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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備案進入半年衝刺 新上線平台僅95家仍正常運營

12月8日,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也就是說,互金專項整治即將進入驗收階段,各平台的整改成效也即將見分曉。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指出,對於2016年8月24日後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新從事網路借貸業務的網貸機構,在本次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期間,原則上不予備案登記。而據網貸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後累計新上線平台數量至少有162家,目前仍在正常運營的平台數量為95家,停業及問題平台數量為67家。

是否意味著,這95家還在正常運營的新晉平台就已經被卡在備案大門之外?對此,網貸之家研究員陳曉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結合新平台信息披露現狀和借款限額合規情況進行分析發現,新平台普遍信息披露比較糟糕,而借款限額上大多可以滿足小額普惠金融的要求,按此現狀,目前大多數新平台或將不能滿足備案登記要求。新平台可以進行3個可能方向的嘗試,包括延期嘗試備案登記,併購重組,強實力平台或將通過備案登記。

驗收期明確

網貸備案進入生死時速

根據《通知》的要求,「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對於違規存量業務較多,難以及時完成處置的部分網貸機構,應當於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應業務的處置、剝離以及備案登記工作;對於難度極大、情況極其複雜的個別機構,最遲應當於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關工作。」

「備案登記是網貸合規經營的重要一步,此前各地金融辦等監管部門尚未出台相關備案政策,不少平台也在期待備案政策和時限的公布」,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認為,《通知》率先發布了網貸備案登記工作時限,為地方監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落實備案政策,為平台完成備案登記工作提供了政策基礎,推動備案登記完成實質性進展,對於行業來說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好事。

廣州互金協會會長方頌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驗收備案工作「兩大明確」——網貸備案時間的明確和備案標準的明確,是對行業的利好。《通知》對專項整治期間業內對相關業務合規性的分歧之處,如債權轉讓,風險備付金,銀行存管,線下經營等問題均予以了明確,這樣從業機構的整改工作與地方監管部門的驗收工作都將有規可循,有章可依。

不過,最後期限的敲定也就宣告,網貸平台只剩下6個月的備案時間了。對於沒有完成備案的平台將何去何從,《通知》也指出,對於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通過本次整改驗收,無法完成備案登記但依然實質從事網貸業務的機構,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應當協調相應職能部門予以處置,包括註銷其電信經營許可、封禁網站,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向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等。

在這樣「生死時速」情況下,周治翰表示,《通知》留給網貸平台完成整改的時間最多6個多月,這就需要平台快速按照監管規定化解存量業務,暫停不合規定的首付貸、校園貸、現金貸等業務,在業務限額、資金存管、風險備付金等方面儘快合規,為備案做好準備。

多數新平台

或無法滿足備案登記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還明確提出幾種不予備案的情形,其中一種情形是,對於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發布之日(2016年8月24日)後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新從事網路借貸業務的網貸機構,在本次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期間,原則上不予備案登記。對此,方頌認為,這表明《通知》的重心是為了解決存量平台問題,實現行業市場出清,而不是鼓勵不斷成立新平台。

這一要求是否表明「8·24」之後新成立的平台備案無望?據《證券日報》記者從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獲得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後累計新上線平台數量至少有162家,其中,去年9月份、10月份、12月份,今年6月份、10月份、11月份,分別上線了35家、18家、12家、13家、20家、13家平台,其餘月份新上線平台均不足10家,直接導致正常運營平台數量大幅度下降,從2015年12月份最高的3500家已經下降至目前不足2000家。162家新上線平台中,目前仍在正常運營的平台數量為95家,停業及問題平台數量為67家,問題類型分別為停業、提現困難、跑路和轉型,數量分別達到了27家、22家、16家和2家。

對此,深圳錢誠互聯網金融研究院負責人胡爾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知》中「原則上不給予備案登記」值得關注,監管部門或並不會一刀切,可能為個別完全滿足監管要求、擁有較強背景和實力的新設網貸平台進行備案登記。從另一方面來說,這對新設網貸平台也是利好,可以有更多的時間按監管層要求進行合規整改,做到合規,明年6月份以後仍有實現備案驗收的可能。

在陳曉俊看來,新平台可以進行3個可能方向的嘗試,包括延期嘗試備案登記,併購重組,強實力平台或將通過備案登記。不過,他同時表示,「《通知》的發布或將導致較大比例的新平台退出P2P網貸行業。前述幾種嘗試完成備案的方法,整體來說,多數平台並不具備完成備案登記的資格,合規完成整改驗收與重組合併的難度同樣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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