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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正覺寺慘案:佛門竟成屠戮地

編者按

佛教寺廟本該是遠離血火的清凈之地,每逢戰亂也常成為平民的避難之所,但侵華日軍在發動南京大屠殺期間,遍布寧城各處的寺廟庵堂亦未能倖免,僧人、難民被肆意屠殺的悲慘事件多有發生。值此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80周年祭,依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保存的相關檔案,以正覺寺慘案、消災庵慘案倖存者的證言為切入點,回顧80年前那場血染金陵的民族浩劫。侵華日軍反和平、反人類的罪行將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其下為金陵中學學生所獻鮮花。

碑記慘案 永誡後人

在南京城南武定門內南側緊鄰門洞的地方,立著一塊形制普通的灰白色石碑,正面刻有「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碑名及「南京市人民政府立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字樣,明示著它的身份。該碑最初立於武定門內長樂路與江寧路交叉口的正覺寺舊址上,後因故被遷移至現址。石碑背面刻有碑文數行,簡述了80年前侵華日軍血洗正覺寺的概況及立碑紀念之旨: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侵華日軍在武定門正覺寺,將該寺僧人慧兆、德才、寬宏、德清、道禪、劉和尚、張五、源諒、黃布堂、曉侶、慧璜、慧光、源悟、能空、倡修、廣祥、廣善等十七人集體槍殺……茲值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事件的五十周年,特立此碑,悼念死者,永誡後人,銘念歷史,振興中華。

碑文對於武定門內正覺寺慘案中僧人被害情形的記述,系採錄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以下簡稱「審判法庭」)《谷壽夫戰犯案判決書之附件》中「(甲)關於集體屠殺部分」第26條的說法,唯對慘案中平民被害情形未有交代(判決書附件中對此也有記錄,因證據材料數量巨大,遺漏在所難免),故未能涵蓋慘案全貌。相關檔案顯示,正覺寺慘案的慘烈程度要大大超出碑文的描述。

清代古寺 見證浮沉

「正覺」為佛教術語,又譯「三菩提」,謂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故成佛又稱「成正覺」。正覺寺在全國各地多有分布,在南京也有千年以上的歷史,但武定門一側的正覺寺則始建於清朝中葉,其前身為門東小心橋東的水月庵。嘉慶十八年(1813),水月庵僧人鏡澂助兩江總督百齡捕獲「妖人」方榮升。嘉慶二十年(1815),為表彰鏡澂功績,百齡奉敕為其改建了新寺,名為正覺寺。正覺寺是城南名勝,寺中供有緬甸玉佛,法相莊嚴,為南京僅有。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後,英方代表璞鼎查等曾來寺中遊覽,正覺寺可謂中國近代沉淪肇端的見證。到民國時,寺中尚有房屋四進,佛殿兩座,僧舍十間,香火旺盛。1928年,南京特別市政府為緩解中華門交通壓力,改善城南居民衛生條件,便利民眾出城取水,在正覺寺左近拆除城牆,開闢武定門,正覺寺遂有了檔案中「武定門444號」這個新址(該寺於抗戰中遭受日軍破壞,幸未全毀,1958年被拆除,改建新華玻璃廠)。

四十餘人 命喪一寺

正覺寺僧人慧光的被害調查表(甲字第40號證據)及正覺寺難民黃小二子的被害調查表(乙字第278號證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

1937年12月初,日軍攻至南京城下,城內外民眾紛紛離家逃難,正覺寺亦成為難民的藏身之地。當時寺內除了僧徒10餘人,還有避難民眾數十人。12月13日下午,日軍中島部隊一部由武定門進城,闖入正覺寺,肆其獸性,殺人放火,搶劫破壞,無惡不作,正覺寺頓時淪為人間地獄。和南京大屠殺時期的絕大多數慘案一樣,正覺寺慘案也未能留下任何現場影像,好在有戰後形成的若干檔案,使我們對慘案狀況得以形成比較完整的認知。

1946年7月18日,正覺寺住持蓮華(42歲,安慶人)——他也是正覺寺慘案的倖存者——向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調查員顧威提供了正覺寺慘案中受害僧人的信息,形成了15件調查表,後被提交審判法庭,並被法庭採信,定為審判谷壽夫戰犯案的甲字(集體屠殺類)第29—33、35、36、38—45號證據。最先填寫的是慧光被害調查表(甲字第40號證據),其「被害詳情」一欄中寫道:

據證人(蓮華——引者注,以下同此)目睹詳述,本寺僧道慧光等十五名(各姓名另列表)均看守寺院,被日寇中島部隊士兵集體均以步槍射死,或用刺刀戮(當為『戳』字筆誤,以下同此——引者注)殺。同時並有不知姓名躲難者三十餘名,亦在本寺空地遭屠殺。但物用東西均損失,被掠一空,不可勝計。

蓮華報告的被害僧徒數量是15人,而非紀念碑碑文中所寫的17人,多出的兩人(劉和尚、黃布堂)實為難民,而非僧人。該件除交代慧光本人被害情形外,對整個慘案狀況亦有綜述,而其他14件調查表則只就被害者本身作簡要記述,謂:「據證人(蓮華)詳述,受害人系本寺僧道,與慧光等被日寇集體屠殺。」15名僧人的具體名單為:慧光(46歲,江西人)、慧兆(57歲,浙江人)、德才(34歲,泰州人)、寬宏(14歲,如皋人)、德清(58歲,江蘇人)、道禪(45歲,江西人)、張五(28歲,泰州人)、源諒(47歲,湖北人)、曉侶(38歲,江西人)、慧璜(48歲,南京人)、源悟(52歲,泰縣人)、能空(75歲,江西人)、倡修(58歲,淮城人)、廣祥(32歲,泰州人)、廣善(36歲,淮城人)。其中最年長的能空已75歲,最年幼的寬宏才14歲。被害地點都是「本寺空地」。

由於正覺寺寺內難民是臨時避難,且時隔久遠,蓮華對其姓名無法記憶,只能籠統地說「不知姓名躲難者三十餘名」,自在情理之中。那麼,這些難民的姓名、身份能否考實呢?筆者有幸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檔中見到了1946年8月5日正覺寺慘案倖存者郭夏氏、李陳氏等向調查員顧威作證具結的劉和尚等10人的被害調查表,這些調查表後來被審判法庭定為審判谷壽夫戰犯案的甲字第34、37號和乙字(零星殺害類)第73—79、278號證據。調查表中對於各被害人的被害情形都有具體記述,茲錄之如下(括弧內文字系筆者據調查表內容補註):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郭榮壽,46歲,南京人)系本人之夫,於是年(1937年,以下同此——引者注)因日寇進城避難該寺,遂遭日寇槍殺。」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劉和尚,18歲,南京人。紀念碑碑文誤作僧人)系本人之婿,於是年因日寇避難正覺寺,被日寇用刺刀戳肩膀一刀,脛一刀,屁股一刀,當日未死,於次日又被日寇用刺刀戳死。系劉郭氏之夫。」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劉金泉,36歲,南京人)系本人親屬劉郭氏之叔公,於是年因日寇避難正覺寺內,當日(15日)被日寇拖去抬物品,因受害人要求回家,遂遭日寇在烏衣巷槍殺。」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周宏元,年齡不詳,南京人)系同避難該寺,因日寇進城,於是年被日寇槍殺。尚有受害人之妻(周喬氏)及女兒周小二一併被槍殺。」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周喬氏,年齡不詳,南京人)系同在正覺寺內避難,於是年被日寇槍殺。其夫及女兒亦是日被槍殺。」

「據證人(郭夏氏)詳述,受害人(周小二子,11歲,南京人)系被難者周宏元之女,被日寇用步槍射死。同時,受害人被打死後,被日寇將上下身衣服剝凈光,並用泥塗於滿身。」

「據證人(李陳氏)詳述,受害人(李宏奎,35歲,南京人)系本人丈夫,於是年因日寇避難正覺寺,被日寇拖在該寺內用步槍射死。尚有小叔李洪濤、公公李發芝、兒子李金榮、夥計王起發,亦被在場槍殺。」

「據證人(李陳氏)詳述,受害人(李發芝,62歲,南京人)系本人公公,於是年因日寇避難該寺,遂遭日寇槍殺。」

「據證人(李陳氏)詳述,受害人(黃布堂,33歲,淮城人。紀念碑碑文誤作僧人)於是年因日寇避難該寺,藏躲木箱內,遂被日寇以刺刀戳死。尚有受害人之子小二子,六歲,亦被日寇用刺刀戳死。受害人系本人近鄰。」

「據證人(李陳氏)詳述,受害人(黃小二子,6歲,南京人)於是年因日寇隨同其父黃布堂避難該寺木箱內,遂被日寇用刺刀一併戮死。」

以上10件,共涉及被害者13人,分屬郭夏氏、周宏元、李陳氏、黃布堂四個家族。關於李宏奎被害調查表中提及的李洪濤、李金榮、王起發3人,當亦分別填具了被害調查表,但現已無存。

實際上,正如蓮華所述,被殺的難民並不止上述13人。同樣在1946年8月5日,郭夏氏、李陳氏還向調查員報告(調查表原件現藏南京市檔案館):「是年因日寇進城時,有管姓名不詳,及有不詳姓名等,約計十五六名,均避難防空壕內,遂被日寇用機槍掃射,均無倖免。」據此,被害者中當另有身份不詳的管某一人及不知姓名者十四五人,加上有名有姓的13人,共計二十八九人,與蓮華所說「三十餘名」相去不遠,恰相印證。被害的難民當在30人左右。

綜上,1937年12月13日在正覺寺慘案中殉難的僧人、難民達40餘人(劉金泉15日在烏衣巷被殺,不計在內),其中姓名、身份確鑿的有僧人15人,難民12人,不知身份者十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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