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故事】張伯行制定鰲峰書院學規
原標題:【榕城故事】張伯行制定鰲峰書院學規
福建巡撫張伯行作為一個學有所長的理學大師,對在福建重建書院傾注了多年的心血。他對鰲峰書院的定位十分明確,就是要將書院辦成集授課、講學、交流、研討、刻書、藏書等多項功能於一身的東南第一書院。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張伯行購買于山鰲峰之北的一所尼庵改建設立鰲峰書院,有書舍120間,併購買了很多書籍,選擇各地學行優秀的學生來這裡深造,還為他們提供食宿和衣服。
福建巡撫張伯行
張伯行嚴格規定:凡學於此者:
一、必嚴朔望之儀:其日味爽,直日一人主擊板。始擊,咸起,盟漱總櫛衣冠。再擊,皆著深衣或涼衫升堂。師長率弟子詣先聖像前再拜,焚香訖,又再拜,退。師長西南向立。諸生之長者,率以次東北向,再拜,師長立而扶之。長者一人前致辭,訖,又再拜,師長人於室,諸生以次環立,再拜,退,各就案。
二、謹晨昏之令:常日擊板如前,再擊,諸生升堂,序立,候師長出戶立定皆揖,次分兩序,相揖而退。至夜將寢,擊板,會揖如朝禮,會講,會食,會茶,亦擊板如前。朝揖,會講以深衣或涼衫,余以道服措子。
三、居處必恭:居有常處,序坐以齒。凡坐必直身正體,毋箕踞傾倚,交脛搖足。寢必後長者。既寢勿言,當晝勿寢。
四、步立必正:行必徐,立必拱,必後長者,毋背所尊,毋踐閉,毋跋倚。
五、視聽必端:毋浮視,毋傾聽。
六、言語必謹:致詳審,重然諾,肅聲氣,毋輕,毋誕,毋戲謔喧嘩,毋及鄉里人物長短,及市井鄙理無益之談。
七、容貌必庄:必端嚴凝重,勿輕易放肆,勿粗豪狠傲,勿輕有喜怒。
八、衣冠必整:勿為詭異華靡,毋致垢弊簡率,雖燕處,不得裸背露頂;雖盛暑,不得輒去鞋襪。
九、飲食必節:毋求飽,毋貪味,食必以時,毋恥惡食。非節假及尊命不得飲,飲不過三爵,勿至醉。
十、出入必省:非尊長呼喚,師長使令及己有急干,不得輒出學門。出必告,返必面,出不易方,入不逾期。
鰲峰書院
十一、讀書必專一:必正心肅容,計遍數,遍數已足而未成誦,必須成誦,遍數未足雖已成誦,必滿遍數。一書已熟,方讀一書,毋務泛觀,毋務強記。非聖賢之書勿讀,無益之文勿觀。
十二、寫字必楷敬:勿草,勿傾敬。
十三、几案必整齊:位置有倫,簡恢不亂。書筒衣筐,必謹肩鑰。
十四、堂室必潔凈:逐日值日再擊板如前,以水灑堂室,良久,以帚掃去塵埃,以巾擦拭几案,其餘悉令齋仆掃拭之,別有穢污,悉令掃除,不拘早晚。
十五、相呼必以齒:年長倍者以丈,十年長以兄,年相若者以字,勿以爾汝,書間稱謂亦如之。
十六、接見必有定:凡客請見,師坐定,值日擊板,諸生如其服,升堂序揖,立侍師長,命之退則退。若客於諸生中有自欲相見者,則見師長畢,就其位見之,非其類者,勿與親狎。
十七、修業有餘功,遊藝有適性:彈琴習射投壺,各有儀矩,非時勿弄,博弈鄙事,不宜親學。
十八、使人庄以恕,而必專所聽:擇謹願勤力者,庄以臨之,恕以待之,有小過訶之,甚則白於師長,懲之不俊,眾察師長遣之,不許直行己意。苟日從事於斯而不敢忽,則人德之方,庶乎其近矣。(張伯行《學規類編》卷二)
這個學規的核心就是事無巨細,全面嚴格管理書院。足以證明張伯行在學規方面從嚴要求生員,希望鰲峰書院成為全國書院的典範。
(來源:《福州晚報》·葉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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