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要結婚,女友找我借25萬,我不借,她提出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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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小舅子要結婚,女友找我借25萬,我不借,她提出了分手
(1)
談錢傷感情,我這才明白其中的含義。
戀愛3年的女友提出了分手。原因是我沒有借錢給她弟弟娶老婆。她開口就要25萬。說這筆錢我能拿得出來。
說實話,我是可以拿出來。但我不願意。
我和她都沒有結婚,我憑什麼拿出來。即使是結婚了,這筆錢我也不會借。因為我知道,這錢借了之後,就要不回來了。
可女友說我太無情,說這三年白跟了我了。說是便宜了我。
我說,你怎麼能說那麼難聽,那麼沒有良心的話呢?她說,反正我就是忘恩負義。她以為我做生意賺了好多錢一樣。
說實話,我一共就30萬的存款,這筆錢我本來是打算留著我們結婚用的。可她現在這樣說,我還能怎麼辦?
我順著她的意思選擇了分手。
(2)
這是2周前的事。
就在昨天,她又回來了,求我複合。說這件事是她不對,她父母已經罵了她了。
我想,肯定是她父母說我現在這樣的條件的男人不好找,所以讓她回來。
說實話,女友和我在一起,我對她也算不錯了。我一開始的時候做生意都很窘迫。但我在經濟上一直都沒有讓她操心過。
她跟了我以後,自己願意上班就上班,不上班的時候都是我養著的。若我這樣做,她還不知足,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不管是男人女人,還是得要懂得知足為好啊。我們在一起也有開心的時候,比如她會給我做飯。她做的飯還是不錯。
但我這次,心裡既不願意原諒她。她現在求我複合,我也不想複合了。我感覺,這不是結婚的對象。結婚了的話,以後的生活也難過。
大家說,這樣的女人,還值得給一次機會嗎?
(ps:圖片來源網路,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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