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的缺失,教育的短板,教師能怎麼辦?
從古至今孩子犯錯,從來都沒有離開過懲罰,這與現在有些"教育專家"提出的快樂教育背道而馳。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犯錯了就應該接受應有的懲罰。現在的學校里"不良問題少年"普遍存在,老師管不了,家長管不了,恨不得就差法律才能管的了。尤其現在有些家長對孩子百般溺愛,一次次的寬容,造就了孩子逆反心理越來越強,因為孩子的意識里就是不管他怎麼折騰,都不會受到懲罰。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13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顯增加,其中十四五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了一個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阻力。
我想出現這樣的惡果,原因莫過於家庭和社會的寬鬆教育,沒人管,沒人敢管,造成十幾歲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歧途。
孩子的成長就是在不斷的犯錯誤中走過來的,如果每天對於孩子所犯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孩子只會越來越放肆。懲罰可以讓孩子更加的明白是非曲直,約束自己的行為,培養孩子的自律性。寬鬆教育就相當於放任孩子,就相當於放棄教育。所謂"嚴師出高徒",對比一下現如今與過去青少年犯罪率,過去懲罰多,孩子的犯罪率低,現如今缺少懲罰,青少年犯罪率卻逐步上升。
著名的無產階級教育家馬卡連柯說:"凡需要懲罰的地方,教師就沒有權利不懲罰。在必須懲罰的情況下,懲罰不僅是一種權利,而且也是一種義務。"(《馬卡連柯教育文集》)我們在剝奪了教師權利的同時,連他們的義務也一同收繳了。
教育的"教"本身就含有管教的意思,既然好的行為習慣應當表揚,有害的行為習慣也需要適度懲戒。在各科知識的學習、學習習慣的培養、專心專註能力的養成上,有時候並不是靠溝通就可以做到的,知行合一本就是教和育的方向和目的地。
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說過:"犯了錯誤的人應該受到懲戒,並非是因為他們犯了過錯,而是為了要使他們不再犯。"我們呼喚教育懲戒,就是為了讓學生們真正認識到犯錯後,應該承擔責任,逐漸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法紀觀念。教育是育人,育人就不能沒有懲戒。"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不負責任的教育。"
教育懲罰與體罰有著本質的不同。教育中的懲罰絕對不是為了使學生的身體或靈魂吃苦頭,所以學校懲罰中,絕對禁止體罰。馬卡連柯說:"用毆打來教育孩子,不過和類人猿教養它的後代相類似。"所以,不能把體罰當作教育懲罰。體罰是對學生身體的摧殘,而教育懲罰是在學生能夠接受的前提下為糾正其道德過失所採取的懲戒手段,以學生心服口服為基礎。懲罰與體罰的本質在於其目的性,也體現在程度上。所以,懲罰要有尺度,不能對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傷害。
懲罰應該是懲戒更恰當。我們大力宣揚的是愛心和欣賞,但缺少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可是如今在家長的溺愛、學生的脆弱、輿論的嚴苛之下,別說懲戒,就是教師批評時語言上有過激,也可能被揪住不放,進而上綱上線,弄得你身敗名裂。這些在一線崗位工作的老師感同身受,如履薄冰,不得不謹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個沒有文化卻品行端正的人和一個有文化卻品行極其敗壞的人,相比而言,後者的危害更大。文化知識可以靠一生去豐盈,然而一個沒有品德的人要讓他棄惡從善卻艱難的多。
一邊是日益難管的學生,一邊是高高在上的教育部門,夾在中間的一線教師只有教育者的名義,沒有教育者的權利。家長和社會給教師戴上了沉重的鐐銬,卻要教師帶著鐐銬歡快地跳舞。教師何其艱難!
懲戒的缺失,教育的短板,教師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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