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的遺憾,或許只有在電影里才能伸張正義
歷時400多天,江歌案終於宣判。
殺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被判20年。
相對於陳世峰會不會判死刑這件事,引起更廣泛討論的其實是劉鑫的做人問題。
好友為了保護她挨了十刀,鄰居都聽到了呼叫聲,她卻緊鎖房門。
如果說當時膽子小不敢開門是人之常情,那麼她事後的所作所為、法庭上閃閃躲躲的證詞,又一次讓我們陷入對「人心難測」的不寒而慄。
曾經形影不離的閨蜜,突然就看不清她的真假善惡了。
不得不感嘆,人真的是比鬼還可怕的生物啊。
人心到底能可怕到什麼程度?
我想這些江歌案同款電影或許能告訴我們答案。
NO.1《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豆瓣評分8.9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江歌的命運和松子很相似。
同樣美麗善良,同樣具有為她人挺身而出的勇敢堅毅,也同樣,死於非命。《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和江歌一案,都會讓人不禁產生一個疑問:善良,也有錯嗎?
「難道純真無暇的信賴之心也算是罪過嗎?」
松子無疑是善良的,她總是在忍受,即便挨打,也還是要堅持在一起,留著希望,也許這也是一種方式的被重視吧。為了被重視,她不斷的去討好別人,用鬼臉、用身體、用愛,但是那雪地上的一擊,任誰都會被打垮。
所以她不再反抗了,對人生逆來順受,善良終於被揮霍光了。
正是因為松子把所有的愛、寬容、憐憫,都給了卑劣無恥之人。
所以有人給這部電影低分,說她「咎由自取」,
說她「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因為我們是站在上帝視角在觀看這部電影,一早就知道卑劣無恥之人,不會回饋你同樣的善意。
但是問題在於,不管是松子還是江歌,她們並沒有上帝視角。
當你身處其中時,你就會發現想要看清一個人,實在太難了。
人之初,性本善,有些時候真不一定適用。對你呵護備至、甜言蜜語的情人可能會在分手後對你持刀相向,一起玩鬧、分享小秘密的閨蜜可能會在危險的時候關上你逃生的希望。
極端的惡,總是很好辨認出來。
然而那些藏在身邊的細微的惡,是你察覺不到的,只有在生死關頭,才能夠露出馬腳。
NO.2《告白》,豆瓣8.7
面對陳世峰和劉鑫的惡行,江歌媽媽明確表示過不會原諒劉鑫,也執意爭取判處陳世峰死刑。而《告白》講的也是一個關於「不原諒」的故事。
森口悠子是一所中學的老師,這個單親媽媽獨自撫養著可愛的女兒,然而女兒卻在學校游泳池中溺水身亡。
警察已經判定是一起意外,森口則認定女兒死於班上兩個學生之手。
於是她不動聲色地用自己的方式犯人A和B展開了復仇計劃,殘酷的風暴襲向了這群無知無畏的少男少女。
沒錯,女主角復仇的方式是極端了。但是虛構的藝術往往是通往真理的途徑。
我們從小被教育:孔聖人說了,要「以德報怨」。
但是你知道真相是什麼嗎?
《論語·憲問》里的原話是: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也就是說孔子的主張是: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森口老師不光以直報怨,還殺人誅心。
她是個老師,還是個母親,她怎麼能這樣狠?
因為她恨吶!
這正是影片的震撼之處。
江歌媽媽恨不恨?
一樣的恨!
最後一次庭審結束後,江母崩潰痛哭道:法律不會還我公道!
確實,法律沒有還給她想要的公道。
用冷血殺人犯的20年,換善良江歌的一生,顯然不公道。而劉鑫,改名換姓以後依舊能夠重新開始。但是沒有人來給江歌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們相信法律能夠制約惡人,但如果像《告白》里一樣,警察都判定沒有人作惡呢?
我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但如果遇上劉鑫這樣的人,誰來還你公道?
電影中誇張的故事也許不會出現在現實,因為現實往往更可怕。
NO.3《狩獵》,豆瓣評分9.0
這是一部讓人看完極度深寒的片子。
男主角本來是一個在眾人眼中心地善良、個性溫和的教師。因為小女孩一句無心的「性侵」謊言,他的生活一下子墜入到了地獄。
一群自以為滿懷「正義感」的群眾,在生活中處處排擠他、壓迫他。
一件小事逐漸擴大成了不可挽回的事件。
或許小女孩是天真無邪的,沒有所謂的善惡之分。
但難道這群大人也沒有辨別的能力嗎?
你會覺得憤怒、可笑,但反思現實生活,類似的人還少嗎?
或許,我們也在不經意間,就成為了其中之一。
電影展現了集體暴力,江歌案中劉鑫也遭遇了集體暴力。
劉鑫一家的電話號碼、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車牌號、身份證號……被曝光上網。一分鐘三通辱罵電話、十幾條侮辱簡訊,網上隨便一搜劉鑫,漫天不堪的語言。
不止她一個人,他們全家,都在被集體暴力。
從江歌案來看,集體暴力起到了推動作用。
但是,並不是說集體暴力就是對的。
我們必須反思,我們的好意,有沒有可能犯錯?
有可能,並且有很大可能。
在電影《狩獵》裡面,人人都相信小女孩被性侵了,沒有人去求證真相,都在忙著辱罵、譴責、孤立男主角。
電影里每個人都陶醉在自己所認為的「正義感」中,不能自拔。
要知道在蒙蔽雙眼下驅使出來的正義感,是盲目的。
我們在觀影中,也許會覺得可笑,覺得憤怒,覺得心寒。但是更應該感到羞愧,這是赤裸裸的諷刺。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僅僅依靠「道聽途說」、「斷章取義」從而對一個事物、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作出批判、駁斥甚至排斥的群眾,並不少。
尤其是信息如此發達的今天,大眾太容易被煽動了。
看到一方高喊不公平,就立馬站隊對另一方展開譴責。
這已經成了一種群眾的普遍價值觀,不是嗎?
所以我們更應該反思,伸張正義時有沒有以真憑實據為基礎?
維持公正時,有沒有以實事求是為準則?群情激憤時,是否在以一種片面的角度去斷定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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