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註冊,找出高手,拒絕騙子
近日,中醫藥法配套文件《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出台。有民眾擔憂,此舉會降低中醫執業「門檻」,讓打著中醫旗號的騙子混進中醫隊伍。專家認為,暫行辦法秉承了中醫藥法扶持與規範並重的原則。
輾轉幾個大醫院不見起色的某種病痛,被一位民間高手的「獨門秘籍」化解了。類似的故事,相信不少人都聽說或是親身經歷過。這些民間高手並不見得接受過系統的醫學院校教育,可對於某些特定病證,他們有著一技之長,經多年實踐檢驗,確實安全有效。
為了挖掘這些獨特技術,使之最大限度地轉化為服務百姓健康的中醫藥力量,中醫藥法第十五條對中醫醫師資格管理進行了改革創新,明確規定,通過師承、家傳等非學歷教育方式學習中醫的人員可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取得中醫醫師資格。日前公布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對考核辦法做出明確要求。
這一舉措充分釋放了民間中醫的活力,卻也引發部分民眾的擔憂:中醫執業的「門檻」是不是降低了?一些打著中醫旗號欺世盜名的騙子會不會就此混進中醫隊伍?
對此,專家紛紛表示,作為中醫藥法的配套文件,暫行辦法秉承了中醫藥法扶持與規範並重的原則。哪些人員能夠取得醫師資格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容不得半點馬虎。暫行辦法鼓勵、支持、引導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發揮自己一技之長的同時,也嚴格規定考核方式,明確執業範圍,嚴防有渾水摸魚者從中牟利。
突出安全性和有效性
甘肅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崔慶榮認為,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相應職責,通過相對完善的制度設計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
以考核申請為例,並非隨便什麼人都能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要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需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醫藥法實施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且無論是師承學習還是經多年實踐的,其申請考核的專長,必須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還要得到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
目前,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正在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姜建明認為,對「專長」的認定是關鍵也是難點。他表示,考核應當把安全性和有效性擺在突出位置,選拔出有真才實學的,淘汰掉濫竽充數的。
為確保考核公平公正,防範舞弊風險,暫行辦法規定考核專家人數為不少於5人的奇數,並要求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建立考核專家庫。考核專家將根據參加考核者的現場陳述和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綜合評議其醫術是否確有療效,尤其注重風險評估防範。如果現場把握不準,還要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核驗等方式進行評定。
或許有人擔心,中醫藥技術手段五花八門,考核專家不可能對所有技術都了如指掌,會不會一時失誤做出錯誤判斷?據了解,中醫藥法頒布實施前,為傳承發展散落在民間的獨特中醫藥技術,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嘗試過不同探索。如廣東省連續開展「杏林尋寶」活動,尋訪民間中醫高手,通過病人親身體驗與名家鑒定,把確實掌握獨特療法的民間中醫吸納到省中醫院,開展帶教活動。安徽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組建民間醫藥特色診療中心,由省內專家對來自全國各地的200餘名民間中醫進行考核,最終有16人通過考核,可在診療中心內行醫。不同實踐表明,雖然中醫藥技術五花八門、種類繁多,但萬變不離其宗,依據中醫基礎理論,通過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演示和安全風險要點考察,再配合以實地走訪調查,考核專家能夠對技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出準確判斷。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中醫藥法體現了『放管服』的改革精神,該放的我們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該管的也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在今年8月舉行的中醫藥法實施專題培訓班上,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強調,確有專長人員由考試改為考核,充分體現了「放」,但考核程序不能松,考核標準不能降,監管力度不能減。在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有力促進中醫藥傳承與發展的同時,要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加強監管風險監測研判,強化督查檢查,推進中醫藥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
暫行辦法中有很多條款著眼於事中事後監管。確有專長人員如果順利通過考核,在開展執業活動時,其能夠使用的具體方法和治療病證範圍要經過嚴格限定。崔慶榮對此非常在意:「對於參加考核者來說,考核是『會什麼,考什麼』,通過考核之後則是『考什麼,用什麼』。」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將明確標註其能夠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範圍,例如考核的是中醫正骨,就只能註冊中醫正骨。超範圍執業將受到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崔慶榮介紹,甘肅省衛生監督部門已成立單獨的中醫監督科,超範圍執業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將由專門隊伍負責處理。
雲南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鄭進告訴記者,該局正在著力清理不法培訓機構。自中醫藥法頒布實施以來,不斷有不法分子冒充或假借中醫藥管理部門的名義,發布虛假信息,宣稱參加其舉辦的中醫師承或中醫確有專長「輔導班」「培訓班」等,就保證能夠通過考核,並以此為名收取培訓費。對此,一些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已發布聲明,提醒公眾不要上當受騙。「絕不能允許未長期從事臨床的人員通過接受短時間的『培訓』就能獲得醫師資格。」鄭進表示,「院校教育是中醫藥人才培養的主要模式,師承、家傳等非學歷教育方式為中醫藥人才隊伍提供了有益補充,但不應沖淡更不能取代院校教育。」
「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事關群眾健康,必須經過認真調查,反覆論證。考核經費、標準把握、專家庫遴選等具體事項更需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一一落實。」姜建明覺得,自己肩頭的擔子更重了。他表示,中醫藥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帶來新機遇,也對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只有建立健全中醫藥法規,建立健全中醫藥發展的政策舉措,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發展的評價體系、標準體系,才能進一步發掘中醫潛資源,解放中醫生產力,保證中醫藥法的精神實質落到實處。
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中國中醫藥報,記者/栗征,編輯/半夏。
版權歸相關權利人所有,如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青年中醫 好文選讀
-商務聯繫-
※從中醫的角度分析一下史鐵生的的發病由來
※互聯網+中醫藥有了發展路線圖
※有一種相濡以沫,只有中醫才有
※文藝中醫,絕美詩詞
※沒有中醫,中國人都是誰養大的?
TAG:中醫同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