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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被判20年後,江母平靜,陳世峰上訴,劉鑫竟獅吼別侵犯我和家人

(陳世峰上訴的理由)

看來陳世峰和劉鑫本該一直睡到一起

文|桂依然

明導讀

江歌遇難害案最近又有新消息,那個殺人凶頑陳世峰居然還上訴了,日前已經提交控訴狀。據相關資料稱,日本上訴不加刑。日本刑事訴訟法第402條規定,「被告控訴事件,不能判處比原判決更重的刑罰」。二審時,通常不會對一審已提交的證據重新取證,因此,關鍵是陳世峰是否能夠拿出新的證據。這一消息出來之後,很多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紛紛罵娘。有網友稱:「陳世峰果然已變『塵實瘋』,得了好處還賣瘋」。

江歌遇難害案最近又有新消息,那個殺人凶頑陳世峰居然還上訴了,日前已經提交控訴狀。據相關資料稱,日本上訴不加刑。日本刑事訴訟法第402條規定,「被告控訴事件,不能判處比原判決更重的刑罰」。二審時,通常不會對一審已提交的證據重新取證,因此,關鍵是陳世峰是否能夠拿出新的證據。這一消息出來之後,很多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紛紛罵娘。有網友稱:「陳世峰果然已變『塵實瘋』,得了好處還賣瘋」。

江歌媽媽知道這一消息後,也是氣憤得不行。發帖稱:所以說殺人犯只有判處死刑,讓他自己面臨生命的威脅時才會懺悔罪過!!!當法官說出刀是陳世峰的,陳世峰暈倒在法庭,隨後臉色蒼白,滿臉淚水大汗,那是真正的表現。其餘都是在表演,想用表演換取法官的同情而已,沒有半點悔悟之心。所以,很多人只有當自己的利益受到影響時,才會心痛。必須懲罰!!!

的確,誰看到這樣的信息都會感到憤怒,誰也不可能跑到日本,趁法警未注意之時,拉「塵實瘋」過來就是一頓胖揍,以解心中一年來特別是這十天以來積聚之恨。但是,這些都沒有用,都無法解決實質問題。知名微博 @王志安 也稱,陳世峰上訴是正當權利。二審上訴不加刑,所以理論上只可能改判較輕的刑期,不可能加重刑罰。公正的審判就是在保證犯罪分子權利的前提下實現司法正義,也就是說,陳世峰可以繼續演戲,提高演技,但只要檢方和法官有足夠的專業性,都沒關係的。

在陳世峰在庭審中超級冷靜,而且陰險狡詐。誠如江歌母親所說,那天之所以當庭暈倒,是他可能是一時時空錯位,以為這是在國內法庭,法官認定刀是他遞的,以為這下死定了,於是就嚇尿了,就泥癱倒地。

而陳世峰和他的律師又太清楚不過日本的現行法律了,他死不了,要死其實很難的。今天提及上訴,完全彰顯了他自私自利的真正野心。即便判他20年,他「仍不足」,窮盡一切手段去爭更多輕判。不得不說,殘忍毫無人性地用那把鋒利無情的尖刀刺向同胞加朋友的江歌致命處的脖頸12刀,仍然不被判死,如此罔顧事實與惡劣社會影響的法律及判罰,必將給日本帶出更多的「塵實瘋」,儘管現在日本號稱在發達國家之中,他們的犯罪率較低。那誰又能保證沒有更多效仿陳世峰的後來人呢?

因為這次「塵實瘋」的犯罪情節與過往確屬不同,其性質、其手段、其影響都是極其惡劣的。恕我日本法庭喜歡別裝高雅裝逼格,小心後患無窮。是的,你可以用什麼「公正、公開、公平」來完全不顧江歌母親發起的百萬求判陳世峰這條瘋狗的死刑的強大中國網友的民意輿論,不過,誰又能保障你們的親友在不久的將來,在陳世峰出獄後會成這個瘋子地加害對象。

20日那天宣判之後,江歌媽媽召開記者會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接受,但還是要遵守日本的法律。其實呀,人們此時已經真切地感受到一個曾通的中國母親江媽媽的樸實與偉大。江歌與其相依為命,她又是一個單親媽媽,江歌的離去,而且是以始此悲慘而痛苦的方式離去,對她的打擊何止萬金,但一年多來,支撐她沒有隨女而去的精神動力便是讓殺人惡魔陳世峰被判死刑,至到20日這天,這個願意變成了零。

此時此刻,她還得平靜地生活下去。明話只能用文字為江歌媽媽鼓勁,堅強生活,平靜面對。何況已在另一個世界的女兒江歌也不願看到你為一條禽獸的罪惡而賠上自己的寶貴生命。

落筆至此,明話突然氣血上沖,直筆而言:陳世峰如果你還是一個人,一個男人,你就該以頭搶地,自絕以謝江歌之靈。而今,還居然還有臉上訴,無恥之極,不要臉之極,再無之二。

隨後,還有一朵奇葩出現了,江歌案正式判決,結果不盡人意,江歌媽媽也已經不得不認了,卻沒想到整個案件的最大誘因的劉鑫這時候又跳出來了,竟然如河樂獅吼般發聲:別侵犯我和家人,哎喲,真心氣死銀,這劉鑫真不是什麼好鳥,不僅謊話不斷,而且並無追悔之意,看來她本就該與陰險醜惡的那塊瘋子永遠睡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以下內容綜合網路整編)

在陳世峰在庭審中超級冷靜,而且陰險狡詐。誠如江歌母親所說,那天之所以當庭暈倒,是他可以一時思維錯。

今天江歌案終於宣判:陳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而這就是江媽媽苦等苦熬了413天的宣判結果!

可笑的是,判決過程中,陳世峰竟表現得一度暈倒!

我在想,他要麼是太興奮了,要麼是原以為自己可以被判得更輕點。

法官宣判如下:

做出一審判決後,控辯雙方如果都不接受結果,可在14天內上訴;

然而控方是否上去取決於檢察官的判斷,江歌媽媽只能與檢方進行溝通表達訴求,但不能左右檢方的決定;

而且即便是檢方提出上訴,最後也只能維持前天庭審時的訴求,求刑20年。

雖然江歌媽媽可對陳世峰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索賠,但參照日本以往的司法個案,賠償金可高達1億日元(約500-600萬人民幣);

但是,陳世峰在日本的財產不多,平日還需要打工賺取生活費,且陳世峰已是成年人,法院不能要求他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故即便是江歌媽媽提出索賠且法院同意,賠償也可能面臨無法執行的困境。

這個宣判大致的意思就是:你不同意這個結果可以上訴,但是量刑就這麼多,不會再比20年更多了!還有你要是提出索賠,陳世峰如果沒錢的話,那也沒什麼用。

但是江媽媽一直想要的都不是這些,她只要一命抵一命!

對於很多人而言,雖然這個結果早已預料,但真正宣布後,還是有點難以接受。

正如聽到江歌媽媽在法庭上請求法官那句「請你們當庭釋放陳世峰!」一樣,我先是有點懵逼,然後就被一股深深的絕望包裹。的確是絕望了啊!

江歌美好的生命、江歌一家的幸福,陳世峰僅僅用20年的自由就抵過了!而且都不一定真的在裡面蹲滿20年!

如果對日本監獄有了解的朋友,就知道其實蹲牢獄真的便宜了陳世峰!

在日本監獄,服刑者主要被分配六種工作:木匠、印刷、縫紉、金屬、皮工、農業。

他們每天工作時間和我們正常人是一樣的,都是8小時,實質平均工作只有6.5小時。其中有30分鐘運動時間。

他們在日本監獄的待遇比很多人的工作都要好:包一日三餐,晚餐後就可以回牢房。在睡覺前,有2.5個小時自由時間,你想幹啥就幹啥。

陳世峰將來住的環境是這樣的,說實話,我自己的單位寢室都沒這麼好。

單人牢房:平均約6至7.5平米

陳世峰被判20年後,劉鑫發聲:不要再侵犯我和我的家人!

多人牢房:每人約2.5平米(除去衛生間、洗臉、柜子部分)。

設備應有盡有,乾淨整潔,提供人性化服務!

陳世峰在裡面每天沒事幹就打打籃球,把自己身體搞好,20年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

醫療設備也很先進,陳世峰不用愁生病治不好……

陳世峰這麼聰明勤奮,還可以來這裡看書,20年後出來一樣找得到好工作!(劉鑫你後悔沒跟著一起進去嗎?)

難怪很多網友說:這是鼓勵世界人民都可以到日本殺人嗎???

儘管最終宣判了,但這些關於陳世峰的疑點,卻並沒解開:

陳世峰作案刀具一直沒找到!

刀是不是陳世峰帶去的?

帶酒去找江歌談心,為什麼自己先喝了?

如果不是蓄意謀殺,為什麼江歌身上會有多處躲避刀刃的傷口?

案發前是不是微信威脅過劉鑫?

為什麼陳世峰前後辯詞會出現矛盾?他是不是撒謊了?

劉鑫這些疑點也將可能永遠成謎:

案發時和案發後,到底有沒有開門?

那句「怎麼把門鎖了?你別鬧了!」到底是不是她胡謅的?她到底有沒有鎖門?

為什麼案發後過了這麼多天都在逃避江媽媽?是否心虛?

不過似乎事情還沒完,因為就在剛剛宣判不久後,劉鑫又忍不住跳出來說話了!

如下,你們看看:

案發當時的情況已經在警察局做了筆錄,日本警方和檢察院也進行了反覆核實。

由於我的不守信(迫於千百萬網友的吶喊,我在局面的採訪中說出了部分口供,也寫了自辯的長微博,對方律師很顯然利用了這些自述),陳世峰和他的律師竟然編出謊言來脫罪!

在這裡,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關於有沒鎖門,她說:

警察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厘米吧,警察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錄口供時,警方問:「你和江歌當天與誰見過?」

劉鑫:陳世峰。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劉鑫說自己真的不知道當時門外發生了什麼:

門外只有警察,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案發後,劉鑫說她這樣回復江媽媽:

三叔媽媽發來微信視頻,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掛斷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警察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劉鑫說錄完口供後,心裡很懷疑兇手是陳世峰:

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準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警察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警察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警察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劉鑫說她一直不回復江媽媽是有原因的,這一段很長,但一定要仔細看看:

4號警察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警察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繫。

5號中午,翻譯老師說,中國的微博好像有你的照片,說你前男友是殺人犯。警察的表情很複雜,恨不得對我禁言。可是防不勝防,莫名其妙的就會有記者加我,加進來就巴拉巴拉問好多,我什麼都沒回答。國內的網路上就出現【據劉鑫透漏】!!!而兇手陳世峰當時還沒落網!!!

警察局都是有翻譯的,他們知道了微博之後也在一直觀察動態!!!

木村警察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泄露消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採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採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沒有得到完整的消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採訪許可!!!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信息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也就是說,20號之前我根本沒法見她!而且兇手都還沒落網,我更是什麼都不能說!中間我陸陸續續被阿姨問出來一些訊息,她全部發在了微博上。而陳世峰是上微博的,而且微博玩得很好!!我和阿姨說的每一句話,等於都直接告訴了陳世峰這個兇手!!!雖然阿姨自己也不希望這樣,我也理解她那時控制不了自己,但是我真的不能再多說了。

陳喜歡玩微博,事發後他開始關注國內輿論動態,11月6日,全網都在發消息說陳世峰是兇手,看到了輿論之後,他刪除了全部微博,註銷了自己的微博賬號。還儘可能刪除了自己的網路軌跡。這也許是後來媒體找不到他多少信息的原因。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警察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劉鑫很後悔做了局面的採訪,因為江媽媽和大眾都妨礙到了她的正常生活:

後記: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信息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罵。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信息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繫」,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髮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髮。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我們去找過多次三叔媽媽,都沒見著。

我媽媽在和三叔媽媽通話時(通話一個多小時,起初一直是和以往一樣在賠禮,可是那時候家裡被貼大字報了,我媽媽情緒也不好,互相通了電話,一直無法安撫三叔媽媽,她說:說什麼也沒用,就是恨,就是要我們全家都不好過。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這是錯的,我媽錯了。我替她道歉。我們一直愧疚,今後也會道歉。

按照案件要求,我不應該接受採訪。我應該堅持原則。

最後劉鑫說:

其實,三叔走了,是一個沒有人能想到的悲劇。我終身都是會後悔的。我後悔的事太多太多。如果可能,陳世峰殺掉我也是可以的,一了百了。

這一年中,支持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道,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儘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

並用粗體大字強烈向我們聲明:

看完我馬上想到江媽媽,她這時心情估計不止是絕望。

陳世峰只判20年,劉鑫現在又跳出來「發澄清」,這無疑是在往她傷口上瘋狂拚命地撒鹽!

你們這些壞人!難道就不能給這位母親一點時間喘喘氣嗎!

凡是在日本庭審期間當志願者的朋友,都說江媽媽是個非常親切友好的阿姨。

因為在日本庭審這些天,江媽媽給志願者們送去了在家鄉親手磨的調料。

江媽媽說「沒啥給你們的,這些都是我從國內親手磨的調料帶過來的,希望別嫌棄。」

那天晚上,大家都跟孩子一樣,跟江媽媽說「阿姨我要這個,阿姨我要那個。」

陳世峰被判20年後,劉鑫發聲:不要再侵犯我和我的家人!

分發的全程江媽媽都在笑著,但是看起來反而令人更心酸。

我在想,江媽媽看見與女兒一般大的孩子們圍著她,陪著她,要是江歌還在,也肯定會和他們一樣活蹦亂跳,歡聲笑語。

還有志願者說,「那天我看到江阿姨很累了,但她還是願意和我交流。在和我短暫的交流中,我感受到了她的素質和涵養。即使是那麼疲憊的狀態還是很誠懇的對我們每一個前來慰問的人鞠躬感謝,說實話那一刻心裡不止是心酸,還有對這個女人的佩服。」

江歌死後這413天,她真的很累了啊!她一直在撐著!庭審以來,她一共崩潰了3次!

第一次是在聽到檢方敘述江歌傷口的時候,她想到女兒,想到不能為女兒擋刀,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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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陳世峰的律師進行最後辯護,江媽媽突然崩潰的說了一句:我請求法庭對陳世峰當庭無罪釋放!

那時候很多人都怔住了,並即時反應過來,因為大家都感受到了一個母親的絕望!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絕望!

第三次是最後一次庭審,檢方求邢20年時,江媽媽難過地哭出來,她心裡的話發在了微博:一個如此兇殘殺害無辜的罪犯,僅僅在脖頸處就刺了十二刀,刀刀斃命,為了害怕負擔醫藥費,必須殺死江歌的兇徒,日本最終也只是宣判20年!

據知情志願者說:江媽媽把老家唯一的房子賣了,她媽媽(也就是江歌姥姥)身體也不好。江歌走後,她可能就沒想過讓江歌獨自離開這個世界!

是啊,江歌一家三個女人,相依為命。現在江歌不在了,江媽媽想不到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在她心裡,她的江歌善良、誠實,也爭氣。從來沒有主動向母親索要過什麼。出國留學前,江秋蓮怕別人瞧不起女兒,花了900元給江歌買了一件大衣。

這件衣服是江歌二十多年來,穿過最貴的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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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女兒在日本留學,她把家中拆遷分到的兩棟房子賣出去了一棟,而現在,她把另一棟也賣了。

為了女兒,這位母親一直堅強,願意付出所有包括生命!

江歌為了媽媽,爭氣學習,只盼自己早日出人頭地,回報家人與社會!

可是現實卻是如此殘酷。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有這種共鳴,一個母親對女兒的愛,女兒對朋友的關心與善意,都是情理之中的。我媽聽到這個宣判,沒說什麼,只是嘆息了一聲。我媽是個不懂表達的人,人很膽小,沒什麼志向,她覺得人安安穩穩過完一生就很滿足了。

但江歌案一經報道出來後,我媽有天打電話給我,說:以後交朋友要多留個心眼——那一刻,我聽到她的害怕,因為在這之前,她都是對我說「對朋友好一點,要慷慨一點」這些話。我想,她也開始有點不想我繼續當「好人」了。

那一刻,作為孩子,我特別難受,我想我一定要好好活著,為了我媽可以安安心心地過完一生。無論是江媽媽,還是世界上任何一位媽媽,任何一個善良的人……他們就是這世界上一群令人溫暖而又心疼的存在。

有人說,「這個女人(江媽媽)太狠心了,冤冤相報何時了?」——恕我直言,換成任何人,都不一定做到她這麼堅持這麼勇敢,去為女兒爭這口氣。她沒要捐款,她把唯一的房子賣了,她現在什麼都沒了,陳世峰進去蹲牢獄,過得比她舒服多了!

而這個可憐的母親只想讓孩子不這麼白白的死掉而已!這有錯嗎!

日本的刑罰標準我們左右不了,我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安慰的話,只希望江媽媽能好好活下去,希望以後不要再有第二個「江歌」,更希望世上不要有第二個「陳世峰」和「劉鑫」。希望世間所有的善意都能不被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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