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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原標題:共有產權: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採訪過一位在北京金融街工作的年輕人,雖然每月工資近兩萬元,但談及單位周邊每平方米過十萬元且隨時可能上漲的房價,依然感覺力不從心。


「如果不是廉租房、自住房,我根本就沒有當房奴的機會。」在「血拚自住房」QQ群里,一位搖號排名靠前總算有了購房機會的年輕人這樣感慨。


李博士畢業於北京一所名校,在科研機構工作,收入不菲,但他如今也為房子發愁,「早年離婚房子給前妻了,如今自住房都離城區幾十公里,一點都不實用。可五環里的房價實在太貴呀!」博士研究了房價,最終在朋友勸說下還是打算申請自住房,畢竟比周邊便宜,買來後倒手一次賺個差價夠在城裡付個首付了。只是最近,博士有了新想法。8月3日,北京住建委發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博士打算結合自己的條件,提些建議。



「共有產權房」被專家稱為史上最好的政策,有這樣的期待並不為過,因為這種方法,在英國、新加坡都被證明了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能讓年輕人有機會當「房奴」的制度。

中國較早提及共有產權房的政府文件,是2014年4月,住建部發布的《關於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確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三年過去了,《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終於向社會徵求意見了。從這份文件中,可以看出共有產權房能給小夥伴們提供什麼樣的買房機會呢?


首先,什麼是共有產權房呢?


文件明確:「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你也可以理解為政府和你共同擁有這個房子,政府的份額會指定機構代持。問題來了,既然共有,政府是不是可以把房子分一個或者N個卧室出去呢?答案是不會的,因為共有產權房,會限定「使用權」,在共有產權房制度成熟的國家,基本都是歸購房人使用的。當然了,北京出台的文件也明確了房子的物業費之類的,也同樣由購房人出。

其次,這房子能便宜多少呢?


共有產權房既然由政府和購房人共同擁有,那麼政府出資的比例就體現在購房人所購房屋與「占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的差價上。舉個例子,如果周圍同品質房源,房價每平方米十萬元,共有產權房每平方米3萬元,那麼購房人購得房產份額只有總產權的30%,其餘份額歸政府所有。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銷售均價和共有份額比例,應分別在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銷售前,由代持機構委託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並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共同審核後確定。評估及確定結果應面向社會公開。」


共有產權房可以出租、買賣么?按照北京市這次徵求意見稿的說法,出租是可以的,「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用於出租的,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佔房屋產權份額獲得租金收益的相應部分,具體應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且「優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租」。


在轉手方面,購房人原則上五年內不得出售自己的份額,實在需要出售的,需申請後由代持機構購回。五年後出售所購份額,代持機構也有同等價格優先購買權。

共有產權房,簡單點說,相當於政府和你一起買房給你用,但你出租、出售房子獲取的收益之中,該給政府的那一份也別想拿走,所以說是個好事。


那麼誰有資格購買共有產權房呢?


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說法,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包括無北京戶口但符合北京購房條件的外地年輕人,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房,無疑降低了年輕人購房的資金門檻,且已進入了啟動前期,但在一些大城市目前房價高壓的背景下,唯有降低購房人所購房屋份額,低收入年輕人才有能力購買。共有產權房的具體操作方案開始徵求意見了,你有什麼建議呢?

原載於《中國青年》2017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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