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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在泰國抽根電子煙或坐牢5-10年

?據泰媒「經理人在線」12月12日報道,泰國皇家警察總署警告,在泰國無論攜帶、使用、進出口、銷售電子香煙均屬違法,一旦抓獲將被重罰,僅攜帶就可判監5年和罰款,其他更可達10年刑期。(轉載請註明出處,更多精彩內容關注企鵝號「i泰國」 )

泰國衛生部副部長攀詩麗女士曾表示,所謂「有助於」戒煙的電子香煙尼古丁含量超高,對心臟、血管的危害極大,衛生部協同有關部門早已嚴禁進口、銷售這種產品。攀詩麗說,目前它在泰國青少年中流行,主要通過互聯網銷售。雖廣告稱這種電子煙可以幫助戒煙,但經檢驗發現其產生的尼古丁含量比普通香煙還要高出數倍,吸一支相當於普通香煙15支,對使用者健康構成新威脅。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副發言人克里沙那(Krisana Pattanacharoen)12月11日公開對媒體說,希望再次提醒民眾和遊客,電子香煙是泰國商業部明令禁止的商品,根據進出口法案BE 2522第三條款和商務部通告,電子煙早在2014年就被禁止進口泰國。無論是進出口、銷售還是購買使用、攜帶,都違反禁令,無論買賣雙方都將被逮捕並面臨重罰。

禁令實施近三年,電子煙並沒有在泰國這一曾經重要的市場上完全銷聲匿跡,在泰國的網路上找到電子煙並不難。然而警方並未放鬆過對電子煙的打擊,僅僅是在泰國攜帶電子香煙,就將面臨最高不超過5年的監禁,和相當於商品價格5倍的罰款,或兩刑並罰。如果是其他類型的違規,如以進出口和銷售為前提等行為,判罰力度將更重,刑期可長達10年之久,罰款100萬泰銖(約20萬人民幣)。

泰國宋卡省警方11月27日就在合艾逮捕了3名電子煙供應商,36歲的Saravut Kongkrai先生、 34歲的Ma Uthai和63歲的Saeki女士。查獲14支電子香煙煙嘴和一些電子煙。他們的電子煙走私自鄰國,以每個500泰銖(約100元人民幣)的價格出售。合艾警方已提交檢察官起訴,將重判銷售商。

相信不少人根本不知道泰國有這一法令,而「不知者無罪」沒法成為避開處罰的借口。現在注意了各位電子煙使用者!如果你到泰國旅遊或出差,除了別在任何室內場所抽煙,更千萬別在泰國抽電子煙,甚至那些工具都不要帶,否則你可能會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煩。除了泰國,還有以下國家和地區禁止電子煙:阿根廷、巴西、汶萊、柬埔寨、印尼、約旦、阿曼、卡達、新加坡、中國台灣、阿聯酋、烏拉圭、委內瑞拉。(更多精彩關注企鵝號i泰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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