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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反腐大招兒為何註定失敗?

明朝建國不過短短數十年,吏治就開始大規模滑坡,在很短的時間裡達到了一個相當的貪腐高度。

譬如正統朝的王振,抄家時被搜出「金銀六十餘庫」,其他的玉器珊瑚之類還沒算。弘治朝的李廣,抄家則搜出「黃白米各千百石」。所謂黃白米,乃當時隱語,就是指的黃金白銀。黃金白銀要以石來計算,可見其數額之大。

最有名的大概就是明中期的嚴嵩了。他被抄家的物資名單,直接被編撰成了一本書,書名叫《天水冰山錄》。他家有多少財產呢,只說我當年初見此書的感慨,首先是他家直接可以開一個古代字畫博物館。至於其他地產和黃白錢財之類,相比無數的雅玩文物,真就是阿堵物,太不高大上了,已然不值一提。

老朱生前即為因此苦惱不已,道:「奈何朝殺而暮犯?」

實際上,明初的吏治腐敗也確實並沒有比歷朝的建國初期好到哪裡去,該貪墨還是照常貪墨。

那麼為什麼會這樣呢?

說穿了也很簡單,最根本的原因就兩條。

一是動機。

朱元璋一系列政治運動的根本原因,目的並非是為了政治清明,而是加強皇帝權威和鞏固皇權統治。

二是人治。

朱元璋雖然搞了相當多的條令,甚至明律幾乎可以說是我國古代法律的頂峰之作,但問題在於其統治的本質和執行,卻不幸回到了人治這條歪路上去。

不說其他,就說原本應該是城管和儀仗隊的錦衣衛,搖身一變成為了無所不能的特務組織,隨時隨地監視官員百姓一言一行,甚至連昨天晚上家裡打麻將丟了什麼牌都在錦衣衛的監控中。

他們受命於皇帝,完全凌駕在了法律之上,大臣、百姓隨時可以因幾句言論就被抓走「失蹤」,堪稱中國古代的「白色恐怖」之最。

至於《明大誥》以及那位天下第一農民陳壽六,更是人治的代表。

首先《明大誥》是朱元璋自己編定的法令和刑罰,《大明律》里沒有的梟首、文面、挑筋、剁指、刖足、斷手、閹割,全在這裡出現了。包括令人髮指的剝皮草人,均不載於正律。

再就是同一個罪的處罰,兩者完全不同。如關於抗糧抗稅的處理,《大明律》中是杖責一百,《明大誥》里就直接以凌遲處死,這叫官員們怎麼處理?

陳壽六事件,看似開明,看似在發動群眾,在走群眾路線,但實際上是相當愚昧的。只因朱元璋的一句話,陳壽六直接就凌駕於《大明律》之上,只有朱元璋一個人才有權審問和處理,這置《大明律》和各級政府於何地呢?還怎麼指望官吏任事?

一旦到了這個地步,所有的官員和百姓,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皇帝的個人好惡了。整個國家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今上英明的基礎上。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換個皇帝,會搞什麼運動、會出什麼政策,整個國家都在賭運氣,而且還沒有其他選項。

最壞的是即使上台的是明君,還要看既得利益集團有多大勢力。因為沒有制度的制約,利益集團勢力很容易壯大,一旦壯大到一定程度,連人治頂峰的皇帝都沒轍。明朝中後期就是這個局面。好比有名臣之稱的徐階,家裡的地產有幾十萬頃,他不倒台,誰都治不了。

所以人治肅貪,必然是失敗的、落後的,它最多只能治一時。

當然,老朱一農民,當年不可能有這個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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