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你的名字寫在我家戶口本上」
原標題:「想把你的名字寫在我家戶口本上」
想把你的名字寫在我家戶口本上
「生僻字」就是為了引起你注意啊
小時候,不認識幾個字的時候,特別愛用生僻字。總覺得,那些會寫生僻字的人都特有文化,每次不管是考試、寫日記、還是作文課,我都卯足勁要寫出一篇「驚天地泣鬼神」的文章,以至於能讓我脫穎而出,在全班同學面前朗讀一展文化風采。
尤其是在字都寫不全的時候,我們憑藉著生活中的「積累」,硬是用拼音寫就了一篇巨作。
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有「題記」這一回事?那時候簡直就是高分作文的救星!
名人名言熟記於心,盡挑外國名人的話寫,如果當中還能夾帶一兩個生僻難寫的字就更棒了!
比如「放蕩不羈的羈」,簡直一個田字格都寫不下。但沒關係,能成功引起老師注意就行了!
比起讓老師注意,我更想讓喜歡的人注意我好么?
追求女生,寫得一手好情書非常重要,如果你在能寫得一手好字,那就勝算很大了。
所以當我在一本書里(現在已經忘掉名字),學會「罅隙」這兩個看上去特別不像字的字之後,我選擇寫在了情書里,然後同桌就來問我,你給我寫的這兩個是什麼字呀?
吶,你看,「生僻字」還會成為情書里我們共同的小秘密。
想想看,那時候多單純啊,幾個生僻字就搞定一個女朋友,而現在?我送一箱新華字典,有人願意做我女朋友么?
但當有一天我想把你的名字寫進我家戶口本的時候,希望你的名字不要有生僻字。女朋友,你聽到了嗎?
野象說,她寫情書用的第一首詩是詩人聶魯達的《我喜歡你是寂靜的》。如果換到現在,她如果給別人寫這首詩,估計是想說,請你閉嘴,我很忙。
哈哈哈哈所以為什麼到現在還單身?用得著我說么。
年輕真好,就一門心思愛你
其實小時候,壓根不知道什麼叫談戀愛,連喜歡都不懂,就是和誰在一起坐久了感情深了,就覺得是喜歡了。
但那個時候也不用深究這麼多啊,我今天帶的糖果分你一塊,你不準和後面的男生說話就行。我們還是「天下第一好」的。
後來長大了,情竇初開,怦然心動,會發現原來戀愛滋味這麼甜。
那時候你什麼都不用管,除了好好學習以外,你有大把時間可以浪費。
喜歡一個人不是因為他有房;
想私奔也不是因為家裡有催婚壓力;
大膽追求一個人的時候,也毫不在意外界眼光,失敗了就等等再繼續唄!
年輕時候的愛啊,就是衝動、純粹、敢於表達。撞南牆之前,我好歹緊握你的手。
長大後,就連「直來直往「都變成了品質
年輕當然不會只顧著戀愛。
畢竟那時候,感覺時間怎麼浪費都還是非常充足的。也絲毫不會介意,如果開始一個新的計劃,是不是需要賠上慘痛的代價。
也許是年少輕狂吧,總有一種莫名的自信,好像也沒什麼好怕的。
我一個非常好的朋友,我們認識的第一句話,是他和我說:我想去你家吃飯。如果現在有個陌生人和我說這句話,試試看?腦子有病不是么?
而且小的時候啊,爸媽如果出差,回家總是又抱又親想你想你。現在算一算和爸媽膩歪的時間,真的少得可憐。當然還是愛他們的,但是怎麼就羞於表達了呢?
如果只有年輕人才敢表達自己的話,那我就是要永遠年輕啊!
比如我00後的表弟,伸手跟我要錢的時候,從來就不含糊。我問他咋這麼不要臉,他說,年輕人就要勇敢表達自己。哥,不是你說的么?
OK!當我沒說!
但說真的,與其唧唧歪歪不好好表達,不如直抒胸臆來的痛快。就像QQ,每一次的變化都是為了讓年輕人更好的表達自己。
想表達「愛你」的時候,我有一百種方式可行,但一定會選你想要的方式。
畢竟沒有什麼比田字格更能夠喚起小時候的記憶了,而且我從寫田字格的時候就喜歡你,你還要怎麼樣哦!我不管,我發這個字體的是就只有3歲!
現在,再生僻的字我都能給你讀出來。
這樣以後,你就只准在我面前丟臉,不準出去丟人!
我們一點一滴長大,一步一步走來,從不認識幾個字,要用拼音學習,到現在。我們居然已經開始懷念了。
懷念那個我們不會寫字就用拼音代替的時候,也絲毫不覺得丟臉,懷念那個有話直說,勇敢表達的自己。
就像之前看的《最好的我們》,路星河像極了年少時不顧一切勇敢愛的我們。只可惜「愛情里多有耿耿余淮,少有人知道耿耿星河。」
但,回想起來,最好的不是擁有,而是年輕時候奮力去愛的感受吧。
時間在走,人總會丟掉一些過去的時候,但最寶貴的東西一定要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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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刻,你最想念的那個人是誰?有什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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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阿飛大老闆
靠臉吃飯、音樂和酒
嚴肅靈魂、時髦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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