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就是詐騙,我已經報警了
原標題:刷單就是詐騙,我已經報警了
想當年,當要說服家裡的老人相信「網購也有好貨」的時候,主要理由就是「人家有評價體系」,「我們可以看著店鋪信譽和好評比例來選貨物」。
現在看來,這種說法真是too naive——既然實體店能請託兒幫忙排隊,那匿名為本的網店要請起「托兒」來,不簡直就是手到擒來嗎?
但是細思極恐,刷單不就是詐騙么,該報警了!
jieduwangweixin),回復關鍵詞「黑幕」,獲取「刪帖」信息
作弊
由於大部分電商平台的排名邏輯,以及很多消費者進入頁面後選擇「信譽從高到低排名」的篩選習慣。
當一個店鋪的銷量和評價都不錯的時候,自然而然地就會被排在前面,並因而更有可能被消費者看到——事實上,鮮有剁手族會翻到十頁之後才找到中意的商品。
因此,對於商家,特別是推出新品的商家來說,刷單幾乎是見效最快、成本最低的推廣手段。
刷單之惡不僅僅在於其是一種作弊行徑,更在於其在長期來看會破壞電商生態。
因為刷單「效率高」,一旦有人嘗到了「搶跑」「走捷徑」的好處且沒有遭到懲罰,很快就會有其他商家跟上。
看似競爭越來越激烈,但比的卻是誰更無恥,至於提高產品質量和完善售後服務這種笨功夫,就被劣幣驅逐了。
刷單就像壯陽葯,偶爾吃一下似乎不錯,但要是把這貨當飯吃,離西門慶式的滅亡估計也就不遠了。
合謀
刷單也不能全怪商家沒良心。實際上,在這個「數據為王」的時代,流量主們大多需要漂亮的數據來加持。
刷出漂亮的成績單對於電商商家來說重要性不必多言,對於電商平台也同樣重要。
你看剛過去的雙十一,淘寶首先拿出來炫耀的,不也正是那個能不斷在大屏幕上閃動著的交易量嗎?
至於這個交易量里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多少是刷,誰會深究?又有誰有能力深究?
誰知道反刷單技術的提高,一個沒有虛假快遞單甚至沒有快遞包裹產生的交易,已經不能對信譽度提供幫助了,因此快遞公司也加入了產業鏈分利的行列。
從而我們看到了一個悖論:反刷單並沒有杜絕刷單,更多的只是使刷單的成本更高——因為進入產業鏈分利的人更多了——而這些提高的成本最終都只會由消費者買單。
部分媒體也願意看到一些「聳人聽聞」的數字,不然標題和流量從哪裡來?
媒體一番轟炸以後,又反過來吸引更多消費者產生「雙十一不買點什麼的話連聊天話題都找不到」的感覺。畢竟雙十一那天,大伙兒問好的話都變成了「你買了啥」。
這邊淘寶每分鐘多少多少億元成交,那邊又是小商家秒殺幾十萬台手機,不管數據是真是假,反正公司廣告費可已經是扎紮實實省下了。
「一起來把場子做旺」——這就是平台方、商家方、快遞公司和媒體方共同的心聲。
懲罰
而消費者們的共同心聲則相反:刷單需要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今年6月20日,全國「刷單炒信入刑第一案」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刷單犯非法經營罪,被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9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
這「第一案」其實來得已經太遲了,早在2013年9月,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7條就已經規定「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在二萬元以上,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這入刑的門檻真心並不高,非法經營額五萬元,不過是一些商家幾天的生意,違法所得二萬元,不過是某些「兼職」幾個月的收入。
解讀君的貼心小Tips:
刷單在任何一個電商平台都有相當的「普及」程度,要想不被假信譽、假數據坑,可以重點看看以下幾點——
一、看賬號特徵
這裡的賬號是指購買這件貨物的賬號,如果那裡面混雜了許多「三無賬戶」——無頭像、無意義名稱、無過往購買記錄,那就肯定是刷單俠了。
二、看購買記錄
有些商品註定不應該有那麼高的復購率,例如手機、電腦等數碼產品,要是你發現有的賬號居然一下子買五台,那估計也不是什麼正常的自用買家。
三、看評論內容
為了增加真實性,有的假訂單還會加上評論,什麼「寶貝特別好」「快遞特別快」之類的,虛假評論的文辭如何修飾,也難以掩飾急於催促他人下單的內心衝動。
你將心比心地想想自己會怎麼寫好評,就知道一般人怎麼會寫出「大家都可以考慮這家」「一定不要錯過這家」這類鼓動情緒特強的字眼呢?
另外,最好要看看中差評,有中差評就對了,沒有才有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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