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方葯絲絲入扣,結果療效很差……
許多疾病經過對症治療,理法方葯亦絲絲入扣,結果其療效很差,令人失望。筆者認為有如下幾方面的原因。
慢性病由於病程長。對症治療後,很難立即見效。作為臨床醫生應該充分地認識到這一點。不能認為在短時期內難以取效就頻繁地更法易方。
病者或家屬也不明白取效慢的原因,而另請他醫治療,頻繁地更醫換藥。難於使疾病痊癒,造成治療後的失誤。
產生上述原因還有醫生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預後認識不透徹;醫生對患者及家屬的解釋不夠;患者及家屬對醫生不信任等。
臨床實踐證明,許多疾患在藥物對症的情況下不能立即見效,藥物的效應期相對較長,這就要求醫生不但要有膽有識,更要守法守方。同時要提高醫生的技術素質和醫德修養。
疾病對症用藥後,不能明顯見效的另一原因是葯不勝病。如患者的體質較強,對藥物的耐受閥較高。雖然臨床用藥準確,但藥物效力不足。
再如患者脾胃承受力較弱,不能負擔全部藥物的消化、吸收,同樣達不到治療的目的。還有醫生用藥劑量偏小以及煎藥不得法等。
還有一個原因是病情突變。急危重症傳變迅速,或由表入里,或由腑入臟,或由氣及血,或陰陽互損,造成緩症轉變為急症,輕症轉變為重症,病勢急劇驟變。
即使臨床用藥準確無誤,亦恐難符合劇變的癥候。病位、病性、病理已經發生了改變,臨床療效就無從談起。
況且藥液通過口服,在機體內還有一個吸收過程,這樣原有的藥物實際上已不對症。
如何避免因病情突變所產生藥物對症後的失誤,關鍵是醫生要嫻熱疾病的傳變途徑、合併症及預後等情況。臨床用藥要考慮截斷療法的臨床運用,防患於未然。
中藥劑型及給葯途徑給對症治療帶來了諸多不便,往往使它們失去了應有的效力。
如現在大多數處方都用湯劑口服,但重危急症患者服用困難,特別是昏迷、休克的患者更是如此。即使採用鼻飼法,也不能為患者完全接受。
如果把中藥改為針劑,靜脈點滴或肌注顯然比口服中藥的療效要佳。
正確的用藥、如果劑型及給葯途徑選擇不當,同樣會出現治療後的失誤。
因此,臨床上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好藥物劑型以及正確的給葯途徑。中藥劑型改革勢在必行,給葯途徑要廣泛多樣。
總之,藥物對症要看清疾病的本質,盡量避免人為的干擾,全面深入地窺准病變的全過程,做到準確的投藥,盡量誠少治療後所出現的失誤。
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中醫雜誌1994年第35卷第8期,編輯/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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