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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人必知的勞動法規!

很多辭職新人,因為對自己的權利不是特別清楚,因而利益受損,為了大家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把初入職場,大家一定要知道的相關規定整理在這裡。

一、關於試用期長短,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1、用人單位不能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是勞動合同期不滿3個月的不得簽訂試用期。

二、勞動者應該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辦理,如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不予辦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拒絕離職的,勞動者滿三十日,並在提交交接文件後可離職。試用期需提前三日通知。

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情況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三、企業不可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時不得向勞動者收取入職押金、風險保證金、培訓費等費用。

四、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按勞動合同規定企業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雙倍工資。

五、勞動合同必須包含的內容有

(1)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2)勞動者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5)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六、加班工資應該如何支付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規定工作任務後,根據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應給予補休或調休,如果不能安排補休或調休的,應該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長工資,平日150%,假日200%,節日300%,其中節日不得安排調休。加班工資應為勞動者的工資總額,而不是基本工資。

按照計件制或是綜合工作時的公司,在員工完成計件工作量標準和工作時間達到法定工作時間的,也應支付加班工資。

你有沒有過因為對自己的權利不是特別清楚,因導致利益受損?寫在評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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