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警犬,火銃,口述中彈紀實之後的答疑
李江(自述) 老周整理編輯
摘要:李江在網上發表了自己親歷的中彈紀實之後,有不少網友留言和提問,為此李江都一一進行了回答,也從側面讓讀者更深入地了解到整個抓捕和中彈的經過。
(接上篇)
拿著手機看到那些照片心裡感受很多,來到論壇本來是由感而發,沒想到這個帖子引起了這麼多朋友的關注和鼓勵,我心裡非常感動。我知道現在警察的名聲是不好,我也承認隊伍里確實有一些人不稱職,有些事確實說不過去。但是我堅信,我們的同事大多數還是好樣的,我這個事換了其他同事他們也會毫不猶豫的衝上去,這絕不是頭腦發熱或者為了爭功奪利,而是警察的職責已經融入到了我們的血液里。
我們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可惡,但是也沒有電影里演的那麼神奇。我們也是普通人,我們承受的壓力和大家一樣,甚至更多,我們承擔的風險隨時隨地,我們時刻都有人犧牲殘廢,我們所受的約束和違紀承受的代價比任何人都高,而我們的收入只能算中等偏下。有的事情不是我們辦不好,確實時我們沒法辦,有的事情不是我們要這樣,但是你不這樣就不行……我負傷後,當地村民代表來看我,那時我只能坐在床上,他們看到我的樣子個個熱淚盈眶,當我看到群眾對我的理解和認可,當我覺得我的工作為群眾帶了了安全和幸福,我覺得再苦再累我都值得,付出奉獻再多我都無悔。我強忍著眼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最後只能敬一個禮來表達我的一切。謝謝各位對我的鼓勵,謝謝你們對我職業的理解和支持,你們的支持是我們奉獻和付出的最好回報。
我也不是什麼英雄,公安隊伍中有很多英烈他們才是英雄,我只是盡了一個警察的職責而已。但是,無論什麼時候,一旦危機來臨,我和我的同事還是會義無反顧的衝上前去的,這一點大家不用懷疑!(比如昆明的同行,比如新疆的同行……)
再次感謝各位,李某人鞠躬,叩首!
老周點評:後來李江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也就是俗稱的二級英模,一般情況一級英模通常都是追授,活著的人能得到的榮譽這就是最高級別了,基本上能得到這個榮譽都非殘即傷。
圖22:公安部二級英模證書和獎章
對網友的回復答疑
1.我是刑警,我負責警犬技術工作,按照規定警犬技術屬於刑事技術範疇,警犬歸口刑偵部門管理。所以帶犬上山圍捕犯罪嫌疑人是我份內的工作,武警只是配合我們。一般情況下,刑偵部門負責偵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武警不會出動,只有碰到一些帶有強大火力的罪犯時,武警才會上。
2.我們開槍和使用武器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即使對方是持槍殺人犯,他沒有直接拒捕或者實施罪行時我們不能隨意擊斃他。警察就是要使用最低限度的暴力來終止犯罪。即使要開槍也要先亮明身份,再鳴槍警告,最後才能射擊,這是法律規定。他當時背對我們在敲門,還喊著媽,如果我們直接從後面開槍射擊,子彈有可能會擊穿木門,如果他的母親站在門後肯定會造成他母親的傷亡,這也是我當時不讓他們開槍的重要原因。所以當時放警犬撲咬,通過警犬撲咬將其制服,既可以避免開火,還可以對其進行有效的非致命殺傷,他被犬咬住後短時間內很難反應,即使他開槍也是打死或者打傷警犬,這樣就能避免人的傷亡,他被犬咬傷後也難以逃脫,警犬的滿口咬合力可以達到800-1000公斤左右,撲咬時可以將一個沒有防備的成人撲到。這符合最低武力和盡量避免開火避免傷亡的原則。可是沒想到他背上有個背包,我的犬只是咬中背包沒有對他造成損傷,所以他有機會開槍。當時是凌晨0時,農村裡一片漆黑,要想擊中他的非致命部位好難啊!狙擊手哪去了?狙擊手在家沒來,我們局裡只有特警隊有狙擊手,他們屬於特警支隊,我們是刑偵支隊,兩個不同的單位,沒有局長的命令他們不會來的,何況這本來就是刑偵的事情,體制里的事情都有規章制度,不是大家事後想當然就能辦到的。
3.當時我們3個人蹲點,我第一個衝出去,被擊倒。後面兩位弟兄的兩把64開了8槍,我打滾回屋子時喊我沒事他們就追了出去。其實我自己當時也認為沒事,因為根本沒覺得疼,就是覺得胸悶,後來才發現防彈衣被擊穿。
圖23:民警使用的64式手槍
4.我滾進屋子後馬上覺得腹部劇痛,就開始用手電筒照著檢查傷口,掀開衣服發現腹部的彈孔,當時認為有防彈衣子彈不會進去太深,就下意識用手擠了一下想把子彈擠出來,結果疼得要命。這才不敢亂動,拿起對講機呼叫其他點的同事過來增援。後來才知道子彈打穿了我的胰腺,擦傷十二指腸和小腸系膜,打破下腔靜脈總管,最後就停在脊柱前大概5毫米的地方。我的主刀醫生事後告訴我的,直說我命大走運,打到脊柱就肯定高位截癱。
5.我用對講機喊了兩三次,都沒人回,只有一次有回復,但是雜音很大。後來聽說一個點的對講機沒電了,武警聽到了我的呼叫回了個話就往我們的地方趕,估計那個雜音很大的回復是武警的應答。因為這樣我才拿出手機打電話給同事的,他接電話時正在跑來的路上,他們聽到了槍聲。
6.我是2月3日凌晨負傷,在ICU待了一個多月,現在已經可以下地活動了,ICU里沒有WIFI,我是用我主治醫生的手提和他們的一台台式機上網,所以很不方便,工作時間不能使用。平時就是手機流量上網。
7.我現在已經可以下地活動了,只是還不能吃東西,因為胰腺的傷沒有好,不過可以走到醫生辦公室用電腦。(老周再強調一下,喝了七個月的營養液)
8.我的犬非常戀主,我被擊倒後它鬆開嫌疑人跑到我的身邊保護我,我命令它去追擊,但它死活不去,就一直在我身邊發出急切的叫聲還舔我的臉。犬是非常聰明的動物,而且犬的嗅覺非常靈敏,它可以嗅出我的血味,還有受傷後人體出現應激反應身體散發出來的味道和平時完全不一樣,犬能夠感受到主人受了傷,有生命危險,所以一般情況下犬在這時都不會離主人而去。雖然按照警犬的角度來說這是失職了,但是這是它的本能。我被送去醫院後,犬當時栓在我負傷的房子里,我的防彈衣也扔在現場,後來據縣局的同志說我的犬就一直趴在我的防彈衣上,死死的守住它,任何人不能靠近,靠近就要攻擊。後來是第二天中午我同事(就是發圖片開車那個)到現場才把那件衣服拿走。而且他告訴我,我的犬後來完全萎靡不振,無法工作,帶回家後連續一個星期無精打采,可能喪家之犬就是這個樣子吧。
圖24:李江的警犬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發的那個《某型手機陪我渡過生死時刻》帖子本來一個無意之舉,只是想記錄自己一些由感而發的感慨,沒想到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確實是我意料之外。令我非常感動的是我在帖子里收到了大量朋友的祝福、問候以及對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閱讀著大家都回復我幾度熱淚盈眶,感動不已。在這個時刻,我也才真正體會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讚揚勝過任何榮譽和獎賞,多年前曾經聽到一些老同志和我提起過這樣的話,但是,自己從來沒有真實經歷和體會,在這裡我終於體會到了這句話的真諦。同時,我也真正體會到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句話的內涵,讓自己的心靈和精神也得到了一次洗滌。謝謝你們!這次經歷,勝過我干工作這麼多年來,接受的所有的思想教育學習整頓的效果。也真心認識到群眾滿意是檢驗公安工作的標準的核心內涵。
我們這一行和大家一樣,都不容易。我們公安民警也需要大家理解和支持,我受傷後剛剛做完手術後的幾天,家人探望我時我用他們的手機翻看網路上關於自己的新聞,看到很多毒舌評論:怎麼不當場爆頭;要是換了我,他絕對活不成;長得又白又肥像頭豬,難怪被打中;這警察是糧食局的吧;開槍的大哥手潮了點,要不又為民除了一害;這警察肯定是想當官想瘋了,這下可如了他的願了……等等,當時心裡非常難過。其實作為一個參加工作這麼久的成年人,我早已經習慣和容忍接受別人的批評指責甚至誤解,我覺得這是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所應有的情商。但是那個時刻,心裡確實萬分悲涼和絕望,我是為了逮捕一個危險的嚴重暴力刑事罪犯而受傷的,現在為什麼有的人這樣是非不分,還站在他那邊講話呢?這樣的人,如果我不抓住他,他說不定下次就要在你的身上實施犯罪啊,我捨身忘死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升官發財,也不是為了拿獎金,而是為了維護大家生活和生命的安全,為了保衛你、他、還有我自己最平凡但卻是最寶貴的東西。
當警察,尤其是刑偵,每天打交道的都是殺人放火,死人跳樓,社會黑暗面,厭惡性工作。加上長期無規律超負荷的工作,很多人身體、心理都有一些問題,但為什麼我們還是要做下去?一個月這麼點錢,上升途徑又這麼窄?值嗎?可是,面對受害人殘缺冰冷的屍體時,他們彷彿在發出悲涼的慘叫,死的不應該是他們?
「所以,今天我如果放過一個罪犯,明天也許就會有一個無辜的人躺在街上,我管那個王八是我的老朋友,老闆還是我的老媽,抓不完這些罪犯我絕不會放手的!這就是我當警察的原因!」我覺得劉德華電影《風暴》里的這個橋段和他的這句台詞從一定程度上能夠說明一個真實的警察,儘管還很不全面。
其實警察也是普通人,很多警察英烈他們真的是英雄,而影視作品裡警察英雄要麼就是打不死,要麼就是風流倜儻的狗血人物。大家都願意聽到一個現實生活中真實還原的警察故事,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我的帖子能夠引起朋友共鳴的原因吧。
好吧,羅嗦了這麼多,我開始恢復大家在跟帖里的一些疑問。由於我的原貼自己回復已經超過50次,所以有很多魅友的疑問我沒有回答,索性在這裡新開一貼解釋給大家:
關於防彈衣:
很多朋友說穿了防彈衣還被打穿負傷,這東西質量太差。其實大家真的不要這麼說,如果沒有穿那件衣服,我早就躺在骨灰盒裡了。正是那件防彈衣挽救了我的生命。大家對防彈衣可能還不了解,認為穿了防彈衣就可以刀槍不入,其實不是這樣。防彈衣有不同的防護級別,針對不同威力的槍支。防護級別越高,衣服就越厚重。我穿的那件是基礎級別的,就是防護手槍鉛心彈,因為警察遇到的威脅級別一般還是手槍彈為主,所以太厚重的防彈衣沒太大必要。除了特警,一般警種的防彈衣都是防手槍彈級別的。
圖25:李江當時穿著的防彈衣
圖26:防彈衣上被打穿的破口
圖27:防彈衣背面被打穿的破口
而這次我遇到的罪犯,他用的是一支自製火銃,槍管有1.03米長(這意味著子彈有著很高的初速),而且他的子彈是用鋼筋打磨製造的純鋼尖頭彈(手槍子彈是圓頭彈),在制式槍支里,子彈一般是鉛芯,而鋼芯彈穿透力更強,一般用做穿甲彈。而且他的槍葯室特別大,所以那槍近距離內威力非常之大。我中彈時距離僅有5米左右,被穿透是必然的。防彈衣廠家的人後來看到那個槍和子彈告訴我,說我大概相當於在500-800米距離上被輕機槍穿甲彈(老周點評,這相當於輕機槍在有效作戰距離上使用專門攻擊有防護目標的彈藥)命中。
圖28:從李江身體里取出的彈頭
圖29:這顆彈頭和普通手槍子彈對比
圖30:彈頭長度
圖31:換個角度看彈頭長度
圖32:彈頭直徑
關於犯罪嫌疑人被抓:
我是大年初三,也就是2月2日凌晨負傷,犯罪嫌疑人於2月3日中午被抓獲。最後由於他被鑒定出患有精神疾病,屬於部分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最後被判了死緩。不然以他殺害一人還重傷一名民警的罪行絕對是死刑。
圖33:這是嫌犯被控制的現場。圖中地上的紅色手槍型握把是他拆解下來的火銃的握把。嫌疑人身邊那個綠色的東西就是他的背包,我的警犬當時就是咬在這個包上。
圖34:大批武警和民警趕到,圖中押著嫌疑人帶頭盔的那個武警是和我們一起蹲點的帶隊排長,我負傷後就是他帶隊最先趕到我的點上增援,然後是他的戰士把我抬到車上的。
圖35:押解嫌疑人的圖片,圖中右邊第一個帶著警犬沒戴頭盔的警察就是我的同事,我原貼里發的他開車的圖片里那個人就是他。其實那天犯罪嫌疑人先去了他蹲守的點,但是只敲了一下門就走了,他開門時沒看見嫌疑人,否則……
圖36:繳獲的犯罪嫌疑人隨身攜帶的兩支自製火銃,和匕首,上面那隻長的就是將我打傷的那支,請注意它的槍管長度,匕首下面是他用鋼筋打磨製造的鋼子彈,我就中的就是一發這樣的子彈。這子彈非常臟,我腹腔被多種細菌感染弄了好久才幹凈,吃了不少苦頭。
關於為什麼受傷時沒有人救:
我負傷後,和我蹲點的兩個同志去追擊犯罪嫌疑人,我們蹲點的那家人家裡只有2個老人,他們睡在房子二樓,由於犯罪嫌疑人帶著槍非常危險,我們曾經對他們交代說晚上無論聽到樓下有什麼動靜,我們不上樓敲門叫你們,你們絕對不要下樓。事實上,我受傷後他們老兩口都站在樓上從樓梯口往下看,卻不敢下樓,他們說看到我倒在地上哼哼,我的犬在我身邊,他們也怕下來狗咬人。其實這家人真的很好了,做了很多菜給我們吃,熱情招待我們。騰出房間給我們用,還幫我們換了床單讓我們休息。現在這年代,很大一部分人,你說是警察要利用他家房子蹲點,抓他家對門的鄰居。他絕對不會同意的。這事我見得太多。
關於我的犬:
我的犬叫「雪碧」,雌性,5歲,是一頭德國牧羊犬和荷蘭牧羊犬的雜交品種,體型不大但是很興奮很靈活,銜取好,依戀性強,對多數人友善。它是一頭公安部考核認可的二級血跡搜索犬。
圖37:警犬「雪碧」
它當時非常英勇的撲了上去,其實在這類案件中,警犬是最危險的,也有很多警犬受傷犧牲的案例,但是無論多危險,它們在主人的一聲口令下總是毫不猶豫的沖向兇惡的犯罪分子。我的犬衝上去時我還是有點擔心的。它現在有同事照顧,非常好,這幾天我會叫同事拍些照片來發給大家看看,謝謝大家對它的關心!
關於在現場拍照的問題:
有朋友說我的搞案子時還分心拍照,影響工作,不稱職。肯定就是平時愛拍照,弔兒郎當不認真,導致大意受傷的。
謝謝你們的監督,從某一個角度來看這些朋友說的是沒錯,但是他們可能沒有仔細閱讀我的帖子,我一開始就說了平時從來不拍照的,而那天反常。
其實這些照片都是我在完成搜索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後來拍攝的。搜索持槍殺人犯非常危險,搜索時哪裡來的工夫拍照。
我拍的那些照片,比如在山上的刺叢,那些深深的灌木也是完成搜索後拍攝的,當時感慨,如果我們在搜索時他躲在裡面我們絕對會被他打黑槍(當年大名鼎鼎的二王在江西被圍困時,有名武警就是在搜索時被躲在草叢裡的他們從側後擊中犧牲的)。在屋裡那幾張,其實是我們完成了室內搜索後我再拍攝的。
室內搜索比室外更緊張,我們先對外圍包圍,然後排好隊形,把門打開一部分,先讓警犬進入,再是盾牌手進入,室內搜索很嚴謹也很危險,稍不注意就會有傷亡。所以在辦案或者抓捕時根本沒有機會拍照,這樣非常危險,要拍都是專門有一個拍攝的人。
如我平時辦案都這麼弔兒郎當,不被領導罵死,也早就被嫌疑人打死了,抓捕搜捕這事不像看到的電影電視里那樣的。搜捕非常辛苦,體力消耗很大,這是一個需要體力、細心和警惕的活,不要平時的訓練和默契的配合,容不得半點馬虎,否則就造成傷亡。所以我是在搜索完畢,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拍攝的。
有朋友質疑我抓捕戰術有誤。例如知道他有槍為什麼不立即叫增援而是貿然出擊?為什麼不先開火擊傷他?
當時的情況我們叫增援是來不及的,我們的人分在三個嫌疑人可能出現的地點蹲守。這三個點很分散,大家都不熟悉地形,農村天黑後一片漆黑,我們不熟悉地形很容易走錯路。嫌疑人是當地人,非常熟悉地理環境,常年打獵在山上健步如飛,初一早上7點多就利用地形成功的逃脫了一次圍捕。抓捕時機稍縱即逝,何況我們3人1犬已經形成優勢,所以當時實施抓捕是沒有錯的,呼叫增援反而可能會耽誤時機,導致嫌疑人逃脫。我們和嫌疑人距離很近也就是八九米的樣子,他背對我們在敲門,沒有直接開槍擊斃或者擊傷他是因為擔心子彈擊穿木門後誤傷其母親,他當時叫他媽開門,誰也不知道他媽是否就在門後。
警察抓捕的動用武力原則是盡量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局勢,一旦局勢受控必須立即停止武力,否則即有違法嫌疑。所以在事後討論時認為我當時的抓捕策略沒有不妥。
為什麼打著電筒衝出去,當靶子嗎?三個人一條狗還搞不過一個人,你們都是酒囊飯袋 :
農村裡的黑夜伸手不見五指,犬咬到他後,我肯定要打開手電筒衝出去的,一來為自己照亮,而來他在黑暗中突然受到強光刺激眼睛會短暫目眩。這是低照度環境下的一種抓捕方法。
當時我第一個衝出去,縣局的兩位同志也緊跟我一起衝出去,我被擊傷後他們迅速開槍還擊,但是由於嫌疑人已經隱蔽到一個石柱後,加上晚上視線不良。所以當時沒有擊中他,嫌疑人倒是經常玩槍,他可以擊中跑動的野豬。我被擊倒後縣局兩名同志開槍還擊後,回頭看我的情況,問我怎麼樣,聽到我喊沒事後才追出去的,嫌疑人就是利用這短暫的時間逃到了對面山上,就在這樣的情況下,縣局的2名同志還是摸黑追到了山上,如果他們要怕死或者有一絲猶豫,他們完全可以不去而是等到大部隊來了再去抓也不遲。何況我當時已經中槍倒地,他們有充足的理由合理留在現場。在面對危險的時候我們從來沒有退縮畏懼,也從來沒有任何借口不履行職務,這一點你不用懷疑,我們絕不是酒囊飯袋,何況我也不怎麼喝酒。
不過,我還是要檢討,這次抓捕自己還是魯莽了一些,過早的出擊導致自己受傷,如果當時預案再做細些,配合再好些可能就不會這樣了。
一個執法者連自己都保護不了,怎麼去保護別人呢?
可是在緊急情況下,當群眾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執法者不能光考慮自己的安危,而不考慮群眾利益,必要的時候就要有大無畏的精神,迎著危險衝上去,因為有時自己的受傷可以降低群眾的危險,可以使危險的犯罪嫌疑人儘早被抓捕歸案,而不會去再傷害他人。這就是一個警察的職責所在,要不你憑什麼穿那身制服,憑什麼頂那個警徽,憑什麼拿納稅人的俸祿?我們這個工作本來也就是高風險的。在昆明的火車站廣場上,沒有一個警察因為缺乏武器面對恐怖分子的屠刀而退縮,有的警察打光了子彈依然和恐怖分子拚命而犧牲,(這和當年戰場上,打完了子彈,拼斷了刺刀,血肉之軀和日本鬼子同歸於盡的八路軍戰士沒有區別)這就是一個警察的職責所在,關鍵的時刻,為了保護群眾你就要頂上去,光想著有沒有比對方強大的裝備,光想著保護好自己,那還談什麼保護群眾?如果警察都用這一條來作為退縮的借口的話那麼就真是酒囊飯袋了。在那個時候,我要是有一絲私心雜念都不會衝出房門,我要是臨場畏縮,這一槍如果是打在背上而不是打在腹部,那就真叫活該。
為什麼打了這麼多槍都沒有打中罪犯,還讓他逃了,這樣的警察不是合格的警察!
犯罪嫌疑人常年打獵,非常熟悉地形,他被我的犬咬中背包後,立即反應,轉身的同時開槍將我擊倒。然後閃身躲在一個石頭柱子後面。我中彈倒地後,電筒掉落,縣局的同志眼前頓時一片漆黑,只能向他躲的方向概略射擊,2支槍總共帶了9發子彈(老周點評:64式手槍的彈匣容量是6發,之所以沒有帶滿匣,主要因為如果彈匣長時間處於壓滿子彈狀態,會使彈匣彈簧失去彈性,導致供彈不暢而卡殼),射擊8發,事後勘查有5發擊中他隱蔽的柱子(老周點評:8發5中,在黑夜中概略射擊能達到這個水準,很不容易了)。當時也確實沒想到他會開槍拒捕,我倒地後縣局同志擊發8發子彈後回身看我的情況,他就趁著這一下的停歇逃到對面山上,可是那兩位同志不顧危險,拿著一把手電筒和僅有一發子彈的手槍,追到了山上。
受傷一個月了還待在ICU幹什麼?又不是重度昏迷,警察就有這樣的待遇,公費醫療不要錢就這樣浪費嗎?
是的,我的確現可以活動了,按道理也不要在ICU呆著了。其實我已經轉到了ICU的過渡病房,但是醫院方面比較照顧我,他們認為在ICU里治療護理都比較好,我的主治醫生也是ICU的副主任,所以他們要建議我暫時不要轉病房,要我進一步康復再轉出去。
何況,我傷還遠遠沒有康復,我現在肺部還有積液,胰腺的傷口需要很長時間來癒合,而且前幾天還出現了胸膜炎,呼吸就疼,躺都躺不下,只好坐著度過2個晚上。
我的腹部還插著2根引流管,把我腹內的感染排出體外,現在無論到哪裡都要提著2個帶著塑料管的袋子,袋子里都是帶血的分泌物。
前陣子,由於子彈太臟,腹腔內傷口的感染我還面臨第二次手術的風險。現在CT顯示我的胰腺和十二指腸還是充血腫脹的。
我的胰腺傷口不可能完全長好,以後會形成一個假性囊腫,如果囊腫不大倒好,如果囊腫大了壓迫胰腺管或者血管,那還還要第二次手術。
我的胰腺頭被擊穿,有一個彈孔,一旦吃食物就會刺激它分泌胰液,而胰液就會從彈孔流到我的腹腔里,那後果不堪設想。受傷的中槍到現在,我只能以營養液為主要食物,試想一下,還不要說你肚子上有個那麼大的刀疤加兩個流血的窟窿。你就一個正常人,連續幾個月不吃任何油鹽飯菜,甜點零食是什麼感覺?——老周補充說明,李江以營養液為食物足足有七個月!——我還沒說卧床康復時的種種艱難(有過大手術經歷的朋友一定知道)。
中槍,絕不是像電影里看的那樣包紮一下就沒事了的。根本不好玩!我沒有浪費國家的一分錢醫療費用,更何況我的部分用藥工傷保險還不報銷呢。
。
圖38:這是我受傷大約20多天後,剛剛能夠坐起來時護士給我拍的照片,那時坐不了5分鐘就頭暈,必須躺下。身體的呼吸運動功能都衰退了。身上帶著生命監護,插著各類針管,雙手臂,脖子,雙腳,鎖骨下靜脈,所有能打針的地方都被插了個遍。鼻子里的那個管子直接通道胃裡,這滋味別提多難受了。唯一的好處一個月瘦了25斤,呵呵減肥效果倒是很好啊
圖39:手臂上的留置針頭,這是為了緊急搶救時備用的
以上是李江在2014年4月4日在一個論壇上發布了自己的「中彈紀實」以及後續和網友的回復答疑。
老周補充一點,口徑超過20毫米就算炮了,而犯罪嫌疑人的自製槍支子彈口徑大約17毫米!反器材狙擊槍的口徑也不過12.7毫米,彈長約40毫米,彈頭是由鋼筋截斷磨製而成,槍管長達1米,葯室很大,因此雖然是土製槍支,但是其動能、穿透力都頗為驚人,威力相當於輕機槍發射穿甲彈,需要III級及以上級別的防彈衣才能攔得住彈頭。而李江的防彈衣僅為I級或IIA級,雖然未能阻止彈頭射入體內,但卻使得彈頭減速,最終沒有擊中脊柱,避免了出現更嚴重的後果。
圖40:繳獲嫌犯的兩支自製火銃和匕首
在和李江閑聊中,特別提到了槍戰開始後,李江為了避免被雙方火力所傷,就在地上翻滾避開火力線;受傷後感到非常口渴。就意識到內出血了,但不能喝水,所以他還一再要求身邊的武警不要給自己喝水;在送往醫院途中,儘管傷口非常痛,人也非常疲憊,但卻竭力保持清醒,不讓自己睡著,一直堅持到送進衡陽市醫院……對於軍迷來說肯定都知道這些軍事常識,所以關鍵時候就派用處了。
圖41:李江(右)和老周,能和英雄合影,老周很榮幸
能夠在生活中認識真正的英雄,也讓老周感動了一番,謹以本文向李江和所有在和平年代為了群眾的安危而出生入死的英雄們致敬!
※寒冬肆虐保暖健康,給她貼心的,暖暖的,勝過千言萬語噓寒問暖!
※最真實的口述中槍紀實:一位民警在抓捕時中槍受傷的驚險經歷
※《刺殺蓋世太保》:幹掉納粹安全總局局長海德里希
※陪郝柏村將軍一起再返抗日戰場第三站:台兒庄滕縣
※這部最新上映的二戰電影,簡直可以當作記錄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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