足只是一些貴族「圈子裡遊戲」,但到了明朝,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三寸金蓮」頓成蔓延全國之風。在先秦法律中,是允許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卻是重罪,朱元璋在位時的洪武十六年頒布的《袞冕制度》,「命婦複雜繁盛冠飾和纏足」,使女人行動不便,奔跑不能,當然也就私奔不得。
朱元璋令中國女人喪失奔跑能力,究其動機,就像現代一些史學家指出的那樣,是出於「束縛女性」的封建保守心態,意在培養漢族女性「宮女人格」。什麼是「宮女人格」?且看明臣汪廣洋與其小妾陳氏的殉情故事。
汪廣洋是朱元璋手下的重要文臣,為朱元璋打天下也立下了汗馬功勞,曾高居丞相之位。他有一個陳氏小妾,才貌雙全,本來陳氏出生在一個官宦之家,系大家閨秀,應該做正室的。但是,他的父親犯了罪,被革職查辦,而大明律又有這樣規定:犯官之妻女須官賣為奴。於是陳氏就下嫁給汪廣洋為妾。好在汪與她一見如故,二人如膠似漆非常恩愛。但好景不長,大明初立不久,朱元璋便開始「殺相」,汪廣洋也未能倖免,被朱元璋賜死。汪廣洋死後,陳氏小妾悲憤異常,隨夫自殺殉情。結果,此舉受到朱元璋高度讚賞,通令立貞節牌坊。
「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一大群女人圍著一個男人轉,可以爭風吃醋,但不可存二心,要終身依附。這就是「宮女人格」。
史學家對朱元璋的心態分析絕非空穴來風。朱元璋死前立囑,欽點大量嬪妃隨其下葬。這與他致意打造的「小腳世界」「宮女人格」殊途同歸——女人不僅沒有奔跑權,甚至沒有生命權,你的男人死了,你也要跟著走,完全就是男人的附屬品。
就這樣,大明王朝的男女都被朱皇帝「定了位」。太監,小腳,一個是讓男人「去勢」,另一個是讓女人「去步」,這世界就雌雄兩種人,一個令其繁殖不能,另一個使其行動不便,從而組成了最讓統治者放心的「准人類」族群。
滿洲女子是不纏足的,所以清朝統治者對於漢族女子纏足持反對態度。清代歷禁纏足,順治元年孝庄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又下詔:「以後人民所生女子禁纏足」。順治十七年,特下制書:「普下海隅,痛改積習,有抗旨纏足者,其父若夫杖八十流三千里」。但是成效甚微。到了康熙年間,康熙元年,又禁纏足,「違者罪及父母家長」。可是風俗一時不易挽回,人心嚮往纏足,皇帝的禁令固然嚴厲,但並未得到社會上應有的響應,何況既然犯罪,那些有讎隙的奸詐之徒趁機報復,一時架誣成風,反而不利於社會穩定和政權鞏固。所以康熙四年又收回成命,直至近代鴉片戰爭睜眼看世界之後這種陋習才逐漸改變。
高跟鞋
裹足基本消除是在1940年之後,抗戰時期,梁漱溟到山西考察,發現有許多女人裹著小腳,這裡每年還有例行的賽足會。他看後非常感嘆。風俗、習俗真的是十分強大可怕,愚昧到現在便還在我們生活的角角落落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