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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存在的歷史經「口述」後還剩多少真實?

原標題:客觀存在的歷史經「口述」後還剩多少真實?



編者按為了讓新史學知識走進尋常百姓家,人民出版社讀書會、季我努學社、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中國公共史學》雜誌共同創辦了新史學系列講座。自2017年6月起,到2017年12月,四家主辦方將邀請中國新史學研究方面的著名學者到人民出版社進行講演。新史學系列講座重點放在線上,希望通過音視頻直播平台讓更多對新史學有興趣的受眾能夠聆聽、觀看史學家們的精彩講演。


各位同學,各位朋友:


很高興有機會與大家進行學術交流。我的本行是做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口述歷史算是「客串」。因為在中國口述歷史興起之初有所介入,中華口述歷史研究會成立時被大家推舉為秘書長,因而為推動全國口述歷史發展盡了一些綿薄之力,並在做口述訪談過程中對口述歷史的若干理論問題進行了一些思考。今天主要與大家分享我這些年在口述歷史方面的一些研究心得。

這次講座的題目是:「口述歷史:當代史學的新趨向與新變革」,主要講八個理論問題:一、口述史料與口述歷史的區別;二、精英、民眾與訪談內容的差異;三、訪談者主觀參與的限度與底線;四、歷史記憶、歷史敘述與口述歷史的真實性;五、制約歷史敘述的多重因素;六、訪談者、口述者與口述歷史雙重主體;七、口述歷史:歷史研究形態的新變革;八、口述歷史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口述史料與口述歷史的區別


什麼是口述歷史?這是研究口述史時首先遇到並無法迴避的問題,也是歐美口述歷史學界長期爭論不休的重要問題。中國學界引入西方口述歷史概念之後,也同樣延續了這種爭論。目前口述歷史方面出版了很多理論性著作,有翻譯西方學者的,也有中國學者撰寫的,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保羅·湯普遜著、覃方明等譯《過去的聲音——口述史》,楊祥銀著《與歷史對話——口述史學的理論與實踐》,周新國主編《中國口述史的理論與實踐》,唐納德·里奇著、王芝芝、姚力譯《大家來做口述歷史》,李向平、魏揚波著《口述史研究方法》,唐納德·里奇主編、宋平明等譯《牛津口述歷史手冊》。在這些著作中,人們對口述歷史的概念定位分歧較大。納德·里奇認為,口述歷史是以錄音訪談的方式搜集口傳記憶以及具有歷史意義的個人觀點;保羅·湯普森則認為,口述歷史是關於人們生活的詢問和調查,包含著對他們口頭故事的記錄。這兩個定義有很大的差異在於:湯普森認為口述歷史就是一種口述記錄,而里奇認為口述歷史必須是在這種記錄基礎上加上訪談人的個人觀點。


中國學者基本上也有這兩種觀點:一是視口述歷史為「口述史料」;二是視口述歷史為口述史料基礎上進而提升到研究層面的東西。「口述歷史」概念分歧的背後,隱藏著「口述史料」與「口述歷史」的差異。在口述歷史傳入中國之初,這兩種觀點爭議非常激烈,現在大家基本達成共識,認識到了口述史料與口述歷史之間的差別。凡根據個人親聞親歷而口傳或筆記的材料,均可稱為口述史料;它可以呈現為口傳史料、回憶錄、調查記、訪談錄等形式,但不能稱為口述歷史。口述歷史概念的內涵是:收集和運用口述史料,再現歷史發展過程的某一階段或某一方面。口述歷史是研究者基於對受訪者的訪談口述史料,並結合文獻資料,經過一定稽核的史實記錄,對其生平或某一相關事件進行的研究,是對口述史料的加工、整理和提升,而不是訪談史料的復原。


口述史料限於提供種種研究歷史的素材,口述歷史則著重於以自己獨有的方式闡釋歷史。因此,口述史料與口述歷史是兩個層面的東西,口述史料是低層面的東西,包括當事人自己以口述的語言風格寫下的文字性東西,以及別人為當事人的口述所作的記錄。若是經由執筆者加進了從語言形式到內容的過多加工和研究性創造成分,就成了包含「口述史料」而又有別於單純口述史料的口述歷史「著述」。這樣的「著述」便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口述歷史成果。因此,口述歷史的特性就是一定要加上文獻查詢與史料加工,口述歷史與口述史料的不同,集中體現在它本身已經包含了對文獻的查詢。口述史料是不需要加工的;但口述歷史是必須經過整理者加工潤色的。而這種加工潤色,最重要的就是與文獻史料比較後對口述內容進行篩選。


界定「口述歷史」與「口述史料」兩個概念之後,便會看到,現在人們通常談論的所謂「口述歷史」,多局限於「口述史料」層面,並未提升到「口述歷史」層面;目前國內出版的大量冠以「口述史」的出版物,多是「口述史料」作品,而非嚴格意義上的口述歷史著作。因此,我們要嚴格區分回憶錄、訪談錄和「口述史」。近年來,國內圖書市場出版了大量回憶錄、訪談錄,其中重要的有:李維漢的《回憶與研究》、薄一波的《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汪東興回憶錄》、吳冷西的《十年論戰》,人民出版社推出的《彭德懷自述》、《黃克誠自述》、《劉英自述》及黃崢執筆的《王光美訪談錄》等,基本上屬於「口述史料」,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口述歷史」。口述歷史是歷史研究過程後的成果,回憶錄和訪談錄只是口述歷史研究的資料而已。


二、精英、民眾與訪談內容的差異


接下來的問題是:做誰的口述歷史?當然是活著的歷史當事人,這是口述歷史訪談的前提條件。對此,大家沒有太多爭議,但在做哪部分歷史當事人的口述訪談問題上,西方口述史學界曾經有過很大爭議。為什麼會引起這種爭議呢?因為西方口述史學界首先將訪談對象界定在精英人物上,相對忽視一般民眾。20世紀70年代以後,歐美史學開始轉向關注社會邊緣和下層人物,口述訪談的重心開始關注於黑人、勞工等,開始為他們做口述歷史,將口述歷史作為這些邊緣人物訴說歷史的一種方式。因此,西方口述歷史的關注點有一個從精英走向民眾的轉變。中國的口述歷史在一開始就沒有這種爭議,因為唯物史觀強調歷史是人民群眾創造的,在馬克思主義史學指導之下,我們非常重視人民群眾的歷史。口述歷史傳入中國後,立即出現口述訪談對象「多樣化」趨向。既可以將口述史的重點放在精英人物身上,採訪各界重要精英人物,請他們講述重大歷史事件的決策和實施經過,以及其間重要人物的功過、人民群眾的作用等;也可以將關注點集中於普通民眾身上,請他們講述親身經歷的普通故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的口述計劃是「請決策者系統地講大事」,採集像《共和國要事口述史》這種的以重大歷史事件為主題的口述訪談,即講述軍政國家大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的口述計劃則趨向採集普通民眾的口述史料,撰寫像《中國知青口述史》、《回望一甲子》這種貼近社會生活的口述歷史著作,即講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因此,中國口述歷史沒有局限於西方口述歷史起始階段的僅僅關注政界、商界和社會名流,而是迅速將注意力轉移到民眾日常社會生活方面,著力撰寫「來自社會底層」的歷史,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口述訪談對象的開放性與多元化格局,為中國口述歷史的迅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面對同一事件,精英與民眾在事件中所處的地位和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因而感受不同,講述的故事自然也不同。精英者多處於決策地位和領導地位,發揮著領導、決策、指導行動、處理事件中遇到問題的重大責任,在事件中負有較大責任,因而他們對事件的記憶更為清楚,對事情的來龍去脈更了解,因而他們的回憶更有價值。這也是將口述訪談的對象集中在精英人物身上的重要原因。多數普通民眾只是事件的參與者,對事件為什麼要搞、如何搞並不清楚,他們只是被動的參與者和具體的實施者,他們所能回憶的只是自己眼中看到的事件,是自己親身經歷的那部分,看到的僅僅是事件的局部和事件的部分面相,而對全局性的事情顯然知道有限,故他們的回憶難免會不周全,因而其價值有限。如現在做抗戰老兵的口述,現在倖存的抗戰老兵多數是普通士兵,講述的多是他們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戰役或者部隊生活方面的事情,至於這個戰役如何決策、如何部署,他們就很難講出來,即便講出來也未必可信,因為他們沒有並參與過這種戰役的決策。因此,精英與民眾的口述都有價值,但也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普通民眾看到的或許沒有精英決策者周全,但卻能看到精英看不到的事情的另一面;精英、民眾共同回憶這件事情,才能真正從不同側面反映該事件的面相。因此,當我們圍繞一件事情做口述時,既要找決策者、實施者,也要找參與者、旁觀者,從不同角度進行回憶,才能讓事件更加豐滿,更加全面和真實。


面對同一事件,精英與民眾兩者之間在回憶及評價時,會出現明顯的矛盾。這實際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他們對同一段歷史或事件有著不同的感受和認識。面對當事人口述內容的差異和矛盾,研究者應該注意:一要認真分析兩者口述內容矛盾之點,二要弄清兩者當時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三是查找相關文獻對雙方記憶進行驗證和核對。研究者就像判案的法官一樣,不能僅聽一面之詞,要兼聽多方口述證據,尤其傾聽不同當事人的不同意見,加以比較分析。同時,不僅注重口述證據,還要重視物證——文獻證據,兼采口供和實物證據。精英人物的口述記憶固然重要,但普通民眾的聲音同樣要傾聽,不能忽視。人們因現實的利害關係和對事件的感受不同,對同一事件的心理體驗不同,後來的回憶內容及看問題的角度肯定會有差異,對事件的評價也不同,各自建構起來的事件及人物形象也是不同的。研究者最明智的辦法,就是傾聽各方當事人的聲音,對照文獻資料,進而作出自己的判斷。如果自己無法判斷,就將各方意見呈現並記錄下來,作為一種口述史料保留下來,讓後來更明智的史學家來評判。矛盾記憶的價值,在於為後人提供了不同的說法和繼續研究的線索,並不在於現時就能夠解決問題。

三、訪談者主觀參與的限度與底線


口述的本質是以回憶的方式將當事人的記憶發掘出來,以回憶的方式講述歷史,而人的記憶又具有主觀性強、不夠穩定的特點,再加上我們訪談者要對口述者所講的東西進行驗證、修正與整理,難免加入主觀性的東西,因此人們不可避免地會對口述歷史的真實性產生懷疑,並由此追問口述歷史究竟能否給我們以歷史的真實。


口述訪談的錄音、錄像一定要經過整理者的加工,但在加工的過程中,整理者的主觀意志的加入是否會破壞口述歷史的真實性呢?這些問題在西方與中國口述史學界都引起了爭議,並出現了兩種意見:有人認為應嚴守中立立場,默默地傾聽受訪者訴說,並將訪談錄音原原本本地整理出來,做到「有言必錄」,不增加訪談者個人的傾向性,對原始素材不作任何加工改動,以期保留口述訪談的「原汁原味」。這種意見多為人類學家所堅持。但歷史學界多數人認為,純粹的中立和不介入是不可能的,口述歷史是訪談者和受訪者共同參與才能完成的。訪談者要對照文獻檔案對口述的失真失實處、記憶的偏差處,或徵求口述者意見後作出改動,或由整理者自行做出適當的校正性注釋。因此保持純粹的中立是不可能的,訪談者必須要參與進去。這兩種觀點的核心問題,就是口述歷史的真實性問題。


我始終認為,真實是口述歷史的價值所在,但口述歷史要求的真實,不僅僅是口述訪談錄音整理的「真實」,更重要的是受訪者所口述的「歷史內容」的真實。後者顯然遠比後者更重要。整理訪談錄音無論再「真實」、再「原汁原味」,也無法保證口述「歷史內容」的真實;口述歷史的真實與否,主要取決於受訪者口述「歷史內容」的真實與否,而不完全決定於整理者是否忠實於訪談錄音,即不完全取決於「歷史形式」的真實與否。因此,口述歷史存在著難以避免的局限性,要求口述者所講的一切都符合「客觀事實」,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口述者無意作偽造假,而是抱著實話實說的真誠,但因為其當時的見聞條件、歷時記憶在一定程度上的必然失真、以及不可能不加進去的主觀因素等,受訪人對歷史事件的憶述不可能符合已逝的客觀真實。我隨後會專門講這個問題。


鑒於這樣的情況,訪談者和整理者在這個過程中要大膽介入。因受訪者有記憶上的局限,更要求訪談者和整理者大膽介入,用相關文獻材料來補充和互證口述史料,糾正受訪者記憶的失誤。相關文獻的補充與互證,對口述歷史來說是必不可少的。這個補充和印證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口述歷史研究的過程。但是訪談者的介入及用文獻補充,並不意味著訪談者在整理口述錄音並加工製作成著作時,可以隨意改變受訪者的口述訪談錄音,一定要尊重訪談的錄音錄像。


有些訪談者為使口述歷史著作有「可讀性」,在撰寫筆法上方採取了「靈活」一些的做法。這種「筆法」是很危險的,有損於口述歷史的真實性,在原則上是不能允許的。目前口述史學界出現的很多口述作品,大家之所以質疑其真實性,就是因為其沒有忠實於訪談記錄,很大程度上是訪談者主觀想像的結果。忠實於口述者及其形成的錄音錄像,是訪談者介入的最後底線。口述歷史需要的是史家特有的「秉筆直書」,不是文學家「尋常一樣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的表述技巧。表述技巧雖然也需要,但是更重要的是作為史家的秉筆直書。


四、歷史記憶、歷史敘述與口述歷史的真實性


口述歷史的真實性問題,是中外口述史學界長期爭論的核心問題。我在口述訪談實踐中對這個問題作了很長時間的思考,形成了一些看法。我願意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真實是歷史的靈魂,沒有真實不成為歷史。歷史研究的本質就是探尋求客觀存在的歷史真實。口述歷史是以挖掘當事人歷史記憶的方式追求客觀的歷史真實,其特點是以口述者的歷史記憶為憑據再現歷史真實。因此,口述歷史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口述者的歷史記憶問題。歷史記憶是呈現口述歷史真實的一種主要方式,口述歷史的真實性主要取決於歷史記憶的真實,而歷史記憶儲存及其呈現方式的局限,則影響了口述歷史的真實性。


口述歷史視野下的「真實」,可以分為四個層面:歷史之真(客觀的歷史真實)、記憶之真(歷史記憶中的真實)、敘述之真(音像文本真實)、口述文本之真(根據音像整理的口述文本真實)。從口述者親歷的歷史真實,到口述文本呈現的歷史真實之間,即從歷史之真到口述文本之真中間,經歷了三重帷幕(三道程序、三個環節、三次篩選、三層間隔)的過濾和阻隔:一是從歷史之真到記憶之真,二是從記憶之真到敘述之真,三是從敘述之真再到口述文本之真。

第一重帷幕是從口述者親身經歷的歷史真實,到口述者將歷史事實存儲為歷史記憶的過程。歷史真實經過口述者的記憶存儲、保持與回憶諸環節的過濾與篩選,形成了歷史記憶;這中間因記憶特殊機能而使歷史事實有所變形。並非全部的歷史真實都存儲為歷史記憶,大腦中存儲的歷史記憶之真,與歷史之真有較大的間隔和差距,歷史記憶的真實已經對客觀存在的歷史真實打了較大折扣。這種歷史記憶不再是全部的歷史真實,是選擇後的部分歷史真實;口述者呈現的所謂歷史真實,實際上是經過記憶本身篩選和阻隔後的部分歷史真實。


第二重帷幕是將存儲的歷史記憶,通過回憶的方式呈現出來,表現為歷史敘述的過程。歷史記憶的呈現是以語言文字為中介的,以語言表述出來的就是口述,以文字表述出來的就是文獻。語言和文字整理著歷史記憶,將存儲於大腦中的歷史記憶呈現出來。在這個過程中,受語言的制限和阻隔後呈現出來的歷史記憶,既非記憶的全部,也非記憶的準確呈現。記憶在呈現中既有數量的減少,更有內容的失真和變形。在歷史記憶轉變為歷史敘述過程中,心理生理及社會因素的多重因素影響著歷史記憶的呈現結果。


第三重帷幕是從敘述文本到形成口述歷史文本的過程,是訪談者將音像文本轉換為口述文本的過程。口述歷史的雙重主體特性,決定了訪談者與口述者共同參與了口述歷史工作。訪談者在整理過程中的主觀取捨,實際上是對口述者呈現出來的歷史記憶的檢驗、修訂、補充和取捨。經過訪談者這道工序的篩選與阻隔,口述者敘述的記憶中的歷史事實再次打了折扣。經過整理的口述文本與音像文本之間有距離;音像文本與歷史記憶之間有距離;歷史記憶與歷史事實之間也有距離。歷史之真經過歷史記憶、歷史敘述、口述文本整理三重帷幕的過濾和阻隔,在口述歷史文本中呈現出來的歷史真實是非常有限的。口述歷史所得到的所謂歷史真實,是口述者記憶中的歷史真實,是部分歷史記憶的真實,是客觀的歷史真實的一部分。因此,不能過高地估計口述歷史所包含的歷史真實性,應該坦然承認口述歷史存在著某種失真及「不可靠性」。


客觀存在的歷史真實經過了記憶、敘述、整理三重帷幕的篩選和阻隔之後,還剩下多少歷史的真實?歷史記憶穿過主觀敘述和主觀整理的多重帷幕之後,還剩下多少接近歷史真相的「真實」?


從最早的歷史事實,到記憶的事實,到敘述出來的事實,再到最後形成的文本事實,其真實性是依次遞減的。這是一條基本的規律。歷史之真經過歷史記憶、歷史敘述、口述文本整理三重帷幕的過濾和阻隔,在口述歷史文本中呈現出來的歷史真實是非常有限的。口述歷史所得到的所謂歷史真實,是口述者記憶中的歷史真實,是部分歷史記憶的真實,是客觀的歷史真實的一部分。因此,不能過高地估計口述歷史所包含的歷史真實性,應該坦然承認口述歷史存在著某種失真及「不可靠性」。


正因口述文本之真與歷史之真之間有著較遠的距離,中間有著多重阻隔,故口述歷史應當關注歷史之真如何衝破多重帷幕的阻隔而得到部分呈現。口述歷史的主要任務,就是挖掘、採集、保存、整理口述者的歷史記憶,在探尋記憶之真的過程中無限逼近歷史之真。口述歷史的真實性,主要體現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歷史之真和記憶之真,而不應過分糾纏於口述文本之真偽。口述歷史不能呈現全部的歷史真實,只能反映部分的歷史真實,歷史學家應該著力發掘記憶之真而減少記憶呈現的阻隔,無限逼近歷史的真實。歷史的真相或許是惟一的,但對它的記憶及其呈現出來的面相則是多樣的。不同的口述者從不同的視角對相同歷史事件所呈現的歷史記憶是不同的;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境遇中以不同的視角所呈現的歷史記憶也是有差異的。口述者對歷史之真的追尋,很像是瞎子摸象,自以為摸到了歷史真相,但他所觸摸到的僅僅是部分的真相,是其歷史記憶中的部分真相,離客觀存在的歷史之真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口述歷史研究就是這樣一種以挖掘歷史記憶的方式無限逼近歷史真實而又無法完全得到歷史真相的追逐歷程。


正因如此,我反覆強調:口述歷史的主要環節,應該放在歷史記憶呈現過程中,研究影響歷史記憶呈現的多重因素,以口頭敘述的方式將歷史記憶真實、完整而準確地呈現出來。為此,必須排除歷史記憶呈現過程中的多種因素阻隔,使歷史記憶能夠儘可能多地呈現出來。這實際上就是口述歷史所要做的主要工作。


五、制約歷史敘述的多重因素


口述歷史的真實性來自歷史記憶的真實性。口述歷史文本的真實與否,決定於口述者敘述內容是否真實,決定於他能否將記憶之真完整而準確地呈現出來,但這是很難做到的,因為口述者的歷史記憶呈現受主客觀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因此,我們一定要研究並克服這方面的影響,這樣才能讓敘述者將「記憶之真」完整呈現出來。


影響口述者記憶呈現的因素,有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智能素養及社會環境等。生理因素層面,包括個人年齡、體質、記憶力等因生理差異而導致的記憶呈現差異。記憶是人腦的機能,會因時間久遠發生誤憶甚至失憶。年齡的大小、身體的強弱、記憶力的好壞,都對歷史記憶的儲存及其呈現產生影響。口述者追溯的時間越遠,流傳的時間越久,失憶及記憶誤差就越大。口述訪談一般是在事件發生若干年後才進行的,口述者年紀較大,身體虛弱而導致記憶力下降,歷史記憶變得模糊不清,容易出現記憶誤差,如記錯了時間地點,人物張冠李戴、事件因果關係錯亂及記憶失真現象等。經常出現的記憶失真情況有兩種:一是記憶前後矛盾;二是對所述情節前後疊加,諸多事體相互交織混淆不清。這種因生理原因而導致的記憶呈現的失誤,屬年深日久而導致的無意識的記憶偏差。它是人類生理自然局限的真實體現,也是人類無法根本改變的自然屬性所致。

心理因素層面,包括個人情緒、感情、動機、心境、認知能力等心理差異而導致的記憶呈現差異。因口述者在人生經歷上的差別,其對相同事件的感受和述說不盡相同,甚至截然相反。因懷舊主義與感情機制的作用,歷史記憶呈現不可避免地帶有感情色彩,口述者會在無意識中扭曲歷史事實,使呈現出來的歷史記憶變形。口述者對歷史事件的記憶和感受還難以脫離其民族國家制限,在回憶時會帶有自己的民族情感,極力維護自己國家、民族、親友的聲譽,揭露敵對者的罪惡。


口述動機是口述者呈現歷史記憶時的心理狀態。口述動機決定著口述者為什麼要說、說什麼及怎樣說,關係到歷史記憶呈現的真實程度。口述者存在著多種口述動機,如辯誣白謗型、獲取報酬型、維護正義型、自我表功型、感恩讚美型、以史明鑒型、公益事業型、歷史責任型等。動機的不同影響口述者對歷史記憶及其呈現內容的選擇,每種動機對歷史記憶的呈現所產生的影響是有差異的。口述者對口述後果的預期,導致其有意識隱瞞或遮蔽部分真相,影響其敘述的真實性。


歷史記憶的呈現與「現在」息息相關,受當下情景的影響。受口述者後來經驗的影響,歷史記憶通常會將「過去」的歷史變成「現在」的歷史,將「過去的聲音」變成了「現在的聲音」。口述者以現在的語言、情景和風格敘述過去的故事,呈現關於過去的歷史記憶。鄧小平時代的人們敘述毛澤東時代的故事,故事是毛時代的,但敘述方式則是鄧時代的。其對歷史記憶的呈現,已經滲入鄧小平時代的語言風格、語言辭彙和價值判斷因素,並且其敘述的歷史記憶內容,是根據鄧小平時代的現實需要而進行取捨選擇後的部分歷史記憶,並非毛澤東時代的所有歷史記憶,帶有明顯的「後見之明」色彩。


如果說依據後來的感受回溯先前的活動是歷史記憶受到後來經驗影響所致的話,那麼,有意迴避某些對自己不利的事情,甚至編造或者隱瞞歷史事實,則是受社會現實利害影響而出現的現象。趨利避害是人之本能,在談到對自己不利的情況時,採取迴避、推卸或輕描淡寫的態度是人之常情。口述者有意刪改某些記憶中的真實,遮蔽某些歷史事實,僅僅敘述那些對自己有益的歷史記憶,所依據的就是主流意識形態和社會政治勢力主導的現實利害關係。口述者受主流意識形態的控制,難以完全真實地呈現歷史記憶,或僅僅講述歷史記憶中的部分真相,同時掩蓋另一種真相。他敘述的僅僅是對自己有利無害的部分真相,是政治勢力許可範圍內的部分真相。


口述歷史記憶呈現的過程,是口述者通過回憶自己的經歷逐漸趨同所在群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他會不斷地用群體價值觀校正自己的價值判斷,體現為社會認同意識和從眾心態。群體記憶既可以促使個人記憶接近歷史真實,但也可能為了屈從群體認知、群體價值而懷疑甚至修正自己的記憶,導致偏離歷史真實。


此外,口述者的人格、信仰、品德、認知能力都會影響到歷史記憶呈現時的真實性。訪談者必須對口述者敘述的真實性保持警惕。


總之,影響口述者歷史記憶呈現的因素,除了生理層面的因素外,主要是心理層面和社會環境層面的因素。個人經歷、情感及動機等心理因素對歷史記憶呈現的影響,是無意識的;現實利害、主流社會價值取向、主流意識形態及政治勢力等社會環境因素,則是有意識的。社會環境因素對口述者選擇記憶、敘事角度、評價歷史事件、褒貶歷史人物有著難以抗拒的影響。歷史記憶的建構和呈現深受社會現實利益、社會價值取向的影響。受生理、心理和社會環境多種因素過濾和阻隔後而形成的敘述文本(音像文本),顯然與口述者的歷史記憶有著較遠的距離,與客觀存在的歷史真實之間的距離則會更遠。口述歷史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這些影響口述者的因素,盡量消減這些因素對口述者呈現其歷史記憶的影響,讓口述者能夠把記憶中的真實全面而準確地反映出來。


六、訪談者、當事人與口述歷史雙重主體


這個問題牽涉到口述歷史的特性問題,也是我多年來思考的一個心得。口述歷史最核心的部分是口述訪談,而口述訪談必定有做口述史的當事人和訪談者,口述歷史就是訪談者和口述者(歷史的當事人)進行對話而形成的,而這就顯露出口述歷史的本質。


口述歷史的本質是什麼呢?口述歷史研究的主體不是單主體,而是雙主體,訪談者與當事人構成了口述歷史的雙主體。這與一般意義上的歷史研究是不同的。一般意義上的歷史研究,歷史學家是研究主體,而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則是研究對象,屬於研究客體,主客體是非常分明的。但口述歷史有所不同,它是雙主體。訪談者作為口述歷史的研究者,其主體性是毫無疑問的,而歷史當事人作為歷史口述者,同樣是口述歷史的主體,這樣訪談者與口述者共同構成了歷史研究的雙主體。口述者既是歷史的經歷者、歷史的創造者,同時也是歷史的書寫者,以口述的方式來書寫歷史,在口述中把其對事件和歷史的思考講述出來,因此也成為歷史的研究者。口述歷史必定是口述者與歷史學家共同完成的。

研究主體的雙重性,是口述歷史的顯著特點。作為口述歷史的雙重主體,訪談者與當事人是缺一不可、無法互相替代的合作關係,但兩者在口述歷史各個環節中所起的作用有較大差異。口述歷史研究過程,就是歷史研究者通過口述訪談的方式,對歷史當事人進行採訪並在溝通中整理口述史料的過程。作為口述者的歷史當事人,通過口述方式講述親身經歷的歷史;作為訪談者的歷史研究者,將當事人講述的歷史加以記錄並對其進行整理加工,最後形成口述歷史文本。訪談者(歷史研究者)與口述者(歷史當事人)雙方訪談、溝通、補充和整理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口述歷史研究過程。


那麼,兩者在口述歷史言取決中的作較色和職責究竟如何呢?我做一個比喻:兩者關係很像電影、電視劇或記錄片的導演與主演,訪談者(歷史學家、歷史愛好者等)是導演;受訪者(親歷者、口述者)是主演。口述歷史是導演與主演共同完成的一部反映人民自己生活場景的紀錄片。訪談者是這部紀錄片的導演,而受訪者是演員、是主要演員,兩者共同完成了口述歷史這部紀錄片。


先看導演的角色和職責。訪談者是口述訪談的策劃者和主導者,負責口述歷史的整體策劃、具體問題設計、訪談問題的提問,輔助資料的查找,錄音錄像文本後的整理,及口述內容的取捨、詮釋、口述文本的定稿等工作,在口述歷史訪談中佔有較大的主動性。訪談者是呈現歷史劇情的導演,是音像文本的催生者和整理者。因此訪談者的地位十分重要。


口述訪談中「導演」的職責,不僅在口述訪談前期準備及訪談過程中積极參与並適度引導,對當事人口述形成音像文本起著推助作用,而且主導著從當事人的口述音像文本向口述的文字記錄文本的轉換。如果說口述者在其歷史記憶及其呈現過程中起著主要作用的話,那麼,訪談者在從口述音像文本向文字記錄文本轉化過程中則發揮著主要作用。從口述的音像文本轉為以文字為表現形式的文字記錄文本,是對當事人所進行口述的音像資料進行整理的過程。這是一項複雜繁瑣的整理工作,包括音像錄音錄像整理成文稿、糾正音像中的錯訛之處、補充音像文本中的史實、核對引文、時間地點人物的考證、添加大小標題、撰寫標題下的內容提要、編製各種索引、介紹口述背景等程序等等,而這些工作主要由歷史訪談者負責完成。「導演」作用在於引導「主演」(口述者)講出其歷史記憶中的真實,在歷史訪談中發揮著主導作用。離開了訪談者的主導和參與,口述歷史文本是難以產生的,在口述歷史工作中起著名副其實的「導演」作用,地位無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儘管訪談者的作用很大,但必須強調:歷史訪談者不是口述歷史記憶及歷史敘述的主體,不是口述歷史舞台上的中心演員。訪談者僅僅是口述者歷史記憶呈現的助產者和催生者,是口述歷史記憶的記錄者和敘述的傾聽者,而不是口述音像文本的生產者。因此這個「導演」是有許可權的,他不能以自己對歷史事件的認識影響口述訪談的「主演」(口述者),更不能將自己的歷史認識強加給當事的口述者,使口述者敘述的所謂歷史真實接近於訪談者自己心中的歷史真實,進而使口述歷史變成當事人根據訪談者意志呈現的「口讀」歷史。


我反覆強調:訪談者僅僅是當事人進行歷史敘述的助產者和口述歷史記憶的採集者,當事人才是口述歷史訪談的主角和「主演」。因此,「導演」要嚴格遵守行業規範和道德規範。我們強調口述歷史的規範化操作,主要就是針對「導演」的規範。從口述歷史訪談對象的確定,到訪談問題的設計,再到訪談過程及訪談記錄的整理和發表,都有嚴格的學術規程。口述歷史訪談對訪談者要求很高,需要結合歷史研究確定訪談主題,需要根據訪談主題設計具體要詢問的具體問題,需要根據主題和問題,需要尋找合適的當事人作為訪談對象,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案頭工作,需要了解當事人的經歷、訪談主題相關知識、掌握訪談的基本技巧、制定詳細的訪談計劃等,訪談結束後要進行規範化的錄音錄像整理等。因此口述歷史對導演的要求是很高的,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儘管唐納德·里奇說「大家來做口述史」,但是真的要做好依然不容易,它有一條行業規範和道德規範。


因此,我們反覆提出,中國的口述歷史已經發展到規範化操作的階段,故作為口述歷史「導演」的訪談者,必須遵守基本的口述歷史學術規範。如何做好口述歷史呢?對訪談者最大的要求就是要與當事人建立信任關係。訪談者能否獲得當事人的充分信任,是能否獲得真實的口述歷史內容的前提。訪談者必須嚴守學術規範和職業道德,嚴守口述訪談紀律,嚴格保護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必須做到守口如瓶,未經當事人允許不能將口述訪談內容對外透露。這樣才能消除當事人進行口述訪談時的諸多顧慮,逐步獲得當事人的信任,進而讓當事人敞開心扉,將歷史記憶更準確更開放地呈現出來。


口述者是口述歷史訪談另外一個不可或缺主體,這個主體承擔著主演的角色。口述歷史本質上是口述者講述的歷史,是口述者呈現出來的歷史記憶,是口述者記憶中的歷史事實,而不完全是訪談者認知和撰寫的歷史。因此,口述者是主演,離開了受訪的口述者,將無法成為口述歷史。因此,口述歷史中的主演就是歷史當事人。


然而,口述歷史中的「主演」與真正的電影、記錄片的主演是不一樣的。電影中的主演是按照導演預設的台詞進行表演,是根據台詞進行「表演」,帶有藝術「表演」成分;而作為口述歷史的「主演」,歷史當事人儘管也是根據訪談者設定的主題和設計的問題而展開對話,但其「台詞」並不是「導演」預先設定的,而是自己大腦中儲存的歷史記憶。他不是按照導演要求「背台詞」,而是在導演適度引導下發掘自己的歷史記憶,並將其敘述出來。歷史當事人「演技」的高低,就在於是否能夠將歷史記憶準確而完整地呈現出來。能夠將大腦中的歷史記憶準確地呈現出來的當事人,就是口述訪談的合格「主演」;能夠引導當事人將其歷史記憶呈現出來的訪談者,當然就是合格的「導演」。因此,口述歷史的雙主體缺一不可。


當事人和口述者如何才能把歷史記憶的真實性呈現出來呢?就是一定要克服影響當事人歷史敘述的多重因素,克服當事人生理的、心理的、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當事人的歷史敘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歷史記憶的變形與變聲,是人的自身機能作用的結果;而歷史記憶的扭曲與偽造,則是社會環境影響的結果。剛才第五部分已經專門講過這個問題,這裡就不多講了。

七、口述歷史:歷史研究形態的新變革


今天講座的主題,是為什麼說口述歷史會導致我們歷史研究形態的新變革。口述歷史的作用,人們多能體會到:在史料方面,口述歷史的興起,拓展了史料收集的範圍,將活生生的口述史料整理並保存下來,為史學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線索及必備的資料;在史學影響力方面,擴大了歷史文本的寫作隊伍,對口述史有興趣的非歷史專業的新聞記者、社會調查者都可以進行口述歷史訪談,可以收集、整理並刊印口述歷史文本。因此,它的興起標誌當代史學研究的視野從單純的文獻求證轉向社會、民間資料的發掘,出現了關注社會下層、「自下而上看歷史」的新視角,意味著歷史學研究觀念的轉換和研究方法的更新,為歷史解釋的多樣性提供了現實的可能性。


口述歷史興起的最大意義,就是口述歷史可能改變歷史研究的新形態。為什麼這樣說呢?自唯物史觀誕生以來,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得到了空前彰顯,書寫人民群眾的歷史成為近代以來史學發展的重要趨勢。然而,歷史的書寫要依靠史料,由於缺乏記載人民大眾活動的歷史資料,以何種方式研究和書寫人民大眾的歷史,成為長期以來困擾歷史研究的一個問題。口述歷史的興起改變了這種狀況。人民大眾既是歷史的當事人和見證者,也是口述歷史的敘述者和書寫者,同時還是歷史的研究者。口述歷史是大眾講述和書寫自己歷史的手段、方法和主要途徑,他們可以通過「口述」方式,講述、記錄並研究自己親身經歷的歷史和切身感受的歷史,發出並留住更多的歷史聲音。這是口述歷史一個很大的貢獻,它為書寫人民群眾的歷史提供了一種方法和手段。


剛剛講到,口述歷史的主體具有雙重性。這種特性,改變了以往歷史研究中完全將歷史當事人作為研究客體而並將其排除在研究主體之外的做法,決定了歷史研究及歷史書寫不再是歷史學家的專利;歷史當事人既是歷史的創造者,同時也是歷史的研究者和書寫者,因而與歷史研究者一起構成口述歷史研究的主體。這種特性就決定了口述歷史的研究形態,不再是過去所說的歷史研究是歷史學家的專利,歷史當事人也可以成為歷史研究者。口述歷史研究,是通過口述訪談方式進行的。口述歷史訪談,既是採集口述史料的主要途徑,也是實現作為訪談者的歷史研究者與作為口述者的當事人合作進行歷史研究的主要渠道。口述歷史訪談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歷史研究者與歷史當事人共同進行歷史研究的過程。


口述訪談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有一個特性,與新聞訪談和社會學家的田野訪談有很大的區別,即口述訪談不是一輪完成的,必須進行多輪訪談。多輪訪談的過程,就是口述歷史研究的過程。歷史研究者與歷史當事人在訪談與溝通中合作研究和書寫歷史,這正是口述歷史的方法論屬性所在。歷史研究者與歷史當事人以口述訪談的方式實現口述歷史研究,與以往的歷史研究模式有很大差異,因而改變了以往歷史研究的既定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講,口述歷史是當代史學發展的新趨向,有可能導致歷史研究形態的變革。


八、口述歷史工作的基本要求


首先,做口述史要有緊迫感。因為我們所做的口述史大部分是保存記憶的,尤其是保存當事人記憶的,而歷史當事人的年齡大都比較大,因此必須抓緊時間投入實際的口述歷史訪談工作,為老人作口述訪談,就是與時間賽跑,與死神抗爭,晚了就來不及了。這方面的教訓很多。


其次,做口述史要有奉獻精神。做口述歷史是為他人做嫁衣裳的工作,是為別人做的,寫的是別人,並且這個版權最多你只有一半,另一半是受採訪人的,這是默默奉獻的事情。口述資料的採訪、收集與整理,都是很辛苦的。口述史做好了,那是理所當然的;做不好,首先挨罵的還是口述採訪及整理者。沒有一點奉獻精神,沒有一點對歷史負責和對後人負責的精神,就根本不會來做口述史,也根本做不好口述史工作。


再次,不能搞短期效應。對於那些具有歷史價值而不一定有社會經濟效益的口述資料,不一定能夠立即出版,即使出版了也不一定能賺錢,但仍然要搞。目標是保存第一手口述資料。爭取讓受訪者沒有任何顧慮地講出他所見、所聞的事情,即便涉及他人及當事人也不要怕,這些東西在發表時可以保留下來,不便於發表者暫且不發表,待日後條件成熟時再發表,但必須首先無顧慮。我們的基本原則是:口述史研究無禁區,受訪者無顧慮,把自己知道的毫無保留地講出來;但發表有策略,有紀律,目前不宜發表者不發表,暫時先保留下來,待條件成熟後再發表。


最後,中國口述史已經發展到了規範化階段,要強化口述史的規範化。如果說在十年前口述歷史方興未艾之時,我們鼓勵大家做口述歷史,將口述歷史的門檻放得很低,對於具體做成什麼樣子沒有太高的要求,那麼現在就不同了,目前中國口述歷史已經發展到規範化操作的新階段了,必須樹立規範意識,遵守道德規範、法律規範和學術規範,否則將會出現較大的麻煩。

這是今天我和大家彙報的主要內容。有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


(本文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研究員、中華口述歷史研究會秘書長左玉河在人民出版社讀書會、季我努學社、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中國公共史學》雜誌主辦的新史學系列講座上的演講內容,整理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研究生王冰)


——本文轉自「二十世紀」微信公眾號

編輯:何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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