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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凌羊:為什麼我從未想過」為了孩子不離婚「?

為何我從未想過「為了孩子不離婚」?

文/晏凌羊

1

我是2013年離的婚,領到離婚證當天,孩子離一周歲生日還差一個月,

事實上,離婚的想法一直在醞釀,只是總覺得缺一個最佳時機。當這個機緣出現的時候,我二話不說把婚給離了。

結婚靠的是衝動,而離婚,不過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兒。

這正應了那句話:相遇總是猝不及防,而分離多是蓄謀已久。

我離婚離得快,幾乎就是手起刀落的事兒。雖然內心裡也感受過排山倒海的痛苦,但從來沒為這個決定後悔過。

周遭的人問我:「你怎麼就離了呢?就不會為了孩子忍忍么?你自己離了倒是清爽,但孩子呢?孩子沒有完整的家了呀。」

我回答:「完整算什麼?我要她幸福。」

可以說,我幾乎就沒有考慮過「為了孩子不離婚」的這個選項。

形式上的完整,對我而言根本不重要,那都是過給別人看的,我只關注一點:實質上,我是不是因為有了這種「完整」而感到幸福、快樂。

答案如果是否定的,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

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我也不願意她擁有一個不快樂的媽媽和一個不願回家的爸爸。

2

離婚多年,總有很多網友問我這個過來人:「我要不要為了孩子不離婚?」

我的答案只有一個:「那是你自己的事兒。離婚與否的後果都是你自己承擔,所以這種問題問別人是沒有用的。」

這聽起來很冷漠,但確實也是我的真實想法。

事實上,我尊重所有「為了孩子不離婚」的選擇,當事人覺得這樣做利大於弊,那是人家自己的選擇,實在不關我什麼事。

更何況,我父母便是做了這樣選擇的人,而我也是因為父母做了這種選擇而得益的人,所以我永遠不會嘲笑這類人的選擇。

只是,如果有人因為我離了婚,就試圖站在道德高處說我這樣做很自私,完全不考慮孩子感受,那我肯定是要炸毛的,因為對方優越感太強,而且這樣點評我的生活純屬越界。

3

為什麼我沒法「為了孩子不離婚」呢?這可能跟我的經歷有關。

我從小成長在一個父母極不和睦的家庭里。

小時候,我的願望是父母能和睦相處,家裡窮一點沒關係;再後來,我發現這個願望太過奢侈甚至太過天方夜譚,我就把願望調整為:窮點沒關係,父母不要住在一起就好了。

從記事以來,我父母一直鬧不和,兩個人在同一個屋檐下住超不過三天。

只要他們在一起,我父親不開心,我母親也不開心,搞得整個家庭氛圍非常冰冷、壓抑。

那時候,為了供我們上學,我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和母親過起了分居兩地的生活。

父親和工友們在一起,掙了錢就往家裡寄,但過得逍遙自在。

母親一個人在家裡操持家務、干農活,雖然絕大多數時間都在控訴父親的不是,但偶爾,她也有開心的時候。

她開心的時候,家裡的氛圍會忽然好起來,這種日子對我而言簡直就像是撿來的。

每年過年,父親就回家幾天,可只要看到父親,我媽就各種「作」,各種看他不順眼。父親一直賠小心、賠不是,對著母親永遠是一副討好的神色,而我媽則永遠不領情。

只要我媽不開心,家庭氛圍就降到冰點。像中秋、春節這樣闔家團圓的日子,對我而言反而像是酷刑。

直到現在,我也不喜歡過節,任何節日都不喜歡,父母皆在場的團圓有時候對我而言反而是一種精神負擔。

4

「沒有孩子希望父母分開」,實在是一句太過絕對的話。

以我為例,我從小都害怕父母在一起,我甚至希望他們離婚,但離婚後還是管著我們,可我也知道,這是不現實的。

在農村老家,兩口子離婚是很丟人的一件事。很多人過不下去了,選擇了殺夫、殺妻,都沒想過要去離婚。大概對於他們而言,離婚真的是比去死、去坐牢還要不可承受的事。

那些最後真離了婚的夫妻,離婚前已經相處得不共戴天,離婚後斷然不可能有和平相處的道理,更不要說還管共同的孩子了。

在農村人的概念里,孩子跟了誰就是誰的,跟另外一個人毫無關係。

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我爸媽不可能離婚,因為兩個人都沒錢,離了之後兩個人都過得更慘,我爸可能連個乾淨的床鋪都沒有,而我媽根本沒能耐供孩子上學。

離婚對於兩個人甚至孩子們的生活來說,都是雪上加霜。

不離婚,繼續合夥過日子,絕了對幸福婚姻的嚮往,是擺在他們面前最現實的選擇。

然後,他們兩個人果真這樣過了一輩子。

5

現在,我的父母已經老了,更不可能離婚了。

前段時間,父親中風住院,我帶老媽打「飛的」回家,把父親接到了廣州治療。

這段時間,我媽也生病,每天只能奄奄一息地躺著或者坐著,你甚至擔心她哪天哪口氣續不上來,人就沒了。

也正是在父母都生病的時候,我才悲哀地發現:我的父母並不很愛對方。

我感覺他們對對方的照顧和關心,更多只是出於一種責任,一種義氣,一種習慣,與「愛」這個字眼似乎沒多大關係。甚至有時候,他們主動承擔起照顧對方的義務,只是為了讓我輕鬆一點。

有一回,我帶我爸媽出去吃飯。回來的路上,我們看到小區里一對老夫妻互相攙扶著在樹蔭下走著,我發現他們倆的目光都停放在那對老人身上好久。

那目光里,有羨慕,更有認命。我們都知道,讓他們倆像那對老人一樣相處,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我父親是好人,我母親也很善良,但這樣兩個好人卻沒法成就一樁好婚姻。

我愛他們,他們也愛我,但尷尬的是,他們並不很相愛,並且就這樣過了一輩子。

6

我一直在考慮一個事情:我的父母不相愛,對我而言重要嗎?

答案是:重要,但也不重要。

如果他們相愛,也許我從小會有一個溫馨和諧的家庭,過年過節時我能感受到一種其樂融融的氛圍。

如果他們相愛,就算現在他們老了,都遭遇病痛了,他們也能用心照顧好彼此,讓兒女稍覺寬心。

又或者,他們兩個人因為病痛而不得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的時候,只要不彼此怨懟,就是對整個家庭的巨大貢獻。

這麼說來,當然是父母相愛最好了。

如果不呢?對我而言真的不重要。

我已經有能力承擔起自己的人生,甚至有能耐拖著全家人往前行,他們是否相愛那是他們之間的事,對我而言根本不重要。

只有小孩子才會哭著喊著怨著嚷嚷著父母沒給他糖吃,成年人早已經學會自己去掙糖了。即使掙不到,你也不會怨天尤人。

當你真正長大以後,看著那一對從未得到過幸福婚姻的父母,內心裡居然會生出一絲柔軟來,你甚至會可憐他們一生都沒有遭遇過愛情,沒得到過來自伴侶的珍惜和善待。

年輕時候,對自己的原生家庭,我選擇逃離。

人到中年,我選擇擁抱、理解、接納和改善,而且,我根本不想讓「原生家庭」背鍋。

我有什麼樣的遭遇,身上有怎樣的缺點和毛病,那都是我自己的問題,因為我已經是個成年人,有自我覺醒的能力,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起全責。

原生家庭能影響我們幾年,但影響不了一生。

對孩子,我也是這麼講的。

7

或許是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我從來沒想過「為了孩子不離婚」。

11歲時,為了遠離家庭,我選擇了去離家四十公里外的縣城上學,過上了「半自立」的寄宿生活。

那以後,我離家越來越遠,也越來越自立,並渴望建立自己的新家庭,一個幸福的、和諧的、不同於我小時候那個家的新家庭。

後來,建設新家庭的夢想被現實無情的擊碎,我做了一個「退而求其次」的選擇:離婚。

離婚後,我有時會內疚於沒能給孩子一個完整且幸福的家;但更多的時候,我會欣慰於自己的選擇:我的孩子終於不必因為父母不和睦,而再經歷我所經歷的那些了。

她現在,可以跟一個快樂的媽媽在一起,也可以跟一個快樂的爸爸在一起。

她的爸爸媽媽可以心平氣和地聊起她,而她也可以坦然地跟她的小夥伴介紹說「我爸媽不住在一起」。

最重要的,她聽不到父母之間的爭吵,感受不到雙方對立、怨懟的情緒,更不用像小時候的我一樣,偷偷許願希望父母住在一起的時間少一點,再少一點。

在一個完整但氛圍壓抑、冰冷的家和一個不完整但氛圍輕鬆、愉悅的家之間,我相信她會選擇後者。

8

父母「文明地」離婚,對孩子而言其實是一件好事。

離了婚之後,父母依舊愛TA,不會不管TA,孩子不必生活在父母彼此怨懟的家庭氛圍之中,而父母本身,也因為逃離了一段糟糕的婚姻關係而輕裝上陣培養和教育孩子,這簡直就是「三贏。

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你有離得起婚的資本。

我的父母為什麼不離婚?因為他們兩個都離不起,也不可能「文明地離婚」,而我和前夫可以。

我想要的婚姻,是夫妻彼此相愛。若是不愛,捆綁在一起有什麼意思呢?

像我爸媽一樣老了病了互相照應,那些「文明地」離了婚的夫妻也可以啊。對陌生人我們都可以付出點人道主義關懷,對自己孩子的父親或母親,又何嘗不可?

至於那些連婚都沒法「文明地離」的夫妻,他們所擁有的婚姻生活大概已經是地獄模式了,不管怎麼選擇都不會有比呆在婚姻里更差的了。

人生永遠無法求得圓滿,遺憾和殘缺始終都會存在,你不是缺這個,就是缺那個,只是看你如何取捨。

各人有各人的緣法,選好了就走下去,實在沒什麼好不忿的。

1、為了孩子,你還是離婚吧!

2、聽說你復婚是為了孩子?

一點碎碎念:被曲解是表達者的宿命。這篇文章出來,估計又有很多人說我在鼓勵離婚,甚至認為我持「離異家庭的孩子比幸福家庭的孩子成長得好」的觀點。人的思維真不該是單線型的,我們肯定A不等於在否定B。這些,之前的文章里已經講得比較清楚了。面對這樣的曲解,我也很絕望啊,不過也沒關係,是「曲解」讓「懂得」更顯珍貴。又及:離婚故事已到截止日,純為徵集素材,不是徵文,請知照。離婚治癒書估計要明年七八月才能出來,會讓大家久等一陣,抱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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