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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勸老人別在電梯里吸煙,結果老人猝死,他被索賠40萬!

37歲的楊某是一名醫生,在醫院裡勸病人不能抽煙是常事。如果在公共場合,有朋友在密閉空間抽煙,他也會勸上幾句,妻子懷孕後他更是如此。然而就因為勸阻別人抽煙,他攤上事兒了。

大約半年前,楊某在小區電梯里勸一名老人不要抽煙,兩人發生了爭執,情緒激動的老人心臟病發作離世。家屬將楊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40餘萬元。

戳視頻

電梯里勸阻老人吸煙引爭執

2017年5月2日上午9點多,楊某準備外出,進入電梯後發現一名老人正在抽煙,電梯內煙味很濃,他便勸對方不要抽了。

「我勸他不要吸煙也是出於善意提醒,我不認識他,也沒有過激言語,更不能去罵他。但老人覺得我不尊重他,可能面子上掛不住,覺得我多管閑事,情緒比較激動。」楊某注意到老人按下的是一層,而他想去的是負一層。

後來物業把兩人勸離,楊某去取快遞,老人則被請進物業辦公室休息。五分鐘後,一名物業工作人員走出辦公室,慌張地打電話,沒過多久急救車到達現場。

老人心臟病突發離世

老人的女婿張勇(化名)告訴記者,5月2日上午,他在外面接到物業電話,得知岳父突發心臟病後立即趕回去。「救護車來了之後,老人已經出現瞳孔散大的情況,搶救了大概40分鐘還是沒搶救過來。」

老人病發時,楊某剛從小區門口取完快遞歸來。「聽說有人心臟病發作,但我不知道是跟我發生爭執的老人。同住在一棟樓,但我不認識他,也不知道他有心臟病。」

張勇表示,當時自己並不知道岳父此前曾與人發生爭執,也不知道他為何突然發病,於是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後來才有人告訴我們老人跟人發生過爭執,我們也看了監控視頻,期間對方還進過物業辦公室,可能也想幫忙做急救措施,但我們家屬到了之後,他都沒跟我們打招呼。」

當地派出所經過調查認為,老人的死亡並非刑事案件,不屬於他們管轄,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張勇回憶,與楊某第一次見面是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楊某覺得自己沒錯,還說「你看咋辦吧?要賠多少?」張勇說,我們要求賠償20萬,他不接受,說「萬兒八千你也不願意,那就起訴吧」

張勇稱,老人之所以情緒如此激動是因為覺得對方說了不好聽的話,受到了侮辱。老人臨終前曾說『你不讓我抽,我都不抽了你還不依不饒』,這話物業工作人員也聽到了。但物業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此事已經發生太久了,當時已經配合派出所做了筆錄,現在不想談論此事。

楊某回憶說,當時他去派出所做筆錄,老人家屬要求賠償幾十萬,他覺得自己沒有過錯,沒有責任賠償,對此不能接受。

一審判賠1.5萬元

在派出所見過之後,楊某與老人家屬再次相見就是在法庭上。此案一審在鄭州金水區人民法院開庭,法院認為,

老人在電梯內抽煙導致雙方發生語言爭執,老人猝死,這個結果是被告未能預料到的,被告的行為與老人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但老人確實是在與被告發生言語爭執後猝死,依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根據公平原則,法院酌定楊某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元

楊某表示,老人的離世他也很惋惜,出於人道主義補償是他自願的。但老人家屬對一審判決並不接受,再次向鄭州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張勇告訴記者,老人本身有心臟病,病發死亡自身有責任,楊某勸阻老人抽煙可以,但要注意方式,在負一層他本可以離開卻沒有,導致老人情緒激動,對老人的死亡也有部分責任。

「楊某對老人說過不好聽的話,老人覺得受到侮辱,老人臨終前說的話物業工作人員也聽了,派出所也有筆錄。一審時我們為了還原事情真相連同物業一起起訴了,希望他們出庭對證,也兩次要求法院調取派出所(筆錄),均被法院拒絕。」

11月1日,此案二審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審判庭開庭,雙方辯論圍繞楊某的勸阻是否與老人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展開,但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楊某:早知如此,寧可不說話

楊某告訴記者,小區電梯內有禁止吸煙的標識,平時大家也都比較自覺。這是他第一次在小區內勸阻別人吸煙,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會引發後續一系列事件,我寧可那一刻不說話。

作為一名醫生,在醫院、餐廳等公開場合,楊某經常勸阻他人吸煙,但經過此事後,他說以後對於勸阻吸煙這件事還是得看情況,見到老人盡量避開,老人家可能比較固執,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意外情況。

多數網友對楊某的行為表示支持,並對老人家屬的索賠行為感到不理解。對此,張勇稱,網友的反應能理解,國家也一直倡導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他自己也支持。「但老人畢竟快70歲了,發生了意外,本身有心臟病是一個原因,但對方的勸阻也是一個原因,一條人命應該賠償。而且老人離世後,對方都沒有慰問,一直說自己沒錯,我們很難接受。

至於賠償金額的要求,張勇表示,一條人命40多萬,他們也是諮詢過律師才做出的這個決定。他還說,一審判對方沒責任不能接受,而且1.5萬元的補償太少了,因此繼續上訴。

網友評論

天涯蒼松:歸根結底是老人自身的身體素質(有心臟病)、心理素質(接受不了別人善意提醒)、道德素質(侵犯了別人不想吸二手煙的權利),綜合素質偏低害了自己的生命!醫生的提醒在法理、公德範圍之內,無任何過錯。

齊齊:一分都不應該賠償,不然以後誰敢提醒沒有社會公德的人。

DoDo:作為孕婦的我,有一次去市婦保產檢,一位準爸爸,在電梯口禁止吸煙牌下就開始抽煙一直抽到上電梯,周圍都是孕婦和孩子,他抽的理所當然。我提醒他說這裡是醫院,周圍都是孩子孕婦,禁止吸煙!!他就開始破口大罵我,還好我老公在,不然他就上來打我一頓了!!!哎,能說什麼!!

陳東耀:我也抽煙,平時在公共場合很注意這方面。如果有疏忽了被人提醒了我會說句「不好意思啊」,然後馬上把煙踩滅,煙頭扔垃圾桶去。抽煙沒錯,影響到別人就有錯了...

:很討厭電梯裡面抽煙的人,避都避不開,不過我這人比較懦弱,一般都是臭臉忍一下,電梯到了就趕緊走了。我覺得那個醫生挺無辜的。認捐不認賠。支持

阿彌陀佛:小區電梯有沒有明確禁煙標誌咯?看錄像里兩人爭執兩分鐘,說明言語衝突是造成了的。一個晚輩對老人說話本就應該尊重些,況且許多老人跟小孩子一樣沒有意識到這些東西,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樣得到良好的資源、良好的教育!賠!1.5萬沒有毛病!因為你那一時的英雄主義和口舌之快造就了一個家庭的悲傷!

這件事兒大家怎麼看呢?

遇到有人在公共場合抽煙,

你會怎麼辦?

寫留言給我們吧!

文|北青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王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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