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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被逼輟學嫁人,只因繼母看上彩禮,奶奶無奈只能認命

夫妻離婚,好像只是一份感情走到了盡頭,但是,最終受苦的卻往往都是孩子。他們從掌上明珠變成家庭里多餘的人,甚至連說句話都是錯的!

玲玲在8歲的時候就因為父母離異而變得鬱鬱寡歡,每次父母在房間里大吵大鬧的時候,玲玲都嚇的不敢說話,小小的孩子哪知道父母為何爭執不休,有時候還拳腳相見?

哭是一種最好的發泄方式,宣洩著一個小女孩對父母的行為和言語的不滿。在玲玲心中,母親永遠受欺負的那一個,父親只要從外邊回家總會和母親吵上幾句!

父母無休止的爭吵似乎成了每天的必修課,彷彿完全沒有玲玲這個孩子的存在!終於玲玲父母離婚了,可就連離婚後都沒忘記爭吵,玲玲父母為了爭玲玲的撫養權整整吵了一個星期。

最終玲玲被父親帶走了,容不得半點商量的餘地。後來父親給玲玲找了個後媽,但在孩子眼中,無論做後媽的對孩子再好,也終究是比不上親媽的,畢竟是孩子從親媽身上掉下來的肉!

玲玲的沉默寡言使得和後媽基本沒有共同的交流點,好在後媽也沒有刁難過玲玲,直到玲玲中考結束後,因為分數只能上個普通高中,後媽和玲玲父親決定不讓玲玲去念了。

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剛輟學一個月,後媽竟然開始給玲玲物色對象。一個16歲的女孩就要嫁人了,剛從學校出來就要成為別人家的媳婦!

玲玲不想嫁人,跟父親和後媽說了後,後媽竟說:女孩子遲早都是要嫁人的,趁現在年輕你才能找個條件好的,以後不吃苦!後媽心平氣和的回答讓玲玲心裡卻無法平靜,平時根本不說話的玲玲跟後媽一個勁的說不想嫁人!

可是,一切都是徒勞,在農村有多少婚姻是父母包辦的?所謂的自由戀愛都是經過父母同意後,後媽強硬的態度讓玲玲似乎是不得不嫁,由不得自己,而父親似乎是默許了後媽的,從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

玲玲抓住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求奶奶,想讓奶奶幫忙給父親和後媽說說,而奶奶當然是不希望孫女這麼早嫁人,孫女還是孩子呢,就要過去給人當媳婦。

於是就和父親後媽說道,父親反而避了出去,而後媽更是不讓步:這麼多年,我讓你孫女沒有干過一點活,就是看著可憐,現在也長大了,總不能一直賴在家裡白吃白喝吧!反正遲早都要嫁人的,早一點晚一點有什麼?彩禮我都收完了,必須嫁!

奶奶也不讓步,死活不同意跟玲玲後媽說,除非我這個老太婆死了,否則別想著把我孫女給出嫁了。後媽根本沒當回事沒好氣的說,愛死不死的,要死死遠點!

說完就甩門而出!奶奶哭著拉著玲玲的手說:玲玲啊,你也看到了,奶奶說也沒用啊,你後媽不同意,你爸又不管!只能可憐我的乖孫女了,嫁人了也離開這個家吧!

天下的父母們,不要說為了自己的愛情或者幸福輕易拋下你的孩子,也許在你走後,你的孩子真的時時刻刻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愛他就呵護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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