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案剛剛宣判:陳世峰被判20年 !!!江媽媽當庭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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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東京地方裁判所門口聚集了大量媒體工作者,等待著給大家帶來江歌案最終宣判內容。
東京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備受關注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陳世峰在現場一度似乎
暈倒
。
江歌案庭審最後一天,三大網友關心問題解答
1,如果江母對審判結果不滿,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訴?
當事人是日本的檢方和被告陳世峰方面,
對審判結果只有檢方可以提起上訴。
所以江歌媽媽作為遺屬是沒有辦法再上訴的。如果最終判決結果在15年以下,那麼遺屬可能會得到檢方的同情,檢方如果對結果不滿,他們可以提起上訴。但是如果最終判決結果在15年以上,比如說18年,那麼檢方是不會去做出上訴的決定。2,在中國能否對陳世峰發起民事訴訟爭取賠償金?
由於陳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國財產不會涉及到賠償的範圍。
在陳世峰服刑結束後,他作為外國人會被入管局強制遣返回國,當他被強制遣返回國後,在他回到中國後一般來說日本法院的民事賠償的判決是否還有效呢?這個很難說。
通常是在日本在判決在中國是沒有任何效力的。
3,庭審最後一天辯方律師一直強調劉鑫作證的內容是假證,
是虛偽的內容,他說檢方不應該相信劉鑫的證詞。但證人究竟是不是做偽證這個很難去判斷,
所以證人去被追究偽證的責任通常是不會發生的。
18號
,檢方對被告人陳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見。
由於江媽媽一直堅持死刑請求,
對面這種結果也許是無助崩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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