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主下嫁後啥待遇?公公婆婆都得給她行禮
上篇文章《唐朝人都不願意做皇帝的女婿,自古至今只有一位狀元駙馬》中,談到了唐朝人都不願意做駙馬的原因,那麼,唐人為何都畏懼娶公主為妻?
原因無外乎如下幾個:
一、唐朝的公主多半品德不佳。
不知道是否是李唐皇室家教不良,多數公主表現出的品德往往不好。如唐宣宗想把永福公主嫁給於琮,後來宣宗發現永福公主品行不佳,於是婚事作罷,也就是宣宗自己把婚約收回了。公主出嫁後的敗德之事甚多,譬如高祖的女兒永嘉公主嫁給了竇奉節,卻與有婦之夫楊豫之私通。唐太宗女兒合浦公主嫁給了房遺愛一是太宗親信重臣房玄齡之子,雙方家族都是當時有頭有臉的人物,但合浦公主競偷偷和一位和尚僧辯機私通。唐中宗女兒安樂公主嫁給了武三思之子武崇訓,卻又與武崇訓的堂兄弟武延秀淫亂,她還曾當著上官婉兒面脫去武延秀的下裳高談闊論,荒唐行徑極其誇張。
除了公主結婚後與外人私通外,有些公主性情暴戾不法,例如唐德宗的女兒義陽公主嫁給王士平,義陽公主平常就驕縱不可一世,駙馬王士平忍無可忍,當然就會發生爭吵,結果事情鬧到皇宮裡,被當時的皇帝唐憲宗知情了,憲宗大怒之下,先把公主關在宮中禁足,但也同樣命令王士平囚禁家中,不準出王家大門一步以示懲戒,可見駙馬真是難為。
早在武則天時和她女兒太平公主,她們母女倆的態度更是器張。武則天想把太平公主嫁給薛紹,卻嫌棄薛紹的嫂嫂蕭氏,還有薛路的弟妹成氏兩人,都不是門第貴族出身,於是武則天竟開出條件,要薛家將他們這兩對夫妻先行離婚後才肯下嫁。武則天還說:「我女兒是什麼身份地位,怎麼可以和那些鄉巴佬的女兒當妯娌呢?」還好與時有人在旁邊勸武則天說:「蕭家好歹也是開國功臣蕭瑀的後代,出身也不算壞」,武則天才打消要人家離婚的念頭。所以薛紹娶太平公生,反而差點使自己哥哥與弟弟的婚姻破裂,可見娶公主還可能對家族造成極大威脅。
二、家庭禮儀的問題。
公主是皇帝的女兒,身份尊費,所以下嫁以後常常不肯用當時的家庭禮儀來對公公婆婆行家禮,反而要公公婆婆給她行君臣之禮,也就是要公公婆婆來拜見媳婦,這實在違反家庭倫理的禮儀。
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視禮節的民族,一個媳婦嫁到家裡來,卻完全違背家庭的禮儀,公公婆婆不敢把公主看成是媳婦,反而把嫁進來的公主當成自家老祖母一樣的孝敬,這在公公婆婆心中又何嘗是滋味?
唐太宗的女兒南平公主嫁給宰相王珪的兒子王敬直,王珪便說:「當今皇上(指唐太宗)是位有道明君,皇上向來遵守法度,所以我也要讓我家公主媳婦遵守家庭禮儀,我想皇上不但不會罪怪我,反面會認為我這樣做,是為了成全國家禮儀啊!」於是王掛要公主按媳婦禮儀拜見自己,當然也接受了公主的拜見。但這在當時卻不過是例外,因為在王珪以前,公主媳婦向來是不拜公婆婆的,所以太宗聽到這件事情後也非常高興,下令說: 以後公主都要拜見公婆婆。
然而事實上,公主下嫁後對公公婆婆仍舊不肯拜見。唐高宗顯慶二年(公元697年)時,曾下詔書說。公主下嫁後仍需拜見公婆。做人家媳婦的公主,仍照樣不拜見公婆。所以高宗才必須下詔書特意強調一次。但這次詔書也未必起作用,因為到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時又不得不下詔書「按舊例都是公婆拜見公主,而公主媳婦也不回禮,所以聯希望禮官們能制定相關的拜見禮儀。」此後,還是有好幾位皇帝下過類似詔書。一直到唐宣宗大中三年(公元849年)萬壽公主出嫁,宣宗還特別告誡萬壽公主要守做媳婦的禮儀去拜見公公婆婆,可見當時公主媳婦不拜見公公婆婆實在是很普遍的現象。
三、駙馬不過是公主府內的附庸。
在唐代,普通的公主封邑是千戶,有時恩寵高的公主還可封到一千四百戶。所謂封邑的戶數,實際上就是中央政府將這些戶數的賦稅,都送給公主花費。所以公主等於是有薪俸的,她拿的是政府豐厚的津貼。
此外,公主設有公主府,公主府裡面有邑臣,也就是她有下屬官吏歸她指揮。根據《唐六典》記載;「公主府有令一人,從七品下: 丞一人,從八品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公主邑司官,各掌主家財貨出人、田園征封之事,其制度皆隸宗正焉」此外,皇室在公主出嫁時還會賜給奴僕。這些奴僕人數不受限制,所以公主下嫁有很多陪嫁的僕人與貨物。此外,公主下嫁,皇帝定會為公主蓋一間新宅第,這些新宅第有些是覓地新建,有些則根本就將駙馬舊家折了重建,所以公主下嫁,嫁妝非常豐厚。也就是說,公主下嫁帶了大量的財產與官吏、官署、僕人一起進門,所以做駙馬就住在公主府里,公主府的一切財富——官吏、奴僕 都屬於公主,由公主直接指揮,所以駙馬在公主府中的地位類似附庸般,完全沒有主權。
如果公主死亡,駙馬尚要為公主守三年喪,而唐代畢竟還是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駙馬在家中似乎缺少男性的尊嚴。所以做駙馬的人心中內心感受,多半不愉快,在這情形下,哪個男人願意做駙馬呢?
四、當了駙馬反而不容易陞官。
在唐代,一個男人娶了公主以後,便有了「駙馬都尉」的官銜,簡稱為駙馬。一般來說,駙馬與公主結婚後,都會立刻加上一個「三品員外官」的官銜。三品在唐代是很高的官階,唐代的宰相一般都是三品官,因為按唐代慣例,除非真的如郭子儀般立過天大功勞,否則一二品的高官官階是不會輕易頒賜給官員的,所以可說三品官已是唐代的最高官階。但是「三品員外官」則不然,唐代所謂「員外官」,是指原缺以外的官,也就是正式編製以外的官,只是個虛銜。唐玄宗以後,員外官又改稱為「檢校官」一凡是任何一個官位,哪怕是上至宰相的大官,只要是加上「檢校」兩字有頭,就根本只是一個虛街空位面已,即令是檢校宰相,一樣沒實權,沒薪俸。所以駙馬顯然有官街,但也只是個虛的官有而已,根本不能算正式官。
當然,如果皇帝對某位駙馬有恩賞或有意提拔的話,他仍可以當正式的佔缺官員。但是翻一翻唐代眾多駙馬歷史來看,唐代一共有210位公主,結過婚的130位,只嫁一次的有100人,「二嫁」的有27人,至於「三嫁」的有3人,所以總共駙馬人數應該有163人,但是,這163人最後位極人臣的宰相,大概只有兩人。皇帝與駙馬的關係是岳父與女婿,但是這種關係和民間是不同的。在民間,這種翁婿關係是很密切的親成關係,但是在皇宮中,這種關係是十分淡薄的。這種關係與其說是親戚關係,不如說是政治關係,皇帝不會特別照顧女婿當官以免平添政治是非。
以上四個因素,都會使唐代人對駙馬身份毫無興趣,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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