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本是為了團聚,到頭來卻要離婚?
自主擇業在這裡,讀懂自主
寫在前面:有很多戰友問小編,先自主好還是計劃安置好,我給他們最好的答案是聽老婆的!她的意見是最重要的,所有的轉身都是為了她和家庭!
特地轉發一篇文章,大家多多思考,明確軍轉之路該如何走!
當我們即將脫下軍裝的時候,也許內心並沒有獲得寧靜,或習慣平靜,家是表達關愛,體現溫情的港灣,它是無論你行多遠,多受累都會回到的起點。轉業對很多軍人來說不僅是工作回到地方,更是生活回歸家庭。
清官難斷家務事,當悲劇發生時追究是誰的責任已無意義。更多的是應該預防為主,哪怕是亡羊補牢,也猶時未晚。
無論如何,轉業是為了更好地照顧家庭,絕不是為了破壞家庭。轉業期間,包括上班之後,夫妻之間的話題甚至定位有變化是正常的,應該多溝通,多調整,而不是另闢蹊徑。
祝所有的轉友們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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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業了,離婚了
來源:一號哨位 口述/齊悅 記錄/武夫
我還是離婚了。
上周三,我簽署了離婚協議,去民政局辦了證,和老戰友喝了酒,抽了兩包煙,結束了11年的軍婚——不,確切的說,是10年——我在年初已經轉業。
離婚前,有無數人問,為什麼10年軍婚那麼難都堅持下來了,如今轉業了反而要離婚?這個問題我們也思考了很久很久……
我們婚姻的破裂不是因為有了第三者,而是彼此都沒有足夠的包容——這是我和她的共識。離婚了,我依然是孩子的父親,她依然是孩子的母親,只是,我們再也回不到過去。
01.
我跟她是2004年經朋友介紹認識的。
那時候我還是基層的小排長。
而她也剛剛參加工作。
我跟她是老鄉,這讓彼此的父母都感到滿意。
我倆雖不在一座城市,但相隔不遠,不管我去找她還是她來找我,都並非那麼麻煩。
談了兩年戀愛,2006年2月14日,我們在民政局領證,正式結為夫妻。
那時候的我們都沒想過,11年後,會走到今天這個結局。
02.
在外人看來,我們的婚姻令人羨慕。
我們擁有體面的工作,我們婚後兩年在省城買了房,我們在第三年有了寶寶,我們幾乎每年都會去旅行,大江南北留下一家人的歡聲笑。
她非常獨立,她有自己的事業,她能把工作和家庭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條。按她自己的話說:我覺得我天生就適合當軍嫂。
而我亦並非木訥,在各種節日紀念日,我努力製造著生活中的小驚喜,即便工作再忙,我也努力抽出時間與家人團聚。
和朋友聚會時,我們總是琴瑟和諧,可看似和諧的家庭,隱藏著許多危機。
03.
第一次冷戰是10年休假。
那時候,我們的小孩剛出生不久,丈母娘來這邊幫忙照顧。因為有了小孩和老人,原來的房子不大夠住,她醞釀著搬家。
本來說好的等我休假幫忙,可剛休假沒兩天,母親打來電話說父親生病住院,我得趕回去照顧,處理後續事宜。
她對此表示理解,但也希望我能處理完後儘快趕回來。等我回家後,看到父親躺在病床的樣子,卻再也說不出什麼要趕回去的話。
在老家的時候,她給我打過幾次電話,問我為什麼姐姐不回去,自己一個人待在那邊;說她雖然是女漢子,但托兒帶母,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忙著搬家的事情,為什麼我不替她和孩子想想。
而我也很生氣,說自己好不容易回一次老家,父親又在住院,怎麼能說走就走?我甚至隱晦地說她不敬重我的父母,說她不懂事,說她自私。
那一次休假,直到歸隊前一天,我才坐飛機回家——回到她已經忙前忙後搬好的新房——睡了一晚,我就返回了單位。說實話,後來父親出院,而我還是拖到提前一天才回家,確實有賭氣的成分。
03.
這些年,我們人在外地,她與我家人的關係談不上壞,但也說不上有多好。
但因為那次搬家風波,她對我姐姐的印象極差,因為我在部隊,她覺得很多時候,姐姐沒有做到生為兒女應盡的職責。
我倆都不喜歡吵架,但彼此心中的怨念並沒有消除,只是暗自壓在心頭,隨著我回部隊引而不發。
隨後幾年,類似的事情發生過不止一次兩次,兩個家庭的矛盾,我夾在中間,常常當縮頭烏龜,沒有真正有效的處理好。
04.
如果說家庭矛盾只是我們離婚的導火索,那兩個人生活方式的差異便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說實話,從談戀愛到轉業前,我倆在一起生活的時間並不是太多。
雖然軍婚十年,但累計待在一起的時間只有大半年,生活中的許多矛盾和衝突,都隨著我回部隊而消解,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矛盾。
可是,轉業待崗,天天待家裡的我不可避免與她產生了許多矛盾,日常瑣碎漸漸堆積,壓得我倆都喘不過氣來。
她已經習慣了一個人在家的日子,如今生活中突然闖入一個天天跟她住一起的男人,她不習慣。
05.
我不滿她為什麼晚上應酬那麼多,常常十一二點才回家,
她抱怨我不懂金融行業壓力有多大,不知體貼反有怨言;
我看不慣她老是花錢買鞋買包包買化妝品,
她厭惡我與戰友聚會喝酒還偷偷在家抽煙;
她非要把孩子弄到所謂最好的小學去住校,
我卻覺得在家附近不錯的小學念走讀就行;
她早上愛喝牛奶吃麵包,
我卻每次打豆漿買油條;
她喜歡睡覺前刷美劇,
而我卻想安靜看會書;
我發現她的起床氣越來越大,
她覺得我忍耐心已約等於零……
06.
日常瑣碎的矛盾舉不勝舉,現在寫出來卻又覺得雞毛蒜皮,甚至有點幼稚可笑。
但就是這些可笑的理由,五月的一個晚上,矛盾徹底爆發,我們分床——然後,離婚。
分床這幾個月,我常常在想,我們之間還有愛嗎?如果沒有,那是從什麼時候消失的?
我想了很久,我想不清楚。我甚至感覺自己已經不知道什麼是愛?如果愛是最初的那種衝動,那隨著小孩的出生,那種互相吸引的衝動早已消失。
如果說愛是互相的包容和生活中的磨合和理解,顯然我與她做的都不夠好。
07.
離婚的前一晚,我們彼此坦誠的進行了反思:
在這段婚姻中,我自認為她是女強人,便忽略了對她的關心和照顧。她說:這個家幾乎是她一磚一瓦獨自搭建的,她說的沒錯。軍嫂意味著奉獻,但軍人不能因此心安理得。
在我轉業之後,她確實也沒能理解我所面臨的境遇,生活、事業的驟然變化,讓我短時間內無所適從。而她依然沉浸在一個人的生活狀態,缺少了與我必要的溝通。
離婚了,很和平。
孩子歸她,房子、車子都歸她,這個家是她搭建的,也許,我只是一個定時來到的過客。
在我們鬧矛盾期間,我們的親人、好友都勸我們,組建一個家庭不容易,能維持就儘力維持。
我們也曾試圖繼續,但卻怎麼也粘不起這段已經分居的形式上的婚姻。
08.
戰友說:離了就離了,天下女生多得是,下次找個年輕小姑娘。
我告訴他:對於結婚,要找三觀一致的,要找踏實過日子的,要找個能彼此欣賞彼此包容的——是的,結婚11年,我們才悲哀的發現原來我們都不是真正的了解對方、理解對方。
我知道部隊里有不少戰友的婚姻並不幸福,這是一個隱秘卻並非小眾的現狀。我只想說軍婚可能比普通婚姻需要更多理解,這一份理解,來自軍人,也來自軍嫂。
祝大家的婚姻幸福美滿,多一些包容理解,不要像我們這樣。
這是一個婚姻失敗者的婚姻忠告。
為了與愛人團聚轉業成功,卻發現矛盾多到無法堅持再在一起,現在該怎麼辦?唉,這到底是怎麼了?
軍嫂們怎麼認為?
「轉業軍嫂」痛心吐槽:他回家了,我還是不快樂…
我的丈夫曾經是一名軍人,離開部隊後,我原本以為終於可以過上一家團聚的幸福日子了。可是事與願違,不知道是不是他已經過慣了軍營的集體生活,回到家裡後,面對各種家長里短,柴米油鹽,我們之間的溝通反而變得困難重重。
下面這些話想說給老公聽,也想告訴那些還身在軍營的軍人們,請你們捫心自問,面對老婆時,除了告訴她們當軍嫂就要付出和堅強外,你們有沒有真正的用心去體會過她們的感受呢?
你們說我們越來越無理,沒有了往日的溫柔。你們可否知道,為什麼我們就變成了今天的樣子?我們體諒你們的辛苦和不易,所以我們願意為你們付出。
原來的我們年輕能幹,我們可以在父母的幫襯下一個人把孩子帶大。現在的我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也同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身體一日不如一日,每天還要與那越來越成熟的孩子鬥智斗勇,我們也開始有些力不從心,疲憊不堪,心情難免焦躁不安,怎麼可能還象從前一樣輕鬆快樂?這些,你們又可曾用心去體會?
貌似堅強獨立的我們只是想要你們安心工作,不用惦記家中的一切。其實我們也需要關懷,而且更需要,我們為你們一味地付出,而粗心的你們又可曾想過為我們做些什麼?可曾想過我們到底需要什麼?
在我們偶爾發頓牢騷的時候,你們也許很無奈,覺得我們整天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嘮叨。調職、晉級、買新房、搞裝修、侍奉病中的老人,難道只要這些才能算是大事嗎?可是直到走完婚姻的全過程,我們又能遇到幾件這樣的大事?
聽聞有些戰友在轉業或自主擇業之後離婚了,你們想過這是為什麼嗎?在你們舍家撇業、保家衛國的那些清苦日子裡我們沒有怨言,無怨無悔地付出,卻在一家人團聚好日子剛要開始的時候選擇了放棄。
試問,難道這些姐妹們真的願意放棄嗎?那是她們一手操持了多年的家,她們幫你成了家、立了業、照顧好老人、養大了孩子,而後她們有的傷心地走了,有的正在取與舍之間徘徊。
想知道為什麼嗎?當年我們身處異地,雖然清苦,但是我們知道你們在衛國戍邊,我們無私奉獻,不計較得失,那是大愛。現在我們近在咫尺,粗心的你們卻依然靠我們一個人來操持著整個家庭,並且把我們多年的付出當成一種習慣,理所當然、心安理得地被付出著,一味地忽略我們的感受。久而久之,真的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而且也會直接影響到父子之間的感情。
別以為孩子大咧咧,傻玩傻淘,其實孩子的心是最敏感的,他最能直接而又真實地反映出誰為他付出多一點,誰更愛他多一些。我們累了,我們也想歇歇了!在你們建功立業的時候,我們一方面要照顧好老人孩子,一方面要強的我們還要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做出成績,我們也很不容易。不是我們不知道累,只是那時我們還年輕,有足夠的精力,所以我們沒有抱怨,不要因為沒有抱怨就把它當成理所當然。
現在我們累了,我們越來越承受不住了,所以我們開始抱怨幾句,你們就覺得不正常了,其實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抱怨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真的只是在簡單的抱怨嗎?你們已經被付出太久了,我們只是想多一些被關注。是呀,家中哪有什麼大事呢?我們要求的不多,只是每天能抽出一些時間來陪孩子瘋鬧一會兒,在我們做家務的時候能伸把手拿出些姿態來,不要永遠把我們的付出當做理所當然。
你們終有一天會離開部隊,終有一天會成為名副其實的「一家之主」,當你們回歸家庭的時候,我們也不再是把堅強當盔甲的女漢子,而是你身邊需要被呵護的普通女人。所以,請照顧一下已為你付出多年的妻子的感受吧。
下面是某市一位熱心女法官寫的一篇文章:
轉業軍人離婚問題應引起重視
一年時間,我院連續受理了幾起轉業軍人離婚的案件,這種現象在往年的婚姻案件中是不多見的,經過對這些離婚案件進行分析,我們發現,在這些離婚案件中,存在著以下幾方面共同的特點:
1、均為女方提出離婚;
2、當事人年齡在30-40歲之間;
3、分居時間長,在這些離婚案件當中,當事人雙方分居時間最長的達13年
4、離婚理由基本一致,均為分居時間長,雙方生活習慣差異較大,沒有共同語言,導致感情破裂。如張某訴韓某離婚一案,張某和韓某已分居8年,張某起訴離婚的理由就是分居時間長,雙方生活習慣差異較大,沒有共同語言,導致感情破裂。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每一個時代,軍人都是我們最敬愛的人,是國家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寧的守護者,為了國家,為了人民,他們守邊護土,舍小家,顧大家,把自己的青春和幸福都獻給了國家,獻給了人民,按理說,他們應當得到全社會的尊重,應當得到屬於他們的安寧和幸福,特別是在他們轉業以後,更應該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寧的生活和安定的工作環境,但是面對轉業軍人離婚案件比率的不斷攀升,我們又有著許多的尷尬和無奈,面對軍人家屬的淚眼,我們除了理解和同情外,更多的則是無限的感慨和無可奈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此規定體現了國家對軍人的保護和關愛,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軍人的後顧之憂,但對轉業軍人,由於其已轉業,已不屬於軍人,其婚姻問題也不能再按照軍人的規定去處理,去解決,而只能按照一般公民的規定去解決,但他們和一般公民畢竟還存在著一定的不同之處,他們畢竟曾經是軍人,他們為了戍邊守土,犧牲了家庭,貢獻了青春,把人生最美好的時光都獻給了國家,獻給了人民,特別是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人們思維的開放和觀念的轉變,作為當代軍人特別是已婚軍人來講,所面臨的壓力會越來越大,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夫妻長期兩地分居,時間長了缺乏溝通,缺乏更深層的了解,慢慢的感情可能會淡化,時不時的可能會引起吵架爭執等等影響夫妻感情的問題。
因此作為軍人要怎麼做才能好好的維持好自己的感情,是擺在軍人面前的一個越來越嚴峻的問題,也是擺在國家軍人服役制度方面的一個越來越嚴峻的問題,問題如果處理解決不好,不僅會影響軍人的服役,更會影響到我們整個軍隊乃至整個社會的穩定,轉業軍人雖已轉業,但他們的婚姻問題是在服役期間就已經形成的,且這種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家庭需要凝聚,夫妻需要溝通,如相互間的依賴、共同的信仰、深厚的感情以及對孩子共同的愛等。但僅僅有這些還是不夠的,要想使婚姻關係融洽,雙方都感到幸福,使婚姻保持長期穩定和美滿,還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去承擔義務,共同去應對危機,況且,家不僅僅是由兩個人組成的,還有雙方的老人,還有孩子,還有雙方的親戚、朋友等等,要應付好這些事情,夫妻雙方都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因此,承擔義務是婚姻關係幸福持久的主要基礎,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在婚姻關係中,離開了承擔義務,人們便很難長期生活在一起。但這些問題對軍人及其軍人妻子來講都是不可能的,他們沒有生活在一起,他們遠隔千山萬水,他們不可能共同來處理解決這些問題,這些瑣碎麻煩的事情,只能由軍人妻子一個人去承擔,一個人去應付,時間長了,難免有怨言,有想法,難怪有人說,選擇軍人就意味著付出,意味著奉獻。
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婚姻,也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但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是不能缺少的,軍人婚姻特別是轉業軍人的婚姻問題,確實是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了,我們的部隊和地方政府都應當盡我們的職責,為我們的軍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減少分離,增加團聚,以使他們徹底斷絕後顧之憂,使幸福美滿的生活展現在他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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