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的婚姻,有錢才有選擇權
1
39歲那年,余秀華終於離了婚。
其實這個念頭由來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20年前的洞房花燭。因為這個男人,並不是讓她怦然心動渴望一生相守的良人。
可嫁給他,誰都說她走了運。
作為一個身患腦癱的農村姑娘,余秀華的擇偶範圍被命運擠壓得近乎為零。婚姻的最直接價值,是用一個男人的有力肩膀來撐住搖搖晃晃的人生。
父母執意招這個外地男人上門,考慮的也並不是女兒的情感需求,而是沉甸甸的生活。放在當時的環境來看,這可能也是性價比最高的安排了。
對這個決定,余秀華只能被動接受,絲毫沒有選擇餘地。
於是就嫁了,生了兒子,柴米油鹽磕磕碰碰地過。日常瑣事她並不擔憂,但精神領域的不可兼容卻讓她倍感失落,「地里的一朵花,我說好看,他說不好看,這就是價值觀的問題了,這就不好辦了。」
因為余秀華上過高中,平日里喜歡讀書寫詩,對美的感受和追求都明顯要高於丈夫。
三觀不同的痛苦,其實要遠遠高於經濟緊張衣食不繼。可還能怎麼辦呢?
午夜夢回也不過是一聲長嘆。她沒錢沒工作,甚至沒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拿什麼去掌握人生的主動權?也唯有寫上三兩行詩歌來抒發抒發苦悶罷了。
2
誰料有一天,余秀華忽然就火了。
2015年初,她的名字和那首《穿越大半個中國來睡你》迅速傳遍網路,記者們扛著長槍短炮聞風而來。
農婦、腦癱、詩人,這三個詞語拼湊出的余秀華惹人注目,趁勢推出的詩集也暢銷一空。
才華與名氣的變現來得自然而然,有了錢的余秀華,立刻把離婚提上了日程。說閑話的人數不勝數,把她的行為唾棄為拋棄「槽糠之夫」。
可她義無反顧,最終以一所房子的代價,成功解除這段折磨她20年的婚姻,迎來寧靜的沒有爭吵沒有猜忌的日子:一個人的日子。
余秀華的離婚經過就像她的詩歌一樣泥沙俱下,它把真相赤裸裸地撕開給我們看。最後成全她的,根本不是什麼精神層面的高尚品質,而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支撐選擇的是能力,可能力的最直接體現,其實就是錢。
試想一下,如果余秀華不寫詩,或者她的詩始終默默無聞,那她的生活真的不會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無非是繼續心照不宣同床異夢,在充滿遺憾和失望的婚姻里慢慢老去。
有些婚不是不想離,而是離不起。
訴訟費律師費我們就不考慮了,單說離婚後,生活可能就是猛然塌掉一半的天。膽小的人,恐怕想想都會覺得不寒而慄。
那點講究的心思,或許就靜悄悄轉變為了將就。把貧賤夫妻捆綁在一起的,往往不是感情,而是生活。
3
為什麼要賺錢???
有個回答是這樣的:我不想為了錢和誰在一起,也不想為了錢而離開誰。
換言之,也就是有了錢,愛情和婚姻的自主選擇權才能穩穩抓在手中。不受制於命運,也不必聽從於任何人的安排。
畢業第三年,小夏的電話幾乎快被焦慮的七大姑八大姨打爆了——她們讓她去相親。
小夏長得很漂亮,家人早就計劃著用這副好皮囊去吸引金龜婿,把結婚作為階層飛躍的跳板,走進更好的生活里去。
可偏偏小夏心有所屬,她和男友是校園情侶,十幾歲就看對了眼,兩心相悅地走了將近十年,早已情比金堅難捨難分。可男友出身農村,很讓小夏的家人看不上。
放心,這並不是一個梁山伯與祝英台式的苦情故事,棒打鴛鴦被小夏輕描淡寫地化解。武器是一張銀行卡,裡面裝著小夏和男友的所有收入。
其實也不是天文數字,但足以震懾在七八線小城生活了一輩子的父母。小夏正色對父母說:「你們看,他有能力賺錢,我也有,我們可以把日子過好。」
父母放了心,也就欣慰地把女兒交到男孩手上,皆大歡喜。
麵包和愛情其實並不矛盾,前提是你已經把麵包牢牢抓在手中。只有這樣的人,才不會被命運置於非此即彼的悲哀境地。
4
不久前,有這麼一條新聞,說的是馮小姐在工作中受了委屈,男友何先生溫情脈脈地鼓勵她,「不開心就把工作辭了,好好在家休息一段時間,我養你!」
馮小姐感動涕零,於是便利索地辭了工。開始時,兩人郎情妾意恩恩愛愛,直到馮小姐入手了2000多元的護膚品。
何先生臉色不太好看,馮小姐解釋,這是用慣的品牌沒法節省。何先生便也沒說什麼。
但從此後,馮小姐的每一次購物都會引發一場爭吵,兩人的關係逐漸被「萬惡」的金錢逼到了懸崖峭壁上。
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一份酸菜魚,外賣標價100餘元。下班回家的何先生看著賬單勃然大怒:「太奢侈了,真的養不起了!」
一個沒有錢的人,在兩性關係里多多少少要受點委屈,很難隨心所欲地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護膚品、衣裳鞋襪、包包配飾甚至一粥一飯,你都不能按著自己的喜好去選擇。因為從本質上來說,你只是個乞食者,只能被動接受,無法主動選擇。
許多人指責男方的不自量力和吝嗇,但不要忘記,假如換成一個霸道總裁,她的選擇權將從衣食住行被管制到思想理念,乃至前途命運。
很俗對不對?但也正是生活與人性的最殘酷之處。
所以,你必須去做自己的衣食父母,才有可能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5
別無選擇,這可能是人世間最悲傷的詞語之一。
龍應台在《親愛的安德烈》里,寫了這麼一段話:
「孩子,我要求你讀書用功,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績,而是因為,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有意義、有時間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謀生。當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義,你就有成就感。當你的工作給你時間,不剝奪你的生活,你就有尊嚴。成就感和尊嚴,給你快樂。 」
這裡的選擇權,其實也和婚姻共通。
我們努力掙錢,並不一定能成為富豪,但當票子穩穩地揣在懷中時,你對五花八門的商品擁有選擇權,你在安排自己的生活和未來時,也會多一分底氣和坦然。
人人都知道,貧賤夫妻百事哀。
為什麼會哀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可選擇空間太過狹窄,生活都被推入「不得不」的可憐境地。
人哪,一旦被「被迫」壓制了太久,就容易往偏激的路上走,婚姻自然也會因此而逼仄陰暗起來。
幸福不僅是一種感覺,還是一種能力。
你問我怎樣獲得這種能力。我說,首先當然是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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