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糊的愛情才是幸福的
Q:上周還在為談婚論嫁和她父母見面商討做準備,現在我們已經成了彼此的前任。在一起三年,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可是挽留也似乎沒有意義了。
我們之間沒有吵架,即便分手也沒怎麼吵。性格上我們比較合得來,都是不愛吵架的人。最大的問題是她認為她愛我多過我愛她。她工作能力強,掙錢不比我少,長相也在中上,還對我特別包容,她的朋友、家人都認為她對我太好,而我配不上她,個個都勸她和我分手。分手的導火索是結婚的禮金,她希望我去她老家提親時給她父母10萬,以示對她的看重。
我們都是有高等學歷算得上見過世面的新青年,也都明白,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看重不是拿了多少禮金就可以代表。可是事到臨頭,她仍要按照周圍人的眼光來做事。買婚房時,她一分錢沒出,要求加她的名字。我加了。她父母認為她掙錢多,嫁給我是我撿到寶了。我最不在乎的就是錢了。她掙錢多,目前為止也沒為經營我們的小家庭出過一分錢啊。買房是我出的全部首付,裝修她操心了,可裝修的錢也全部是我出。出去旅遊,平時約會,她願意就出點小錢,她沒拿錢,我給多少都沒計較過。她父母總是惡意揣度我,怕她吃虧,怕她跟了我沒有保障。買房子加她名字是給她保障,結婚給禮金也是給她保障,她父母不會佔我一分錢。可是她給我什麼保障了呢?男人就不需要保障嗎?我家不是什麼有錢人,買房子、裝修的花費基本是我自己工作後掙的,我只有這些了,我現在窮得叮噹響,辦酒席的錢還在籌備中,可是我不願意把這些困難擺給她聽。我希望她結婚時開心些,不要覺得嫁給我了以後還要幫我還債受我拖累。可是她聽她父母的話,維護她父母錙銖必較。
由錢的問題,最終歸到我不夠愛她。因我嫌棄過她做菜不好吃,嫌棄過她脖子不夠長,嫌棄過她牙齒不夠美觀,嫌棄過她大大咧咧得性格過於女漢子少了點女人味。可是我一直是有主見的人,我選擇了就不會猶豫。搖擺不定的則是她,總是反覆追問「你愛不愛我」、「你有沒有愛過我」。我也不知道什麼才是愛。我覺得她雖不完美,但為人善良,長得沒那麼驚艷,身材也瘦了些,可是耐看。她覺得我對她像好朋友,沒有其他情侶愛的死去活來的熱情。我承認忙起來是不怎麼惦記她,可這樣不也挺好嗎?兩個人朝夕相處又各有自由。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我對她怎樣她還是不明白。
我在人生最低谷時遇到她,她不嫌我創業失敗一無所有。我感情慢熱,內心裡覺得自己喜歡的女人不是她這樣的。可是事情一點點在改變,我接受了她,也覺得很幸福。可是她抓過那些過往不放,我曾經的抱怨成為她的心結,告訴她的閨蜜,告訴她的家人,漸漸,她身邊的人都認為我對她不好,我嫌棄她,指責我不愛她欺騙她。我想說,人性沒有這麼複雜,我也沒有那麼高的情商,更沒有那麼弱智去騙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對自己好。她說,我們結婚得不到她親人的認可,朋友的祝福,他們都建議我們分了。人心是多麼的經不起考驗,她卻一直在考驗我。而我真有那麼不堪嗎?三年了,雖然起初我是被動的,可對她的感情一天天加深,最終卻是這樣的結局,有些傷心有些不甘。可是我不願意去求她,我也不想借債去討好她父母。
A:從來信看,你對女友有抱怨有不舍,可是沒有一句話表達了你明確的態度。對這個分手的女朋友,你是想追她回來嗎?還是寫這樣長的文字只為抒發你心中的鬱結?
禮金是你們分手的導火索,女友則認為不願繼續下去的理由是你不夠愛她。其實,這事兒很簡單,你若現在仍想娶回這個女友,打定主意和她生活一輩子,那你現在去明確告訴她,「我沒那麼多錢作禮金,但我想把你娶回家,我願意一生努力給你幸福。我希望你拋下顧慮嫁給我。」你明確表達你的想法,有肯定的給她一個承諾。一個曾經主動追你的姑娘,她可能一直在等你對這段感情給一個肯定的答案。如果她知道她現在是你的百分百,那可能你拿不出一分禮金,她也會毫不猶豫嫁給你。儘管之前,你買房她沒出一分錢,你還是加了她的名,可加名不也是她要求來的嗎?換言之,女友沒有要求你在房產上加名,你主動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給她一份保障,她一定不作他想,會毫不猶豫認為嫁給你肯定是沒錯的。她在談婚論嫁時退縮了,那一定有她退縮的理由,她可能害怕一輩子得不到你對這段感情的肯定。她內心痛苦著呢!
在感情上不溫不火的你,不妨爽脆耿直一次,誠摯挽留她一回,不是求她,而是告訴她,她現在在你心中是多麼的重要。但若,你仍是認為她不完全是你的理想對象,只是和她在一起也很不錯。那就發發牢騷好了,再不要去找她,任由這段感情順其自然結束,於你於她未嘗不是好的結果,不敢直白的說再見,那就以這種方式順勢結束吧。痛苦是暫時的,一切會隨著時間而改變。祝你們幸福。(案例整理及回復:小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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