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鵬過億嫁妝再嫁華夏?足協奢侈稅能大賺一筆,青訓的根寶呢?
《姜至鵬過億嫁妝再嫁華夏?足協奢侈稅能大賺一筆,青訓的根寶呢?》
28歲的姜志鵬,算得上2017年度中國足球的一大新聞人物!
比如,在國足高家軍時,12強戰中,他的一個失誤,引發了輿論批評;其後,被前妻曝光找了「三兒」,最近,他真的又領了結婚證;而近日,又傳出他將以上億轉會費、超千萬年薪,從廣州富力「轉嫁」到華夏幸福——其以如此高的身價,再度成了上頭條的足球人。
據《足球報》報道,「姜至鵬的下一個去處是有標準的,要達到三個條件:第一是有奪冠的機會,第二是可以打亞冠,第三是薪資待遇達到國家隊主力的薪資標準,也就是年薪達到千萬以上。縱觀整個中超,符合這些標準的,除了廣州恆大以外,只有上海上港、河北華夏、天津權健等少數幾傢俱樂部」。
而據廣州富力老總透露,姜志鵬的下家,是從南方的地產大佬富力,「再嫁」給北方另一地產富商——華夏幸福!確實,估計有能力和願意出得起這過億轉會費,且給出本土球員上千萬年薪的北方球隊,也就只有在華夏幸福與天津權健中打轉了。
不過,這上億的轉會費,反倒比姜志鵬本人,更要吸引眼球——雖然姜志鵬只是國足中的後衛,但在本土高水平球員物以稀為貴的中超,像去年的任航,據悉也是過億轉會費到了華夏幸福。看來,「不差錢,去華夏,享幸福」,成了國腳們職業生涯中極美滿的一條金光大道了。
但是,今年可不比去年了!
今年年初,足協為防止「人傻錢多速來」愈演愈烈,果斷實行了中國職業球員「轉會新政」——即實施了轉會徵收「奢侈稅」的規定:外援超過4500萬元/人;內援超過2000萬元/人,則要繳納等額的「奢侈稅」!
那麼,如果按照報道,姜志鵬轉會費將超過1億,則最少要上繳足協5000萬元!這下,足協豈不大發了呢?
當然,像此前,恆大轉會引入穆里奇,權健引入莫德斯特等,足協並未能如願拿到「奢侈稅」。原因就在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人家通過先租借、再引援等方式,玩起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遊戲。
那麼,像在內援的引入上,為了規避這高昂的「奢侈稅」,富力與華夏幸福,會不會也要「學習好榜樣」呢?完全有可能。那麼,足協這一新政規定,豈不就被束之商閣,成了「中看不中用的銀樣鑞槍頭」了?
看來,足協也要想想對策了!——只是,這不禁更讓人想起,當年將有著姜志鵬、張琳芃、武磊等希望之星的東亞隊,不過以2億元左右賣出的徐根寶,如果看看他當年的弟子,僅武磊或姜志鵬、張琳芃其中一人,其身價,都快能在一次轉會中,就能賺到上億元了,他會不會為自己多年付出後,卻多是「為他人作嫁衣裳」,而感嘆唏噓呢?
其實,足協不妨學學恆大的保利尼奧轉會巴薩時,他的4000萬歐元轉會費,其實不只是恆大一家落到,還要給曾培養過他的青訓俱樂部,及他踢過球的所有俱樂部,都能分到一份——這種球員轉會後,培養過球員的俱樂部,都能「雨露均沾」的政策,才是足協應實行的最好「新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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