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想著給TA最好,那就不要去開始這份愛
昨天,我看到了一個新聞,說的是重慶一名女子嫁給了一個「摳門丈夫」,最後鬧得離婚的事。
這個新聞為什麼讓我印象那麼深,不就是一個鳳凰男的故事嗎?這幾年,鳳凰男都被罵臭了,沒啥好噴的。
我留意的是,那個女子起初和男人結婚的心態——覺得自己也到了結婚的年齡,不想過幾年被別人說是拜金剩女,於是就找了個「經濟適用男」過日子。
想想也是,這個月入有一萬元多的男人,確實是挺「經濟適用」的:
——丈夫為了每個月節約三四百的打車錢,下了班在家呆不了多久就回單位過夜,說是方便第二天上班。「其實一天打車也就二十來塊,我很想讓他晚上在家幫我帶帶孩子,可他根本就不理會。」
——丈夫心疼錢不肯裝修房子,還是父母借錢讓他裝修。
——婚後丈夫一直沒有添置電器,岳母打了三萬元給他,可丈夫竟然把錢拿了之後遲遲不買,也沒花在別的地方。
——妻子自己一個月收入只有三四千,之前為了孩子還請了保姆,此前說好保姆錢讓丈夫支付,但後來很多都是岳母在墊付。再加上孩子的奶粉和營養品錢,她便用支付寶從丈夫工資卡上划走9000元。沒想到丈夫知道後將她大罵一頓,還要讓她趕緊還錢,稱如果不還錢就報警。
從某種角度看,這位丈夫是超級的節儉,從不揮霍,能自己忍受和讓妻子去親力親為的,絕不花錢去解決。
這位丈夫肯定是單身時省吃儉用慣了,而當時他的妻子也是看上他這一點而和他結婚,沒想到,在婚後,他連花在妻兒上的錢都選擇省著。
常識告訴我們:
如果一個女人嫁給一個有錢的男人,那有錢的那一方不需要面臨什麼選擇,他們能在給妻子最好的一切時,不需要犧牲別的。
如果一個女人嫁給一個很窮的男人,彼此願意同甘共苦的話,男人也都會願意給妻兒最好的一切,因為妻兒就是他能擁有的東西中最寶貴的。
問題就是處在中間的一群人,他們有能力給家庭最好的東西,但需要在別的方面有一定的犧牲。在權衡哪方面更重要,誰該犧牲時,分歧就會出現。
是不是把對方放在第一位,這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態度的問題。這個要求,對男對女都是一樣的,鳳凰男很多,孔雀女也在不少數。
我想說的是:
在這年頭,無論愛情還是婚姻,都是你可以選擇和規劃的事情,沒有人拿著槍逼你要愛上誰。
如果你覺得這世界上有別的東西比TA還重要,更值得你去付出,那你當初就不應該在結婚時承諾給TA最好,是不是?
但是,一旦你選擇了要開始這段「婚姻旅程」,「愛情長跑」,你就不應該有別的選擇,你必須給TA最好,對TA最好。
這個道理,懂?
當然,如果有人要把這個道理非要理解成:不吃不喝也要給老婆買名牌包包,穿名牌衣服。那我就只能說你情商和智商都需要充值了。
愛情和婚姻,並不是互相追逐「LV古馳」,而是彼此給最好的「油鹽柴米」,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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