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議員蘇嘉豪去或留?委員會意見書不具傾向,周一投票決定!
澳門史上最年輕議員——蘇嘉豪
「學社前進」第一候選人
曾在今年澳門立法會選拔中
宛如一匹黑馬,脫穎而出
剛上任沒多久就展現政治鋒芒
多次代表著民義發聲,提出各種建議
(中間者為蘇嘉豪)
當人人以為他即將變成政治界
一顆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
卻突然迎來了巨大的轉變高潮
「蘇嘉豪被控「加重違令罪」」
即將要下台?!
是不是真的下台呢?
一起來看看最新情況
事件回顧:
事發於去年5月,蘇嘉豪等眾人在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的遊行結束後,前往特首官邸集會,未依警方指示離去、被檢控「加重違令罪」。
隨後,初級法院受理有關控訴,已排期本月28日下午4點公開審判聽證,並要求立法會就是否要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作出決定,以及蘇嘉豪是否可出庭應訊作出許可。
會議於昨日下午3時舉行
除了委員會本身的七位議員列席外
議員蘇嘉豪及高天賜均有列席會議
並獲委員會主席批准發表意見
下周一再次開會投票決定
委員會主席高開賢於會後表示,委員會未有在會上對案件進行分析,惟大多數委員認同在編寫意見書時,不會就是否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作出具傾向性的意見。
委員會將於下周一(20日)再次召開會議,屆時會完成編寫意見書並提交立法會主席由主席擇日召開全體會議,並根據《議事規則》規定,由33位議員以不記名方式投票,決定是否中止蘇的議員職務。
蘇嘉豪:屆時會為自己辯護
議員蘇嘉豪則於會後受訪稱,屆時將於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辯護,強調自己當時是為了表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意見,以及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亦沒有利用議員身份進行貪污瀆職等行為。他稱雖受到事件影響,仍會將議會工作放在首位。
若不中止 刑事程序暫停
根據《議員章程》第27條,議員若被刑事起訴3年以下徒刑的罪行,開審前,必須得到立法會許可中止議員職務,否則刑事程序就必須暫停,直至議員任期結束。
若蘇嘉豪被判處監禁30日以上,根據立法會《議員章程》,他將會喪失議員資格。
此事你怎麼看呢?
如果是你
是贊成他離去還是留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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