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不喝,罰酒也不喝
大 家 說
凡逃過、躲過此類逼迫人飲酒的酒局,如逃過一場酒厄,內心長時間惱恨當時在場的人,認為他們都是謀殺者。
文|許石林
經授權轉載自:許石林
很早我給自己立下一個規矩並一直死死地堅持著:在公開場合、網路上、媒體上等等,有「四不說」——不說個人私事、不說家裡的事、不說單位的事、不說朋友同事的事。這「四不說」,有朋友簡稱其為:SBS,還有戲稱為:SB。
比如寫飲食類散文,凡涉及到自己的味覺體驗,能少則少,盡量簡省,一掠而過,從不停留——一個人,自己喝茶吃飯飲酒的感覺體驗有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你覺得好的就全世界都覺得好?所以,我寫了三本關於飲食的書,極少寫自己感覺如何如何。
但這回,寫寫我喝酒的個人體驗和感受。
這都是給人逼的。
我向來喝酒十分痛快,來者不拒,總認為別人來敬酒全是好意,怎麼能拒絕?帶著感激的心情喝下去,眼裡還反饋對方以無盡的謝意。
但喝了不習慣香型的酒,我那不苟且的味覺,使我一滴也再難以下咽。或者喝得差不多了,身體受不了了,便不再願意接受任何勸酒敬酒。我誠懇說喝不了了,但往往對方執意迫飲,我當時便內心極度沮喪而惱怒,心想:我的話還有假!
凡逃過、躲過此類逼迫人飲酒的酒局,如逃過一場酒厄,內心長時間惱恨當時在場的人,認為他們都是謀殺者。有的,會從此再不同飲,甚至不惜斷交——我說話你咋還不信了呢?
——寫至此,內心都上火了,想起以往各種迫人飲的經歷。
信我的,沒錯:我不會偷懶少飲一滴;但也絕不願多飲一滴。
在酒桌上,我很無趣,很沒意思,不會在酒本身上面多停留一秒鐘,喝就喝嘛,酒助興,咱們說別的嘛,你跟我老糾纏酒,我一個字也不會說,這有什麼好說的!
跟我喝酒,真是很無趣,我不會在推推擋擋中耽擱一秒鐘。總之,喝就喝,不喝就不喝,廢什麼話。
很多人說我爽快。我不覺得這是誇我,酒桌上不需要爽快人。其實,酒桌上那點樂子,全在你來我往、推推搡搡、欲拒還迎、請君入甕、逼人就範、阻阻攔攔、胡攪蠻纏等等之中,這就需要會玩兒酒的人。這些……我全不會,我不會玩兒酒。就憑身體還可以,能喝幾下。
但也固執,喝到位了,受逼迫,急了寧願按核按鈕毀滅全世界我也不喝。
好多次,在酒桌上,有人提議幾個人因某種理由喝一個,他那兒還在動員其他人,我都先積極響應幹了,等他們迴環招呼扭扭捏捏地準備一起喝,發現我的杯是空的,非說我沒喝,然後廢話滔滔,為了不聽他們廢話,我再多喝一杯。
我還非常不習慣現在流行的非要走到別人跟前敬酒的方式。這是什麼規矩?我遍尋國內諳熟禮儀的朋友,皆認為這不是傳統飲酒的舊禮數,這是非正常敬酒的方式,比如三國孫吳的某大臣走到諸葛亮跟前,要挑事兒,對諸葛亮不服,才端著酒杯走過去,這不很不友好的,來挑戰的。現在怎麼成了表達誠敬的行為了?我不習慣。
行了,不說了。總之,跟我喝酒,實在是太沒意思了。
苦「酒厄」之久矣,終於說出來了。
編輯|吳鉤
來源|南都周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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