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企倒閉押金難退 專家把脈共享單車亂象如何終結
共享單車 出行新寵
2017年,北京的春天格外靚麗而富有生機。似乎一夜之間,五顏六色的租賃自行車鋪滿京城的大街小巷。自行車道上、人行道上、機動車道上,還沒有脫下冬衣的人們騎著各色各款的車風行而過:他們上學上班購物,他們運動健身休閑,他們順行逆行,他們把車隨處停在地鐵口、公交站旁、小區單元樓下,甚至把車騎回自己家。
用手機掃二維碼開鎖,半小時5角或1元,周末經常還有優惠,或送紅包、或免費騎行,這種被稱作「共享單車」的交通工具受到人們的青睞。
北京市西城區初中二年級學生劉申,家離學校只有三公里,以前每天上下學是父母開車接送,路上要花半個多小時。「早高峰時,一個紅綠燈至少要10分鐘才能過去。現在我每天騎共享單車去學校,很方便,最多用10分鐘。」
「家裡原先有一輛自行車,再買一輛也沒地方放,現在有了共享單車,我們兩人周末可以一起騎車出遊,健康環保,家庭和諧。」北京朝陽區一對新婚不久的夫妻說。
人們享受著共享單車帶來的從未有過的方便,更驚異於經濟實惠——
「花5塊錢買了摩拜單車三個月的月卡,最近還領了一個月的月卡,累積下來紅包拿的錢差不多有400元了,還賺了幾百塊。」
「我在威海玩,騎ofo小黃車,支付寶信用抵押金,玩了4天,一分錢都沒有花。」
越來越多的企業進入共享單車市場,車身顏色成為每家公司的標誌。橙色的摩拜、黃色的ofo、綠色的酷騎、紅色的小馬……不只是在北京、上海、廣州一線城市,在南京、武漢、重慶甚至在一些中小城市,共享單車已經十分流行。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4月,全國共享單車市場月活躍用戶量已達到432萬。
5月,在北京舉辦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共享單車與高鐵、支付寶和網購被「一帶一路」沿線的20國青年評為中國新四大發明。參加論壇的外國青年稱,「共享單車簡直就是『神器』」。
然而,共享單車也給城市管理帶來一系列問題:在一些地鐵和公交車站、重要交通樞紐、大型商圈等區域,共享單車過度投放、堆積佔道;騎行者隨心所欲違反交通規則;一些小學生騎車上路事故頻發;共享單車在居住小區大量、無序的停放也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大壓力,在許多城市的居民小區入口,都張貼出「共享單車禁止入內」的告示。
今年清明小長假期間,深圳灣公園大量遊客騎共享單車進入園區,隨意停放堆積,最終公園被共享單車攻陷。
8月,交通部等10部門下發《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在充分肯定對共享單車在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指出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戶資金和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要求政府部門「引導有序投放車輛」「加強用戶的資金安全監管」。
車企倒閉 10億押金去哪兒了
夏末秋初,不少共享單車用戶發現,有些共享單車的押金退款開始出現異常。
從湖北到北京出差的王先生,因急用註冊了一款共享單車,註冊時連押金帶充值交了近300元。離京時,他準備退出這款共享單車App,但等他回到湖北一個多月,退款界面一直顯示「退款中」。
以前,押金可通過手機秒退的,而現在,提交退款申請的用戶,收到的卻可能是這樣的回復:「系統處理中,請耐心等待」「信息核實中,請耐心等待」「銀行處理中,請耐心等待」……
在互聯網社交平台上,北京、西安、蘭州、青島、合肥等地用戶紛紛吐槽一些共享單車企業押金退還不及時、聯繫不上客服的問題。
8月,總部設在北京市通州區的酷騎單車被推到退還押金的火山口。
「從8月26日起,酷騎單車的投訴量激增,那些天,我們的工作人員加班加點接受消費者的投訴。」通州區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烏迪告訴記者,8月29日,消協約談酷騎單車的相關負責人,要求酷奇積極履行企業自身的職責。但之後,投訴有增無減,從剛開始的幾百幾千戶,到後來越來越多。
9月13日,消協再次約談酷騎單車,要求他們針對退還消費者押金及餘額的問題作一個說明。「酷騎單車當時並不承認資金出現問題,稱企業目前的現狀是由於其他同行業的擠兌。」
11月1日,消協第三次約談酷騎單車。當時酷騎已經出現了大規模人員離職、辭職。酷騎負責人稱,公司因為資金緊張造成退還遲緩,建議消費者採取其他途徑解決。
11月19日,酷騎單車在其辦公場所貼出一紙公告後人去樓空。公告稱,「委託四川拜客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代運營酷騎單車管理和運維工作(不包括債務),選擇退押金用戶,可以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吉泰路588號海洋中心708室現場退押金或撥打退押金專線。」但據消費者反映,三個專線電話,始終都打不通。央視記者近日前往成都調查,發現公告所指的現場退押金處並非酷騎公司所在地,也沒有工作人員現場辦理退押金事宜。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透露,截至12月11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收到關於酷騎公司投訴21萬人次。
12月12日,針對酷騎公司押金、預付資金退還出現嚴重問題,中消協發布公開信,要求該公司法人、股東、原首席執行官等高管主動聯繫相關部門配合調查並向消費者道歉。但酷騎公司一直沒有作出任何回應。
幾個月前還紅紅火火,在全國十幾個城市設有分公司的車企,帶著消費者的幾億押金,就這麼消失了。
然而,像這樣「人沒了錢沒了車沒了」消失的車企並非只有酷騎一家。截至11月,全國範圍內已經有6家共享單車企業宣布倒閉。據芝麻信用提供的數據顯示,粗略統計造成用戶押金損失已經超過10多億元。
專家把脈 亂象如何終結
車企消失,留下了一連串的疑問——用戶的押金去哪裡了?企業破產,用戶如何追討自己的押金和預付款?股東是否應該承擔連帶責任?政府應該如何監管共享單車企業?
「企業經營有發展,也可能會倒閉。」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從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分析了一些車企突然倒閉可能存在的幾個原因——企業入場前未進行嚴密的市場調查而盲目跟風,導致其在市場選擇時被冷落;因為缺少創新,較小的共享單車企業因資金供應資源不足難以維繫;早期投入成本較高而回收較低,如果管理跟不上,經營成本與收益嚴重不成比例的情況下就會難以維繫,不得不退出市場或者走向倒閉。
「車企倒閉是正常的,但帶著數億元用戶押金跑路肯定是不正常的。」郭華說,交通部等10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倒閉無法退還用戶押金,說明車企並沒有設立專門的押金賬戶,而金融等主管部門也沒有盡到監管職責。」
「在互聯網+技術下,設在共享單車上的押金其實已不是傳統意義上押金的概念,共享單車押金不再是即退即還,而具有持續使用的特點,而且它不再是一對一的,一輛單車,張三第一次用,李四第一次用,王五第一次用,都在這上面設定了押金,一輛單車可能設定了十個以上的押金,單車押金數額一般在99元至299元之間。算下來,這是一筆超過百億元的巨額資金。」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會長河山認為,這麼大的資金池,必須加強監管,車企挪用用戶押金,實際上是一種金融行為,如果沒有金融許可,還可能涉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必須引起重視。
「對於是否應該有第三方監管,一直存在爭議。從目前共享單車的營利模式看,一旦對押金和預付款進行強制存管,共享單車還能否繼續生存值得深思。」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紅一提出,監管如何兼顧企業經營和用戶利益,需要進一步探討。是如同金融機構監管那樣監管(如規定存款準備金率),還是其他形式,也有待考慮。
「一些共享單車曇花一現是意料之中,因為當初市場准入太低,車企幾乎是零門檻入場。」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吳鵬認為,當下共享單車亂象反映出,應對互聯網下的經濟形態,行政主管部門的反應不夠快速、主動,管理手段滯後,加劇了企業的惡性競爭,使一些小企業很快出局。「理想的管理形態是,政府通過科學測算,掌握一個城市需要多少投放量,甚至精確到每個區要多少量,再用招投標方式讓企業競標,綜合考量不同企業的能力來分配其投放數量,在規範有序的競爭下,很多小企業是可以活下來的。如果放任企業惡性競爭,最後就必然會導致壟斷,服務下降,網約車就是前車之鑒。」吳鵬說。
車企倒閉後,各地都有一批消費者找消費者協會,希望消協提起公益訴訟,為消費者追討押金。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肖建國表示,共享單車消費者雖然數量眾多,但數量固定、身份明確,並不完全符合消費者協會提起公益訴訟所針對的「眾多不特定的消費者」的定義,但消協組織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介入。如果眾多的消費者把自己退還押金的請求權轉讓給消協,消協就可以以訴訟信託人的身份來提起訴訟。
「按照常理,企業破產應優先歸還消費者押金。」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法官蒙瑞認為,押金實際上是一種擔保,是一種質權,其所有權是屬於消費者的,消費者擁有取回權。「破產法第38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蒙瑞認為,在企業破產之後,消費者不需要等待漫長的破產清算,也不需要債權申報,可以直接向管理人主張取回。只要相關交易記錄完備,管理人可以直接將押金還給消費者。
「如果調查發現高管對企業經營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對高管提起訴訟,高管向公司清償之後,這部分錢就變成公司的破產財產,可以用於償還消費者。」蒙瑞說。
共享單車公益訴訟第一案具樣本意義
許輝
在4個多月的時間內,廣東省各級消費者委員會受理對小鳴單車的投訴超過3萬件,大多針對押金逾期退還的問題,但小鳴單車卻被動消極應對。12月18日,廣東省消委會以小鳴單車經營管理方——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目前,廣州中院已受理此案件。這也是全國首起共享單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12月19日《北京青年報》)。
儘管法院才受理此案,廣東省消委會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還有待法院開庭審理後依法作出裁決,但作為全國首例共享單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把輿論高度關注的共享單車押金問題導入訴訟解決的法治化渠道,既為民事公益訴訟增添了新的案例,更為今後共享單車押金問題指明了法治化處理方向,具有多重樣本意義。
共享單車押金問題已經成為消費投訴的「重災區」,引起高度關注。就在本月1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近期共享單車企業酷騎公司大量押金、預付資金難退的問題發出公開信予以強烈譴責,並要求酷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主動與有關部門或中消協取得聯繫、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主動向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公開道歉。但跟提起公益訴訟相比,發公開信譴責對共享單車企業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更不具有強制性,而公益訴訟就不一樣,只要法院就此形成的判決生效後,對各方當事人就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運用公益訴訟的手段給共享單車押金問題來個一錘定音,給眾多共享單車消費者撐了腰、解了難。從法律規定層面而言,單個消費者可起訴請求共享單車企業退還押金,可誰又願意為幾百元押金而去較這個真呢?且不說訴訟成本問題,單就訴訟精力的投入,就不是一般消費者願意選擇的糾紛解決渠道,這就是為什麼消費者就此投訴居高不下而鮮有訴諸法院的原因。而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通過一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就能解決成千上萬乃至數百萬共享單車消費者面臨的押金問題,可謂「四兩撥千斤」,惠及千萬家。
自2012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確定民事公益訴訟制度以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一步明確,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省級消費者協會可以提起公益訴訟。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專門出台了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司法解釋,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制度體系。從2015年7月上海消保委提起的全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到如今的全國首例共享單車消費公益訴訟案,公眾對民事公益訴訟也不再陌生,民事公益訴訟的領域也不斷得以拓展,其對涉及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作用正日益凸顯。今後,希望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更多地用好公益訴訟這柄利劍,為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來源:正義網
TAG: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